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一直都在大力的扶持农民,对于农村的补贴也是具有规范性的。对农村优惠的优惠政策也是有很多的,也是大力扶持有关农村发展的相关事项,对其具有相关的补贴。下面就由我为大家整理相应的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业合作社补贴政策有哪些?
国家对合作社的惠农政策多杂,按照惠农政策的涵盖范围及其特点,这些政策可以分为三大类:优惠政策、补贴类政策、专项扶持类政策。
1、优惠政策
合作社可以享受的土地流转补贴、税收减免、用水用电优惠等优惠政策。
土地流转优惠:全国很多地区对合作社土地流转有补贴,比如浙江新昌县对流转土地种植水稻20亩(蔬菜30亩、其他50亩)以上给予经营业主和流出户一次性奖励每亩150元。
税收优惠: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等。
用电用水优惠:规模化生猪、蔬菜等生产的用水、用电与农业同价;电力部门对粮食烘干机械用电按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从低执行的政策。
2、补贴类政策国家给予农业企业或合作社贷款补贴、购机补贴、种粮补贴及农资综合补贴等,从2003年开始,主要的农业补贴有:
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农业保险补贴、粮食最低收购政策、退耕还林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等等。
3、专项扶持
国家为扶持某些产业拿出专项资金,扶持资金力度大,覆盖范围相对较小,需要在项目通知后申报争取。我国专项扶持比较多,比如:
1、农业综合开发贷款贴息项目,要求单笔贷款不低于100万,不高于6000万。
2、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土地治理项目,扶持资金80-160万。
3、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集中供气等沼气工程项目,扶持资金20-80万。
4、“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扶持资金100万左右。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补助项目、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扶持资金龙头企业100-300万,合作社50-150万。
国家补贴如何申请?
省级每年根据当年扶持政策和预算资金安排情况,向设区市、直管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主管部门(财政、农业或农工部)下达申报通知,明确申报条件、扶持内容、每县申报个数等内容。
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申报通知下达后可向县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主管部门对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进行审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县级上报合作社名单。
合作社申报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设立条件,依法登记注册2年以上;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试行)》(财会〔2007〕15号)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具有比较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具有一定的服务能力,能有效地为成员提供农业专业合作服务,成员原则上不应少于100户。
申请补贴政策的三大要点!
要点1:怎样组织项目申请材料?
对项目通知进行剖析,分析其特点和适用范围,根据项目特点合理制定申报排期,编制申报材料。
1、辐射带动能力强,促进周边群众增收作用显著。
2、无污染对生态环境无不良影响,甚至对环境有益。
3、项目的实施符合当地主导产业或者能够引导地方农业产业发展。
要点2:怎么成功申请项目?
1、及时获取项目申报通知。九大部委及其省、市相关网站上多浏览,及时获取项目申报通知是项目申报成功的关键部分之一。
2、筛选适宜项目。项目很多也很好,但是不一定合适你,要筛选适宜的项目申报。
3、项目申请报告。编写项目申请报告要结合自己切实可行,是项目申报成功的重中之重。
4、按时呈报相关部门。农业部门很多、项目部门也很多,要按照项目通知要求,准时呈报给对口的部门。
5、做好政府关系。现在项目资金都是待主管部门进行审核、验收并批准后,才能获得相应的扶持、奖励资金,及时沟通规范运作不可少。
要点3:怎样通过最后的项目验收,拿到资金?
