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最高限额不超过40万元,配偶参贷后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1.5倍(60万元)。
一、借款人实际可贷额度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可贷总额度=借款人家庭月收入之和×50%×贷款期数(月);
2、住房公积金资金可贷额度=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25倍。
二、其他额度规定:
二手房按揭贷款最高可贷成数为所购二手房评估价值和不动产登记机构备案的成交金额二者中较低者的80%。一手房置换贷款申请额度不得超过申请时原贷款剩余本金数额。二手房置换贷款应同时符合一手房置换贷款和二手房按揭贷款的可贷额度规定。
扩展资料:
《重庆市职工购房抵押委托贷款试行办法》第九条,贷款程序:
一、申请
借款人到委托人处填报借款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户口、身份证或其它有效居留证明;
2、经房地产管理登记机关登记认可的预售(购)合同;
3、自筹资金的存款证明;
4、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交存证明;
5、委托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初审
委托人对申请进行初审,初审内容包括:
1、核验借款申请书;
2、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利率;
3、核查抵押物或担保是否合符要求。
三、调查
委托人初审合格后,受托人对贷款进行调查,并提出调查意见。
四、审批
委托人根据受托人提出的调查意见,对贷款进行审批,并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书)。
五、签订借款合同。根据委托贷款通知单及相关资料,受托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合同。
六、划拨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委托人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户,受托人连同借款人存入的自筹资金,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用转帐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参考资料来源: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性规定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庆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职工购房抵押委托贷款试行办法》的通知(渝住改发〔1997〕11号)
重庆公积金最高可贷款的额度,具体如下:
1、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最高限额40万元,个人可贷额度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5倍,夫妻参贷的,缴存职工及其配偶的可贷额度为个人可贷额度相加计算,且单笔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总额不得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2倍;
2、贷款成数,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成数为所购房屋价值的80%,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成数为所购房屋价值的60%;
3、其他额度规定,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二手住房,最高可贷成数为所购二手住房评估价值和不动产登记机构备案的成交金额二者中较低者值的80%,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二手住房,最高可贷成数为所购二手住房评估价值和不动产登记机构备案的成交金额二者中较低值的60%,一手房置换贷款额度不超过申请时原贷款剩余本金余额,二手房置换贷款应同时符合一手房置换贷款和二手房按揭贷款的可贷额度规定。
综上所述,公积金中心全力支持个人住房消费,目前重庆市公积金贷款实行可贷额度由账户余额的15倍提高到25倍,个人最高限额40万元,但允许夫妻参贷,一个家庭最高可贷80万元。此外,贷款期限由20年提高到30年,还款期限最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0年。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性规定》第一条
最高限额,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限额不超过40万元,配偶参贷后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1.5倍60万元,最高贷款成数,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成数为所购房屋价值的80%,可贷额度,借款人实际可贷额度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据了解,最新的重庆公积金贷款额度包括以下两种情况,具体如下:
一、重庆一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期限
1、最高限额
公积金个贷最高贷款成数为购房总价款的80%,其中公积金贷款资金个人最高限额不超过40万元,参贷后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倍(60万元)。
2、可贷额度
借款人实际可贷额度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积金个贷总额可贷额度=借款人家庭月收入之和50%×贷款期数(月);
(2)公积金个贷中住房公积金资金可贷额度=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25;
(3)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含);建筑面积在90-144平方米(含)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含);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含)。
实际可贷款额度还需在贷款审核办理过程中根据借款人的信用、购房单价等综合因素确定。
3、贷款期限
公积金个贷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还款到期期限最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0年。
二、重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期限
1、谨答最高限额
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所购二手房评估价值和成交额二者中较低的70%,其中公积金贷款资金个人最高限额不超过40万元,参贷后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倍(60万元)。最高限额同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房屋使用年限6年-10年(含10年)的,可贷成数不超过所购二手房评估价值和成交额二者中较低的60%;
(2)房屋使用年限10年-15年(含15年)的,可贷成数不超过所购二手房评估价值和成交额二者中较低的50%。
2、可贷额度
借款人实际可贷额度须同时满足以下条绝晌橡件:
(1)公积金并旁个贷总额可贷额度=借款人家庭月收入之和×50%×贷款期数(月);
(2)公积金个贷中住房公积金资金可贷额度=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25;
(3)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含);建筑面积在90-144平方米(含)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含);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含)。
实际可贷款额度还需在贷款审核办理过程中根据借款人的信用、购房单价等综合因素确定。
3、贷款期限
公积金个贷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25年,还款到期期限最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0年。
如今是一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所以我们对一些平常的法律知识应该有所认识。
法律分析:一般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5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8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
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
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实际可贷额度以管理处最终核定额度为准。大部分城市都规定了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一般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80%。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九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