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保证人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贷款保证人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和手续

qq745048485 2024-11-18 阅读:3

问题一:现在贷款担保人要准备什么材料担保方需要提供的资料有:

贷款保证人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贷款保证人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和手续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担保人的身份证以及复印件;

2、担保人的户口本以及复印件;

3、担保人的结婚证以及复印件;

4、担保人的工资卡复印件;

5、担保人的工作证明材料;

6、担保人的收入证明材料;

7、抵押物他项权证书;

8、银行规定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问题二:贷款担保人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2、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贷款人,银行会要求提供担保人或抵押房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要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所以为他人提供担保要承担很大的责任。而以房产抵押贷款则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手续才可以生效。

问题三:担保贷款需要提供担保人的那些资料?最好能提供房产、厂房等财力,只是提供一下,不需要抵押的!

这样最好

问题四:做e人银行贷款担保人需要什么证件一般身份证就行或者是户口薄户籍证明收入证明工资证明这个要看您经办行的具体要求了。

问题五:贷款担保人需要哪些证件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单身的提供单身证明。

收入证明,最好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问题六:房贷担保人需要提供什么资料一、房贷担保人需要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或者银行流水、结婚证或者单身证明。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问题七:担保人需要什么证件这要分是个人担保人还是企业担保人,个人的话,分已婚还是未婚,已婚的除自己的身份证(户口簿)外,还需要配偶的身份证及双方结婚证。企业的话,就需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贷款卡号等,具体规定各银行可能触细微差别。

问题八:汽车贷款担保人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申请贷款买车担保人要准备哪些手续?根据当前的情况知道,贷款买车,担保人需要提供的手续包括有:

1、担保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担保人的房产、收入证明等财产证明材料;

3、担保人的近半年的银行流水,银行流水需要大于借款人月供2倍以上;

4、担保人的结婚证明或单身证明材料;

5、当地人民银行打印的,担保人的征信报告书。

因此,申请贷款前,车贷担保人需要提前详细咨询了解,提前做好准备可以增加成功获贷的机率,也可以节省办理贷款的时间。

问题九:担保人在担保时应提供哪些材料担保才能成立免除不了,你亲戚偿还债务后可向债务人追偿。除非能确认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债务人追偿,并有权主张相应的损失赔偿,损失的计算标准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

《担保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一下情形可以确定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部分无效:

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在下列情况下,担保合同无效:第一,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第二,担保合同本身无效。

导致担保合同本身无效的情况有:第一,担保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不合格。例如法律规定不具有担保人资格的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国家机关,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等。第二,担保合同的内容违法。例如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第三,担保合同的目的违法,例如为逃避债务而提供担保,以此作为转移资产的手段;未得到侵占、侵吞国家、集体或他人财产的目的进行担保。第四,担保违反了公共利益。第五,违反了担保法的相关规定。例如,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可以撤消: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市显示公平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消。但只是由于当事人意思变更的申请撤消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消。

问题十:贷款担保人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2、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贷款人,银行会要求提供担保人或抵押房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要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所以为他人提供担保要承担很大的责任。而以房产抵押贷款则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手续才可以生效。

银行担保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担保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银行提供的工资流水或者其他可以证明自己收入的凭证。

三、担保人填写好的担保承诺书,表示愿意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履行相应义务。

四、有抵押物的,要提供权属关系证明书。

【拓展资料】

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公民的一种特殊形态。因此作为保证人的公民,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可以充当保证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充当保证人。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的过程中,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作为保证人。其他情况下不允许作为保证人。

需要担保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籍薄,担保人月收入证明,流水账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七条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第八条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第九条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第十条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三条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贷款担保人

贷款担保人只需要居民身份证就可以了。

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拓展资料

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担保方式有:

抵押担保

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

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

质押担保

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保证担保

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

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抵押加保证

是指贷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购房屋产权的基础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人作为贷款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如今,一般要求所购房屋的开发商为担保人。

参考资料来自:百度百科-贷款担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