项目验收很关键,为防止项目金投入到其他地方乱用,现在项目多为先建后补模式,因此项目验收直接关系到最终的扶持资金能够到账的问题。
1、规范运作,项目资金要用到项目上,资金不能乱用。
2、提前准备,项目答辩材料,现场建设、财务报表等要准备妥当。
3、勤沟通,多跑腿。多和地方政府沟通,多和专家沟通,让其帮助支招,把项目做好。
4、关注项目实施验收信息。项目实施标准及验收信息会在政府网站或者由省-市-县,下发到合作社,合作社要耳聪目明及时掌握验收考察信息,给自己争取准备时间。
税收优惠:
1.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3.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4.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用水用电优惠:
1.规模化生猪、蔬菜等生产的用水、用电与农业同价;
2.电力部门对粮食烘干机械用电按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从低执行的政策。
补贴类政策
国家给予农村合作社的补贴政策有土地流转补贴、贷款补贴、购农机补贴、种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农业保险补贴、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退耕还林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等。
具体项目的申报还要根据各省市的具体情况有些不同。全国很多地区对合作社土地流转有补贴,比如浙江新昌县对流转土地种植水稻20亩(蔬菜30亩、其他50亩)以上给予经营业主和流出户一次性奖励每亩150元。
涉农项目扶持类政策
我国专项扶持里涉农项目比较多,比如:农业综合开发贷款贴息项目,要求单笔贷款不低于100万,不高于6000万。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土地治理项目,扶持资金80-160万。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集中供气等沼气工程项目,扶持资金20-80万。“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扶持资金100万左右。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补助项目、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扶持资金龙头企业100-300万,合作社50-150万。
农产品流通政策
鼓励和引导合作社与城市大型连锁超市、高校食堂、农资生产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实现产(供)销衔接。
人才支持政策
从2011年起组织实施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每年培养1500名合作社带头人。继续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训纳入“阳光工程”,重点培训合作社带头人、财会人员和基层合作社辅导员。鼓励大学生村官参与、领办合作社。
农业部等7部委决定,对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的涉农项目,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申报范围。涉农项目扶持类政策的扶持资金力度大,覆盖范围相对较小,需要在项目通知后申报争取。
养殖合作社补贴
1、羊只数量补贴;
2、种羊补贴;
3、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补贴;
4、相关设备补贴;
5、高新技术补贴
6、当地或国家扶贫补贴;
7、其他补贴;
以当地补贴政策为标准,不同地区有所差异,最好去当地畜牧局、农业部门现场咨询。
但是,主要参考标准还是养殖户的养殖规模和数量。
以下为参考:
1、养羊规模50只以上,每只羊每年补贴20元;
2、养羊规模100只以上,每只每年羊补贴50元;
3、养羊规模200只以上,每只羊每年补贴100元以上;
4、绵羊、山羊种公羊每只一次性补贴800元;
5、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肉羊出栏达到300-3000只补贴25万到100万
以当地补贴政策的标准,一般要满足羊只数量、羊圈建设、检疫和防疫、选址距居民区多远等相关方面的要求,具体按地方规定执行。
比如:申请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补贴则以畜禽良种、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以、有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牌子、肉羊方面农区存栏能繁母羊250只以上或年出栏肉羊500只以上;牧区存栏能繁母羊400只以上年出栏肉羊1000只以上或等为标准。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于10月12日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涉农业等为扶持,以贴息、补助等方式,以加大贴息力度,重点扶持涉农业、农民合作社等,单个贴息项目的财政资金贴息额度不高于500万元。
养鸡国家补贴标准
养鸡国家补贴标准蛋鸡10000只以上,肉鸡年出栏10万以上,前提条件是鸡舍场地等硬件要达标,先申报,后批准。
验收合格后,扶持资金到账。
具体补贴金额根据各个地方政策不同而不同,还有疫病捕杀补助政策。
参考案例:
补贴范围:按照公开、自愿、直接受益的原则,当年开工建设并于当年改造完工后,达到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规范的要求,存栏10000∽50000羽的商品蛋鸡规模养殖场(户)和重点支持的蛋鸡重点县。
种鸡场和存栏5万羽以上、1万羽以下商品蛋鸡养殖场(户),不在本次补贴范围。
养鸡补贴标准:根据蛋鸡养殖场(户)不同养殖规模,对标准化建设内容改造具体分为四个档次进行补贴:饲养规模10000∽19999羽,每户平均补贴8万元;饲养规模20000∽29999羽,每户平均补贴10万元;饲养规模30000∽39999羽,每户平均补贴12万元;饲养规40000∽50000羽,每户平均补贴15万元。
首要条件是要有环评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才可以,然后按照当地养殖项目补贴政策进行养殖的改造、建设或增加养殖量,以期能达到补贴项目的条件,具体的补贴扶持政策需要相当的农业部门咨询。
养鸡水电补贴政策
1、鼓励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发展养殖。
2、免收地下水资源费。
3、享受农业用电价格。
粮改饲、种养结合专项补贴(以黑龙江和山东为例)
黑龙江
在试点地区对规模奶牛养殖场(小区)收贮青贮补助标准为50元/吨。
种植专用青贮玉米,每亩实施综合补贴250元。
新建(或修缮)青贮窖并完成青贮的,每立方米补助17.5元。
山东
青贮专用玉米示范片建设项目
养殖企业(场)、全株玉米青贮料生产加工企业、饲草料专业合作社均可申报。
要求拥有相对集中连片3000亩土地
优质牧草(苜蓿)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养殖企业(场)、苜蓿草生产加工企业可以申报,要求拥有相对集中连片1000亩以上土地。
养殖类补贴(全国均可申报)
畜禽渔业标准化健康养殖
扶持对象:规模养殖场、农民合作社
补贴要求:生猪0.5-5万头;蛋鸡1-10万只;肉鸡5-100万只;肉牛100-2000头;肉羊300-3000只
池塘类养殖场200亩(西部地区100亩)以上,工厂化养殖水面3000平方米以上。
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
申报条件:存栏奶牛300头以上
补助标准:
300—499头80万元
500—999头130万元
1000头以上170万元
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
申报条件:存栏生猪500头以上
补助标准:
500-999头20万元
1000-1999头40万元
2000-2999头60万元
3000头以上80万元
注:云南、贵州两省安排部分300-499头的养殖场(小区),补助10万元
