起诉离婚再婚带什么?起诉离婚再婚扯证要准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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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第一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品种目录(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品种目录的制定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涉及面广,意义重大。经广泛调研分析,决定将急需加强管理的品种及科研基础较好的品种列入首批目录,今后将进一步按照积极稳妥、分期分批、先易后难的原则公布其它品种目录。
药事管理学复习题
一.名词解释题
1.非处方药 2.药品零售企业
3.药品注册申请人 4.药品批发企业
5.处方药 6.麻醉药品
7.精神药品 8.补充申请
9.药品法定名称 10.新药技术转让
二、单项选择题
1.药事管理从医药管理中分离出来,始于()
A.公元前11世纪中国西周建立六官体制
B. 17世纪英国皇家药学会的建立
C. 13世纪欧洲西西里王国的卫生立法
D. 15世纪欧洲热那亚市颁布《药师法》
2.在美国,非处方药被称为()
A. GP B. [P] C. Proprietary Drugs D. OTC
3.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应符合()的原则。
A.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市场能保证供应。
B.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保障供应、中西药并重。
C.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保障供应、使用方便。
D.临床必需、安全有效、质量稳定、保证供应、中西药并重。
4.国家对药品实行分类管理制度,将药品分为()
A.特殊药品和一般药品 B.中药和化学药品
C.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D.内服药和外用药
5.对于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对不合格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
B.使用未经批准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药品,按劣药论处
C.因实行了产品注册制度,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审批药品时不需再审批
D.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审批药品时一并审批
6.药品监督管理对药品各环节的监管是指()
A.药品生产、经营、使用、价格的环节
B.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环节
C.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价格的环节
D.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广告、价格的环节
7.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
A.2年 B.3年 C. 5年 D 10年
8《药品生产许可证》是由()批准、核发的
A. SFDA B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C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D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9药品生产企业在取得()后,方可生产该药品。
A.药品生产许可证 B.药品经营许可证
C.药品批准文号 D.新药证书
10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GMP认证的药品有()
A.注射剂、放射性药品、生物制品 B.中药饮片、中药材
C.片剂、颗粒剂 D.首次在中国销售的药品.
11.由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并颁布的《药品管理法》是自()开始实施的
A.2001年2月28日 B.2001年12月1日
C.2002年1月1日 D.2001年7月1日
12.《进口药品包装材料注册证书》的有效期为()
A. 2年 B. 3年 C. 5年 D.10年
13.医疗机构行政管理的主管部门是()
A.卫生行政管理部门 B.医药行业主管部门
C.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D.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4.国家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设在()
A.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B.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
C.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管理中心
D.国家药典委员会
15.《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属于()
A.法律 B.行政法规 C.部门规章 D.地方性法规
16.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必须具有能保证制剂质量的硬件条件是()
A.设施、设备、检验仪器 B.设施、设备、卫生条件、管理条件
C.设施、检验仪器、卫生条件 D.洁净室、库房、管理条件、设备
17.下列有关执业药师注册制度的表述,其中正确的是()
A.执业药师按学历、执业范围注册
B.执业药师再注册必须提交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成绩单
C.执业药师在同一执业地区变更执业单位或范围,需依法变更注册
D.执业药师执业范围为药品研制、生产、经营
18.负责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监管的是SFDA内设机构中的()
A.药品注册司 B药品安全监督司
C药品市场监督司 D政策法规司
19.在我国,药师最多的药事组织是()
A.药品经营组织 B.医疗机构药房组织
C.药学教育组织 D.药品管理行政组织
20.利用工作方便,为自己开具处方,骗取精神药品的直接责任人,()年不具有开具处方权。
A.3年 B.5年 C.10年 D.无此项规定
21.用于鉴定新工艺的是()
A.抽查性检验 B评价性检验 C仲裁性检验 D国家鉴定
22.麻醉药品每张处方注射剂不得超过()日常用量
A.1日 B.2日 C.3日 D.4日
23.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为上一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的()
A派出机构 B直属机构 C分支机构 D垂直机构
24.生产药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必须符合()要求。
A卫生 B医用 C药用 D生产
25.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进行健康检查。
A月 B半年 C年 D两年
26.我国对上市五年以内的药品,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范围是()不良反应
A严重 B新的 C可疑的 D所有可疑
27.属于国家一级保护的野生药材物种是()
A穿山甲 B熊胆 C麝香 D羚羊角
28.二十世纪最大的药害事件是()
A磺胺肔剂事件 B斯蒙事件
C反应停事件 D.PPA事件
29.我国现行药品有效期的表示方法为()
A.有效期为2年 B.有效期至2003年9月
C.有效期至2003年09月 D.失效期至2003年09月
30.新药是指()
A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B未曾在中国境内生产的药品
C未曾在中国境内临床试验的药品
D国内生产企业第一次在中国销售的药品
31.一般不需要临床研究的是()
A申请化学药品新药注册
B申请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注册
C补充申请中,已上市药品增加新适应症
D补充申请中,已上市药品生产工艺等有重大变化
32.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申办人应当向拟办企业所在地()提出申请
A省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 B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C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 D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
