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造假。
长春长生疫苗造假是一件非常恶劣的事件,会影响到大众的安全。为了防止类似的造假事件再次出现,长春药监局表示:必须对生物制品进行全程质量控制,保证生物制品的质量和功效达标。
长生疫苗隶属于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高俊芳,注册地址:高新开发区越达路,经营范围:疫苗的生产及相关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
7月23日15时,长春市长春新区公安分局依据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涉嫌违法犯罪案件迅速立案调查,将主要涉案人员公司董事长高某芳(女)和4名公司高管带至公安机关依法审查。目前案件相关工作正在抓紧进行中。
这个高某,就是高俊芳。也就是说,高俊芳已经被抓接受调查了!一旦证据确凿,确有犯罪行为,就要判刑了!
1、对人体的安全没有影响,最大的风险在于可能失效,导致无法预防对应的疾病,影响免疫保护效果,但对人体没有危害。
2、实际上,疫苗的常见不良反应包括局部的红肿热痛、发热、过敏等,一般都比较轻微。而过敏等比较严重的情况,发生率很低,对大多数人来说,疫苗是安全的。
疫苗产生的不良反应,多发生在接种后的 24~48小时内,后期再发,或者产生后遗症的可能性很小。
扩展资料:
事件背景:
2017年11月,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各一批次共计65万余支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被食药监总局责令企业查明流向,并要求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产品。
经检查,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5014-01的疫苗共计252600支,全部销往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7050-2的疫苗共计400520支,销往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90520支,销往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10000支。
2017年11月5日,山东疾控中心曾针对当时情况,发布了《效价指标不合格的百白破疫苗相关问题解答》,对于公众关心问题有一个初步的回应。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长春长生疫苗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