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
肉羊:300—499头15万元;500—699头25万元;700—999头35万元;1000头50万元。
肉牛:100-299头30万元;300头以上50万元。
北方养殖业更受国家重视
近期,国家农业主管部门发布了关于北方农牧交错地带农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
这份指导意见的重点就是减少这些地方的粮食种植,重点发展饲料产业和畜牧养殖业。
意见还提出要在5-10年时间让这些地方的畜牧业产值比重和当地农牧民收入中畜牧业和饲料业的比重超过50。
官方之所以出台这份指导意见,一方面是为了保护北方农牧交错地带的环境,毕竟这些地方近些年由于开垦种粮,土壤沙漠化严重;另一方面,发展饲料业和养殖业更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更有利于当地的农民和牧民致富。
国家出台指导意见,背后势必会有资金的支持,地方管理者也会响应为养殖业的发展提供
目前国家针对合作社这一块没有任何全国性的直接补贴措施。
国家对农村合作社有什么补贴优惠政策
一、税收优惠政策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二、金融支持政策
国家将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纳入农村信用评定范围;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品牌效应高、服务能力强、带动农户多、规范管理好、信用记录良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和鼓励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信用合作。
三、财政扶持政策
2003年到2010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专项资金超过18亿元,主要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强服务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农机购置补贴财政专项资金明年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仍会优先予以安排。
四、涉农项目支持政策
2010年农业部等7部委决定,对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的涉农项目,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申报范围;尚未明确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申报范围的,应尽快纳入并明确申报条件;今后新增的涉农项目,只要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的,都应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申报范围,明确申报条件。
目前,农业部蔬菜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新一轮“菜蓝子”工程、粮食高产创建、标准化示范项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等相关涉农项目,均已开始委托有条件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2017年,合作社将承担更多申报项目功能。
五、农产品流通政策
国家继续鼓励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城市大型连锁超市、高校食堂、农资生产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实现产(供)销衔接。
六、人才支持政策
农业部从2011年起组织实施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每年培养1500名合作社带头人。明年继续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训纳入“阳光工程”,重点培训合作社带头人、财会人员和基层合作社辅导员。同时鼓励大学生村官参与、领办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属于什么性质的单位
农民专业合作社既不同于企业法人、也不同于社会团体法人,而是一种全新的经济组织形态。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有以下几个特点:
(1)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2)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农民为主体,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3)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登记、组织机构、财务管理以及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具体问题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三条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开展以下一种或者多种业务:
(一)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
(二)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
(三)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等;
(四)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
第四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成员以农民为主体;
(二)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三)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四)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
(五)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五条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1.规模化生猪、蔬菜等生产的用水、用电与农业同价。
2.电力部门对粮食烘干机械用电按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从低执行的政策。
《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中第22条指出:给予用地用水用电支持。农民合作社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在国家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配套辅助设施。农民合作社从事种植、养殖的用水用电及本社成员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相关价格。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电费收费方式根据不同的电量区间而有以下三种:
*对于每月0-220度的电量,电价为每度**0.49元**。
*对于每月221-400度之间的电量,电价为每度**0.54元**。
*对于每月超过400度的电量,电价为每度**0.79元**。
另外,如果合作社的店家入网,每度的电费大概是**三毛到四毛左右**。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电费可能会根据地区和政策的变化而变化,请您关注当地电力公司或者相关部门的信息以获取最新的、准确的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