33依据《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收取费用的为()
A实施药品审批检验及其强制性检验 B抽查检验
C进行药品注册 D核发证书
34以下对于新药监测期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在监测期内,不得批准其他企业生产和进口
B设立监测期的新药从批准之日期2年内没有生产的,SFDA可以批准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该新药的申请
C设立监测期,是处于保护公众健康的要求
D监测期分别为12年、8年、6年
35不属于药品生产企业产品生产管理文件的有()
A生产工艺规程 B岗位操作法
C标准操作规程 D批检验记录
36.以下试产期化学药品批准文号的是()
A国药准字H20020006 B国药试字H20020006
C国药准字X20020006 D国药试字X20020006
37.GMP规定,洁净室的温度一般应控制在()
A 16℃~24℃ B 16℃~26℃
C 18℃~26℃ D 15℃~27℃
38.下列不属于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是()
A.批准文号 B《进口药品注册证》
C《医药产品注册证》 C.《药品生产许可证》
39.进口药品注册审批与新药注册审批程序的相同点是()
A.初步受理主体相同,都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B样品检验和标准复核的机构相同,都是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C.都要经过临床研究和生产两次审批
D.批准后所发证明文件相同
40.对国内供应不足的药品,有权限制或禁止出口的机关是()
A.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B卫生部
C国家海关总署 D国务院
41.不属于国家一级保护的野生药材物种是()
A豹骨 B麝香 C羚羊角 D鹿茸(梅花鹿)
42.由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并颁布的《药品管理法》是自()开始实施的
A.2001年2月28日 B.2001年12月1日
C.2002年1月1日 D.2001年7月1日
43.不属于药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管理文件的有()
A批生产记录
B批检验记录
C产品质量稳定性考察
D药品的申请和审批文件
44.《进口药品包装材料注册证书》的有效期为()
A. 2年 B. 3年 C. 5年 D.10年
45.在美国,非处方药被称为() D
A. GSL B. GP C.Proprietary Drugs D OTC
46.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为上一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的()
A派出机构 B直属机构 C分支机构 D垂直机构
47.我国对上市五年以上的药品,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范围是()不良反应
A严重、罕见和新的 B所有可疑的
C可疑的 D超剂量服用药品产生的不良反应
48.药品的发明专利有效期自()起计算
A申请日 B公告日 C批准日 D完成日
49.以下属于进口分包装药品批准文号的是()
A国药准字X20020006
B国药准字H20020006
C国药准字J20020006
D国药试字J20020006
50.甲类非处方药规定必须印制的特殊标识是()
A.绿底白字 B红底白字 C黑底白字 D兰底白字
51.对国内供应不足的药品,有权限制或禁止出口的机关是()
A.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B卫生部
C国家海关总署 D国务院
52.编纂《中国药典》2000版,一部的指导思想是()
A.赶超与国情相结合 B突出特点,立足提高
C.先进与特色相结合 D立足于国情
53.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GMP认证的药品有()
A.注射剂、放射性药品、生物制品 B.中药饮片、中药材
C.片剂、颗粒剂 D.首次在中国销售的药品.
54.《药品管理法》规定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有的条件之一是()
A.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B.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主任药师
C.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和中药师
D.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主管药师
55.《药品生产许可证》是由()批准、核发的
A. SFDA B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C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D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56.关于处方药的广告规定,那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A可以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介绍
B可以在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介绍
C可以在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介绍
D不得在各类传播媒介发布广告
57.医疗机构配制制剂,须经所在地()审核同意,由()批准,发给《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无《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不得配制制剂。()
A省级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省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B国家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省级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C省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省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D省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省级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58.考察在广泛使用条件下的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的为()
A临床前研究 B I期临床试验
C II期临床试验 D IV期临床试验
59.药品的内包装标签必须注明()
A药名、规格、生产批号 B适应症、用法用量
C用法用量、适应证、药品名称 D生产批号、不良反应、禁忌症
60.新药的技术转让要求,接受新药技术转让的生产企业必须取得()
A.《新药证书》
B《药品生产许可证》
C.《新药证书》和《药品生产许可证》
D《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GMP》认证证书
三、问答题
1.中药一级保护品种的保护期为多久?申请一级保护的中药品种应具备什么条件?
2.我国《药品管理法》将哪些药品归为劣药?
3.药品是特殊商品,它的特殊性体现在?
4.不得发布广告的药品有哪些?
5《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销售假药”,这里提到的“假药”是指?
6.药品监督管理的作用是什么?
7新药申请时,实行快速审批的药品有哪些?
8.申请中药二级保护品种的条件是什么?保护期为多久?
《药事管理学》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题
1.非处方药:由SFDA公布的,不需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消费者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药品
2.零售企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药品经营企业
3.药品注册申请人:是指提出药品注册申请,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在该申请获得批准后,持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机构
4.药品批发企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经营企业
5.处方药: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方可购买,调配和使用的药品.
6.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
7.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药品
8.补充申请:是指新药申请、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的申请或进口药品申请经批准后,改变,增加或取消原批准事项或内容的注册申请
9.列入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名称又称为通用名称。
10.指新药证书的持有者,将新药生产技术转给药品生产企业,并由该药品生产企业申请生产该新药的行为。
二、单项选择题
1-5 CDACC 6-10 DBBCA 11-15 BBABB 16-20 CCABD 21-25 BBACC
26-30 DDCCA 31-35BCBDD 36-40BCCCD 41-45 BBABD 46-50 AAACB
51-55DBAAB 56-60 CDDAD
三、问答题
1、答:分别为30/20/10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药品种,可以申请一级保护
一对特定疾病有特殊疗效的
二相当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人工制成品
三用于预防和治疗特殊疾病的
2、答: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二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三超过有效期的
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五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3、药品是特殊商品,它的特殊性体现在?
答:一生命关连性二高质量性
三公共福利性四专业性
五作用两重性六限时性
七品种多产量有限
4、答: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特殊管理的药品
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明令停止或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药品
三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
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试生产的药品
5、答:有下列情形之一,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类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三变质的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过规定范围的。
6、答:一保证药品质量
二促进新药研究开发,保证开发新药的更有效、更安全。
三提高制药工业竞争力,质量是企业生存竞争基础,但企业往往忽视,政府加强监督,确保质量,从而提高竞争力。
四规范药品市场,保证药品供应
五为合理用药提供保证,防止药品滥用
7、答:一.新中药二.未在国内外获准上市的化学药品
三.抗艾滋病等药四.治疗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的新药
8、答:保护期为7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二级
一符合一级保护条件的品种或已解除一级保护的品种
二对特定疾病有显著疗效的
三从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物质及特殊制剂
一、《修(十一)》主要内容之解读
(一)对社会热点事件的立法回应
1.降低刑事责任年龄
近年来,低龄未成年人恶性暴力犯罪事件屡见报端。如2020年4月,安徽省郎溪县13岁的杨某某杀害堂妹杨某婷后抛尸;2019年7月,宁夏永宁县12岁的苏某用木板击打6岁的亲戚李某某致其死亡等,这些实施严重危害社会行为的低龄未成年人,因不满14周岁而无法得到刑事制裁,引发社会公众的强烈不满。为回应人民关切,本次修正案修改了刑法第17条关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在特定情形下,经特定程序,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也应当负刑事责任。此项修订颠覆了我国长久以来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规定,突破了刑法规定的对刑事责任年龄统一“一刀切”的模式,将12至14周岁未成年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质判断权力,交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行使。
2.将暴力危害交通安全行为入罪
近年来,乘客与司机冲突导致的交通事故在全国各地时有发生。本次修正案在刑法第133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后增加一条,作为第133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这便是新增的“暴力危害交通安全罪”②,即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抢控驾驶操作装置的干扰行为以及该驾驶人员擅离职守行为独立成罪。该罪设立采取了具体危险犯的立法模式,若与刑法第133条交通肇事罪或第114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危险犯)、第115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实害犯)产生想象竞合,从一重罪论处。
3.严惩猥亵儿童行为
时下,社会上对于猥亵儿童罪法定刑偏低的问题颇有看法,理论界与实务界对此也展开过激烈讨论。人们普遍对此类案件判决中的量刑结果提出质疑。笔者认为,从实然角度分析,在本次修正案对猥亵儿童罪中的“其他恶劣情节”进行具体明确前,根据同质解释规则,猥亵儿童造成被害儿童伤害的,不应在猥亵儿童罪中适用法定刑升格;造成被害儿童轻伤以上后果的,应当构成猥亵儿童罪基本刑与故意伤害罪的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论处。[1]但是,实践中也有判例将猥亵儿童造成被害人重伤的认定为猥亵儿童罪中的“其他恶劣情节”。③对此,本次修正案将刑法第237条第3款修改为:“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本次修正案参照刑法第236条第3款中具体列举强奸罪的加重处罚情节模式,明确了四项猥亵儿童罪的加重量刑情节,从而在法定刑不变的情况下,实际上加重了对猥亵儿童罪的惩罚,实现了对侵犯儿童性权利行为的严厉处罚。
4.打击冒名顶替行为
据报道,在2018年9月山东省启动的高等学历数据集中清查行动中,发现省内14所高校有242人系冒名顶替入学并取得相应学历。经调查发现,高考冒名顶替者大多利用相关工作人员的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采用冒领高校录取通知书、伪造档案、户籍造假等一系列手段,顶替被冒名者的入学资格。相当一部分的被冒名顶替者对此毫不知情,甚至误以为自己高考落榜。由于高考冒名顶替事件涉及人数多、范围广,激起了社会大众的广泛热议与强烈愤慨。对此,本次修正案在刑法第280条之一后增加一条,作为第280条之二:“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通过新增“盗用、冒用他人身份罪”,将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等资格、待遇的行为予以明确入罪,并规定组织、指使他人实施盗用、冒用他人身份的顶替行为的,从重处罚。
(二)与其他部门法的立法衔接
1.修改商业秘密犯罪的相关规定
我国自1993年9月2日发布《反不正当竞争法》以来,经过了2017年11月4日、2019年4月23日的两次修订,对该法第二章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第10条(后改为第9条)关于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规定进行了多处修改。主要包括:其一,将该条第2款中明知或应知第1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行为手段明确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其二,在该条第1款第1项中增加了“欺诈”与“电子侵入”两项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商业秘密的行为模式;其三,将第1款第3项中的“违反约定”这一措辞修订为“违反保密义务”,使用词更加严谨规范;其四,在对“商业秘密”界定中增加了“等商业信息”的兜底性规定,扩大了“商业秘密”概念范围,不再局限于原法条规定的“不为公众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在本次修正案颁布前,我国《刑法》第219条侵犯商业秘密罪这一法定犯的罪状表述完全援引1993年《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前置法已经进行了大规模修改的前提下,刑法理应对此给予一定回应。有据于此,本次修正案吸收并借鉴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上述修法举措,对第218条侵犯商业秘密罪进行了同步修订。早在2009年,著名的“力拓案”(胡士泰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侵犯商业秘密案)①就暴露了我国刑法在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立法上的缺陷与漏洞。2009年7月,上海市国家安全局以涉嫌为境外刺探、窃取中国国家秘密罪对胡士泰等4名力拓雇员采取刑事拘留。[2]但由于本案中有关中国钢铁企业的相关秘密信息属于商业秘密而无法纳入国家秘密的范畴,并且我国刑法未将为境外刺探、窃取商业秘密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因此涉案4人被正式批捕并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提供公诉时,罪名“降格”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侵犯商业秘密罪。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刑法对惩治此类国际间商业间谍行为的无奈。正因为如此,本次修正案在刑法第219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219条之一:“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增设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有助于对传统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与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进行区分,弥补了我国刑法对为境外利益而侵犯商业秘密犯罪行为打击不足的缺憾。同时,通过对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设置较侵犯商业秘密罪更重的法定刑,实现对社会危害性严重程度不同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进行有层次的惩治,凸显了我国刑法对国际间商业间谍行为的严厉打击。可见,本次修正案不仅关注与相关前置法律进行合理衔接,还通过设立新罪对具有不同社会危害性的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分层规制。
2.修改假药、劣药犯罪的相关规定
2019年8月我国《药品管理法》第4次修订前,该前置法第48条、第49条将不合格假劣药品分为假药、按假药论处的药品、劣药以及按劣药论处的药品四类。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取消了按假药论处与按劣药论处的有关规定,对不合格假劣药品的分类进行了重大调整,将原按假药论处的“变质的”“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归入假药的范畴,将原按假药论处的“被污染的”药品归入劣药的范畴,同时删除原按假药论处的“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的规定。在本次修正案颁布前,我国刑法第141条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第142条生产、销售劣药罪的第2款明确规定,假药与劣药的概念分别是指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以及属于劣药的药品。在《药品管理法》对假药和劣药的内涵与外延进行了重大调整后,本次修正案也对此作出了相应的调整:删除了刑法第141条与第142条中有关假药和劣药概念界定,同《药品管理法》中对假劣药品的分类保持了一致;同时参照了《药品管理法》第119条的规定,明确了药品使用单位人员明知是假药或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行为依照销售假药罪或销售劣药罪的规定处罚。
3.修改证券、期货犯罪的相关规定
2019年12月我国《证券法》进行了第五次修订,其中第55条(原第77条)规定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新增了“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并撤销申报”“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对证券、发行人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以及“利用在其他相关市场的活动操纵证券市场”四种行为手段。应当看到,《证券法》对操纵证券市场行为增设的四种行为手段中的三种操纵行为,主要是受2019年6月27日“两高”发布的《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影响。只是该司法解释规定将幌骗(即频繁或大额报撤单)、蛊惑交易、“抢帽子”等操纵行为归入至刑法第182条第1款第4项规定的“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中。本次修正案也对此作出了相应的补充,明确将这三种行为增设为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行为方式,从而使刑法与《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之间的衔接更顺畅。
4.修改其他规定与《民法典》相衔接
除此之外,2020年5月28日我国发布了《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文件,涉及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多项内容,涵盖了社会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可谓是我国法制道路上里程碑式的一次立法壮举。应当看到,《民法典》确立了部分我国法律先前尚未涉及的新型权利与义务,这些权利与义务的设立对刑事立法同样具有重大意义。民事权利,即民法中的授权性规定,同样有赖于刑法的保护;对于违反民事义务,即违反民法中禁止性规定的违法行为,当其社会危害性达到了一定的严重程度,同样可能受到刑法的惩治。例如,《民法典》第185条对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人格利益作了保护性规定,第680条规定了“禁止高利放贷”,第1009条对“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进行了禁止性规定,第1254条规定了“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与之相应,本次修正案也增设了相应的条文,将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的行为、非法催收高利贷产生的债务的行为、非法从事基因编辑、克隆与人体胚胎试验的部分行为、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的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
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关于2022国际禁毒日禁毒知识宣传资料大全57条,欢迎借鉴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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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禁毒日禁毒知识宣传资料大全57条
1、什么是毒品?根据《刑法》第357条的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2、毒品的基本特征是什么?(1)具有依赖性;(2)具有非法性;(3)具有危害性。
3、毒品的危害性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毒品的危害,可以概括为“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十二个字。(1)毒品严重危害人的身心健康;(2)毒品问题诱发其他违法犯罪,破坏正常的社会和经济秩序;(3)毒品问题渗透和腐蚀政权机构,加剧腐败现象;(4)毒品问题给社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4、毒品是如何分类的?毒品的分类方法有很多,可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不同的分类:(1)根据国际公约的有关规定,可将毒品分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2)根据毒品来源和生产方法不同,可分为天然毒品和合成毒品。(3)根据毒品对人体的作用,可分为麻醉剂、抑制剂、兴奋剂、镇静剂和致幻剂。(4)根据毒品对人的危害程度,分为软性毒品和硬性毒品。
5、什么是麻醉药品?麻醉药品是指由国际禁毒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管制的,连续使用易产生身体和精神依赖性,能形成瘾癖的药品。
6、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有哪些?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和卫生部公布的《麻醉药品品种目录》,属于我国麻醉药品管制范围的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可待因类、大麻类和合成麻醉药类及卫生部指定的其他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等,共7类118种。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第39条的规定,国家对麻醉药品实行特殊管理办法,进行管制。
7、什么是罂粟?罂粟是罂粟科两年生草本植物。罂粟花期过后,结出椭圆形的蒴果,在成熟蒴果上切割,可渗出白色浆汁,把浆汁凉干,就成为棕黑色的胶状物—鸦片。鸦片是制造吗啡和海洛因的原料。
8、什么是罂粟壳?罂粟壳又称米壳、御米壳、粟壳、鸦片烟果果、大烟葫芦、烟斗斗等。罂粟壳是罂粟的成熟干燥果壳,呈椭圆形或瓶状卵形,直径1.5~5厘米左右,长3~7厘米左右。外表面黄白色、浅棕色至淡紫色,平滑,略有光泽,表面常见纵向或横向割痕。气味清香,略苦,可入药。罂粟壳中含有吗啡、可待因、蒂巴因、那可汀等鸦片中所含有的成分,虽含量较鸦片小,但久服亦有成瘾性。因此,罂粟壳被列入麻醉药品管理的范围予以管制。
9、什么是鸦片?鸦片,又叫阿片,俗称大烟,源于罂粟植物蒴果,其所含主要生物碱是吗啡。鸦片因产地不同,呈黑色或褐色;有氨味或陈旧尿味,味苦,气味强烈。生鸦片经烧煮和发酵,可制成精制鸦片,呈棕色或金黄色。吸食时散发香甜气味。鸦片最初是作为药用,目前在药物中仍有应用,如阿片粉、阿片片、复方桔梗散、托氏散、阿桔片等,主要用于镇咳、止泻等。
10、什么是吗啡?吗啡是鸦片(阿片)中最主要的生物碱,从鸦片提取而成。纯净的吗啡为无色或白色的粉末或结晶。粗制吗啡称为“黄皮”。吗啡制剂多以盐酸盐的形式存在,医学上叫盐酸吗啡。吗啡的成瘾性很强,海洛因、杜冷丁、美沙酮等都是吗啡的衍生物.
11、吗啡的药理作用有哪些?吗啡的药理作用主要是:(1)镇痛。吗啡有强大的镇痛作用,并且持续时间长。(2)镇静。吗啡可有效改善因疼痛引起的焦虑、恐惧等不愉快情绪。(3)止咳。能抑制大脑呼吸中枢和咳嗽中枢活动,使呼吸减慢并产生镇咳作用。(4)止泻、通便。能兴奋胃肠道平滑肌、括约肌,有止泻和通便的作用。
12、什么是海洛因?海洛因(Heroin)是吗啡的半合成品,化学名称叫二乙酰吗啡,呈灰白色粉末状,也就是人们所说的“白粉”、“白面”。1874年,英国伦敦圣玛丽医院经人工合成海洛因。其简要过程是:从罂粟果实中收取浆汁,风干后制成鸦片,将鸦片溶于水,经化学过程制成吗啡,再将吗啡经过不同的化学处理合成粗制海洛因,粗制海洛因经进一步纯化,便成为海洛因。1898年,拜尔(Bayer)药物化学公司将海洛因作为戒断药批量生产,用其治疗吗啡成瘾,但在应用中发现其成瘾性比吗啡更为强烈,其药效与毒性达到同等数量吗啡的3~5倍。此后,各国取消了海洛因在临床上的应用。海洛因的合成,不仅没有成为药品造福人类,反而成了危害人类的“白色瘟疫”。
13、什么是精神药品?精神药品是指由国际禁毒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管制的、直接作用于人的中枢神经系统,使人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
14、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有哪些?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和卫生部公布的《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属于我国精神药品管制范围的包括:兴奋剂、抑制剂和致幻剂等,共2类119种。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第39条的规定,国家对精神药品实行特殊管理办法,进行管制。
15、什么是兴奋剂?常见的有哪些?兴奋剂是加速和增强中枢神经系统活动,使人处于强烈兴奋具有成瘾性的精神药品。兴奋剂的种类繁多,大多通过人工合成,常见的有:苯丙胺类、苯丙胺类衍生物MDMA、MDA(摇头丸)、可卡因、咖啡因等。
16、吸毒多久就会成瘾?一旦沾染毒品就会成瘾是每个吸毒者的必然结局。成瘾时间的快慢与使用毒品的种类、纯度、剂量、每日的次数,及滥用的方式而异,个体耐受差异也有重要的关系。??据资料记载,吸食海洛因,每日四次,每次一克,连续三天就能使人产生毒瘾。也有报道,每日吸食一次海洛因,五天左右就能产生毒瘾。亦有报道,海洛因四号静脉注射一次就足以令你上瘾,戒断综合症的出现,是认定阿片类成瘾的重要临床标志。
17、吸毒者易染上哪些疾病?1、营养不良和体重下降。 2、呼吸道疾病:肺颗粒性病变、肺纤维化、肺梗塞、肺气肿、慢性支气管炎、肺炎、肺脓肿、肺结核等肺部感染。 3、各种传染性肝炎。 4、爱滋病与性病。 5、感染性疾病。皮下脓肿、蜂窝组织炎、血栓性静脉炎、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 6、血管损害:局部动脉闭塞、坏死性血管炎、霉菌性动脉瘤。 7、神经系统损害:急性横贯性脊髓炎、急性感染性神经炎。性功能障碍:因神经损害,视力损害,细菌性脑膜炎,男性表现为阳痿、早泄、射精困难、射精不能,女性表现为闭经、痛经、停止排卵、性欲缺乏、不孕。 8、精神病症状:人格改变和典型的精神病症状,幻觉冲动,情绪障碍,如焦虑、抑郁症等。 9、肾脏疾患:急性肾小球肾炎、肾功能衰竭,肾病综合症。皮肤损害:皮肤斑点、溃疡,手部水肿,接触性皮炎、皮疹、紫斑、瘙痒等。此外,吸毒还可以引起骨、关节、肌肉的炎症和疟疾、破伤风等。
18、第一次鸦片战争发生在哪一年?1840年
19、哪一个条约的签订,造成鸦片类毒使中华大地,中国坠入半封建半殖民地的苦难深渊?《南京条约》20、1938年广东虎门销烟的领导者是准?林则徐
21、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是何年何月通过的?1990年12月。
2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苯丙胺五十克以上,《刑法》规定怎样处罚?可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23、我国的禁毒方针是什么?禁吸、禁种、禁贩、禁制四禁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
24、广大青少年防止毒品侵害的最有效、最积极的办法是什么?了解毒品。
25、青少年在日常生活中防毒要做到哪四点?一是不要听人蛊惑,受人引诱;二是不要与吸毒者,贩毒者为伍;三是不要接受有吸毒劣迹的人送的香烟;四是远离毒品,不沾毒。
26、学校每学期禁毒教育课时不得少于几课时?小学不得少于2课时,初中不得少于3课时,高中不得少于2课时.
27、强制戒毒的期限为多长?3个月至6个月
28、下列说法是否正确?①帮别人保管毒品不违法(错误)。;②“摇头丸”不是毒品(错误);③吸毒人员虽然是受害者,但也是违犯了法规(正确);④吸毒是自己的事,政府不应该管(错误);⑤贩卖毒品都应该判处死刑(错误);⑥吸毒对个人有危害,但对家庭和社会影响不大(错误);⑦禁毒工作是一门社会性工作,应该全民动员,人人动手(正确);⑧学校主要任务是教书育人,进行禁毒教育意义不大(错误);⑨告诉别人吸毒方法,没有犯罪(错误);
29、贩毒分子主要利用青少年的哪些弱点,诱惑他们吸毒?好奇心里、辨别能力差、意志薄弱等弱点。
30、鸦片战争发生在哪年? 1840年
31、联合国禁毒宣传的主题是: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32、发现吸毒、贩毒的应该怎样做?报告学校或拨打110报警。
33、毒品的主要危害有哪些?危害社会治安,损害身心健康,损害精神文明
34、吸食毒品有哪三个方面的危害?一害自己,二害家庭,三害国家
35、我国法律规定,吸毒成瘾的要送哪里戒毒?强制戒毒所。
36、服食和贩卖“摇头丸”的,按什么罪行论处?按吸毒和贩毒论处。
37、吸毒人员强制戒毒后又复吸的怎样处置?送由司法部门建立和管理的劳教戒毒所劳动教养并继续戒除毒瘾。
38、国际禁毒日是哪一天?每年的6月26日。
39、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多少克可以判处死刑?50克
40、我国现行禁毒法律法规有哪些?①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通过并发布的《人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条款;④国务院1995年1月12日发布实施的《强制戒毒办法》;⑤1987年11月28日发布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⑥1988年12月27日发布的《精神药品管理办法》,以及公安部、卫生部、国家药监局等有关部门制定的一系列相关法规。
41、要真正实现“学生不吸毒,校园无毒品”,学校应该让学生树立哪“四个意识”,构筑哪“三道防线”?一是帮助学生树立“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意识。二是帮助学生牢固树立“吸毒极易成瘾,很难戒断”的意识。三是帮助学生树立“吸毒违法,贩毒犯罪”的意识。四是帮助学生树立“责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三道防线”:一是心里防线,二是行为防线,三是思想防线。
42、青少年毒品犯罪的成因有哪些?家庭不良影响、学校教育的失误、交友不良的影响、生理发育与心理发展的矛盾、心理因素的影响、青少年主体与客观现实的矛盾。
43、什么是禁毒教育的“五个一工程”?即建立一所禁毒教育基地,集中开展一次禁毒教育活动,组织一批禁毒宣传理论研究成果,创作一批禁毒文艺作品,培养一批青年禁毒志愿者。
44、什么是“创建无毒社区”活动?就是以禁吸戒毒工作为重点,把禁吸、禁贩、禁种、禁制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落实到各个相关部门,使政府部门禁毒行为转化为全社会的行为,直到实现全国禁绝毒的目标。
45、哪些人属于吸毒的高危人群?从年龄来分,以青少年为主,从职业来分,以无业人员、个体户非流动人口居多,从层次来分,文化素质低的占多数。
46、药物脱毒分为哪几种?递减法、替代法、亚冬眠疗法、中医疗法、中西医结合法。
47、毒瘾为何难戒?毒品成瘾是一种反复发作的脑疾病,一是形成毒瘾,就会出现“戒断综合征”和“强迫性觅药行为”,戒断将非常困难。
48、染上毒瘾的人一般有哪些迹象?①无故旷工、旷课,学业成绩、纪律或工作表现变坏。②偷窃钱财、物品或突然频频地向父母、朋友索要或借钱。③长时间躲在自己房间内,或远离家人、他人,不愿见人。④外出行动表现神秘鬼崇。⑤藏有毒品及吸毒工具。⑥遮掩收缩的瞳孔,在不适当场合佩戴太阳镜。⑦为掩盖手臂上的注射针孔,长期穿长袖衣服。⑧面色灰暗,眼睛无神,食欲不振、身体消瘦。⑨情绪不稳定,异常的发怒、发脾气、坐立不安。⑩经常无故出入偏僻的地方,与吸毒者交往。
49、禁毒教育的主要内容有哪些?①普及有关毒品的知识。②心理卫生知识的教育。③价值观教育。④开展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
50、什么是三级预防吸毒的教育一级预防是针对易染人群特别是青少年和其他易染人群进行教育。二级预防主要是对已经处于吸毒的初期阶段,但还未产生依赖性的人群有针对性加强教育。三级预防的对象是成瘾者。
51、说说“6、26”国际禁毒日的由来。1987年6月12—26日,联合国在维也纳召开有138个国家的3000多名代表参加的麻醉品监用和非法贩运问题部长级会议。会议提出了“爱生命,不吸毒”的口号。与会代表一致同意将每年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以引起世界各国对毒品问题的重视,同时号召全球人民共同来解决毒品问题。
52、毒品带来哪些社会问题?①诱发违法犯罪。②毒品使国民素质下降。③毒品造成国家财富流失和经济衰退。
53、毒品预防教育为什么要以青少年为重点?第一,在现实工作和生活中,吸毒青少年在整个吸毒人群中所占比重一直居高不下。第二,相当一部分青少年对毒品危害无知,对毒品好奇。第三,青少年阶段是人生成长的关键时期,在这个时期教育培养他们形成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养成远离毒品,积极向上的良好生活习惯,是至关重要的。
54、什么是强制戒毒?强制戒毒是公安机关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通过强制性的行政措施,依法对其强迫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使吸毒人员戒除毒瘾。
55、经过强制戒毒又复吸的该如何处理?根据《全国人大党委员关于禁毒的决定》的规定,经过强制戒毒治的吸毒人员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除毒瘾。
56、怎样正确对待吸毒者?吸毒者是社会中心的一类特殊群体,他们既是违法者,又是受害者。从医学的角度看,吸毒者也是病人。因此,吸毒者是有双重性质的身份。要正确的对待吸毒者,既不要把吸毒者看作犯罪分子,不要歧视他们,又要区别于一般的病人,要严格管理,依法科学戒毒。
57、人吸毒为什么会成瘾?①吸毒成瘾是服用毒品后人的机体生理和心理发生某种变化的一种过程。有的专家将吸毒成瘾视为一种脑疾病。②人吸毒后,毒品物质会迅速传送到人的脑部,并与人的的某种受体物质结合,反复多次后,人体对毒品的耐性提高,药物的作用逐渐减弱,吸毒者只能以更大的剂量连续不断地来抑制身体反应,满足生理渴求,从而愈陷愈深不能自拔。③吸食毒品,使人在生理上形成奖赏性强化的后果,导致在心理上产生依赖性,即强烈的渴求感,也称为“想瘾”或“心瘾”。④人一旦吸毒成瘾,生理依赖与心理依赖又互相强化,因心理依赖而加重生理依赖,生理依赖产生的戒断症状又反复加重了心量上的依赖。58、染指毒品的主要原因?①对毒品的无知、好奇。一些青少年染上吸毒恶习,多是因为对毒品危害的无知和好奇,而走吃吸毒深渊。②他人的不良影响青少年极易受群体的影响,许多青少年吸毒者说:“我是看到别人吸,我才吸的”。③寻求刺激,追求不良时尚吸毒人员,特别是“大款”中的个别人,为寻求刺激,追求不良时尚,用吸食毒品来填补精神空虚,甚至在生意往来、亲朋交往中以给客人扎一支毒品当作最高礼遇。④不健康的逆反心量逆反心里可以发生在无知青少年中,也可以发生在成人身上。⑤家庭成员的不良影响家庭不良影响是导致青少年吸毒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家庭成员中有人吸毒的青少年,比家庭中无人吸毒的青年更容易沾染毒品。
什么是毒品?
根据我国《刑法》第357条的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毒品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1、具有依赖性;
2、具有非法性;
3、具有危害性。
毒品的危害性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毒品的危害,可以概括为“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十二个字。
1、毒品严重危害人的身心健康,会造成营养不良、损害呼吸道和免疫系统,引起多种疾病的传播和感染、损伤血管;损害神经系统,造成性功能障碍、引发多种精神病症状等;
2、毒品问题诱发其他违法犯罪,破坏正常的社会和经济秩序;
3、毒品问题渗透和腐蚀政权机构,加剧腐败现象;
4、毒品问题给社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哪些行为是吸毒?
常见的吸毒行为有:烟吸、烫吸、鼻嗅、口服、注射五种。
吸毒为什么会成瘾?
总的来说,吸毒成瘾是毒品与人体相互作用的结果。一方面,毒品有一个共同特性,就是进入人体后作用于人脑内与学习记忆有关的神经系统,逐渐产生精神依赖(心瘾),进而形成追求使用该药物的行为;另一方面,毒品进入人体后,破坏人体正常平衡,产生在毒品作用下新的平衡状态(身体依赖)。一旦停止吸毒,就会感到不适。只有连续不断地吸入更大剂量毒品,才能保持人体新的平衡。
法律对吸毒行为的处罚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第八条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予以强制戒除,进行治疗、教育。强制戒除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除”。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多少克可以判处死刑?
50克。
沾染了毒品对人有什么危害?
危害当然有!而且很严重!
吸毒会损害人的心,肺,肝等器官,会破坏人的生理机能和新陈代谢并引发多种疾病,吸毒过量会导致突然死亡。
毒品会对人体的神经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免疫系统等都会产生危害。吸毒者多数会出现幻觉及神情恍惚现象,长期吸食毒品会使人的神经系统反应迟钝,导致神经不正常,出现精神病症状。毒品的快速蔓延还会使整个群体受到侵蚀和毒害。
提醒大家,不是说你自己不主动去吸食毒品,就完全是安全的。
拒绝毒品,我们该怎么做?
为什么明知道吸毒不好,还有人去吸毒?
首先,青少年接受新事物比较快。
他们吸食毒品有很多原因,比如说:交友不慎、盲目好奇、寻求刺激、受他人教唆、被人诱骗、不良家庭环境影响,或者是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尝一口没问题,结果越陷越深等等。
但是,个人的主观因素起着决定性作用,要想不吸毒,就要珍爱生命,坚决拒绝毒品。
毒品好可怕,我们该如何拒绝它?
人一旦染上毒品,精神就开始堕落,人格必将扭曲。毒品不仅残暴地销蚀着人的灵魂,还无情地破坏着人们的家庭生活。因此,我们应该做到以下几点,谨慎地防备它、战胜它:
1.要洁身自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追求健康的生活情趣,识破毒品诱惑,坚决抵制毒品侵略。
2.要慎重交友,不能义气用事,发现朋友吸毒要及时劝阻,当无计可施时就该远离他(她)。
3.多参加禁毒活动,让自己彻底认识毒品的危害性,增强防毒意识和拒毒信心。
4.要加强学习,用知识充实自己,优化心态,从中找到避毒方法。
戒毒一般有三种模式: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
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除了大力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外,我们同时应注重毒品预防的宣传教育,让禁毒知识进家庭、进社区、进场所。
禁毒需要大家共同努力,禁毒意识要从小开始普及,每个家长都必须给孩子树立健康好榜样。
劝告:
永远不要有第一次!拒绝尝一口的诱惑,是你的意志可以做到的。而一旦形成毒瘾,一切就不是你的意志所能控制的。毒品直接作用于人的大脑,个人意志在毒品面前不堪一击。
如果有人对你宣扬“毒品无害”“吸毒延年益寿”等等。请立即永远彻底和他绝交,因为你已经成了吸毒者乃至毒贩猎取的目标。对毒贩和瘾君子的话,连标点符号都不要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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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r _hmt= _hmt|" alt="药品管理法55条(药品管理法55条解释)" /> 药品管理法55条(药品管理法55条解释) 2024-11-27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