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一方过世婚前财产继承法顺序 配偶一方死亡婚前财产

qq745048485 2024-11-18 阅读:2

一、老公去世婚前房子归谁所有

配偶一方过世婚前财产继承法顺序 配偶一方死亡婚前财产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老公去世,婚前房产属于老公的,那么该房产由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如果该房子属于老婆的,则归老婆个人所有;如果属于共同财产,则需先将老婆的那份分割出来,剩下的由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夫妻婚前财产应归谁所有

婚前财产在离婚后一般是归财产所有人,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依旧属于个人,但如果双方约定了婚前财产属于双方共同所有,那么则不属于个人。但是,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该婚前财产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1、一方将其婚前财产赠与另一方;

2、双方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全部或部分共同所有;

3、离婚协议中约定婚前财产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夫妻一方死亡房产怎么继承比例

夫妻一方死亡房产怎么继承比例。生命总是充满着意外,但生活还要继续,夫妻一方死亡,房产的继承是有法律规定的。接下来就由我带大家了解夫妻一方死亡房产怎么继承比例的相关内容。

夫妻一方死亡房产怎么继承比例1

可能很多人都会存在这样一种认知:夫妻一方去世之后房子、车子、存款等财产就“自然”归另一方所有。这种认知的产生其实也很正常:本来就是俩人共同积累下来的财产,那么一个人走了之后另一个人拥有全部似乎也“理所应当”。那么这种认知与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是否吻合呢?事实可能并没我们有些人所想象的那么简单。要解释清楚这个相对比较复杂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两个基本结论。

如果有客观证据能证明财产完全属于活着的一方,与去世一方没任何关系,那么这种情况下财产依然属于在世一方;反之如果没客观证据表明财产完全属于在世一方,那么死者的遗产就要被所有继承人共同继承,而不一定仅仅是在世一方。在这里我们强调了“客观证据”这一概念。众所周知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如果你所主张的诉求没客观证据支撑是难以实现的。

像房屋这种不动产根据《物权法》的现行规定是以房产证上登记的权属情况作为所有权的证明。在房产证和不动产登记机构的不动产登记簿有冲突时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属状况为准。如果房产证上写有夫妻二人的名字就证明这套房子的产权状况是共有而不是单独所有。相比之下银行存款就不像房屋这种不动产一样有登记,所以只能根据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等收入状况和银行纪录进行推算。

如果夫妻一方去世后所遗留的财产分为三种情况:遗留的全部为活着一方的婚前财产;遗留的全部为死者一方的婚前财产;遗留的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如果全都是活着一方的婚前财产,那么这些财产也就依然属于活着的一方。那么如果全都是死者一方的婚前财产该如何处理呢?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又如何处理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分析一下这两种情况。

首先我们说如果有客观证据证明房子、车子、存款等所有财产都是死者一方的婚前财产,那么这些财产就将作为死者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那么都有谁有权利继承死者的遗产呢?目前我国继承法主要规定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模式。在这两种继承模式中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立有遗嘱就遵照遗嘱办理,在没遗嘱的前提下则按法定继承原则处理。

所谓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立遗嘱的前提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等原则。在被继承人没立遗嘱的前提下法律默认被继承人的父母、子女、配偶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同时规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如果被继承人没立遗嘱,那么他的财产就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第二顺序继承人才有资格继承遗产。

夫妻一方去世后他或她的父母、子女、妻子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都有资格继承死者的遗产。至于死者的兄弟姐妹只有在父母、子女、配偶这些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都不在了或全部放弃继承的前提下才有资格继承死者的遗产。如果死者过世时父母都还健在,夫妻俩生育有一个子女,那么死者的遗产就需要由死者的父亲、母亲、配偶、孩子这四个人共同继承。

那么各自继承多少份额比例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原则上应当“平分”遗产,但如果他们经协商达成一致也允许“有人多分,有人少分”。也就是说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各自所继承的比例份额有协议的以协议为准,在没达成协议的前提下一般采取平分原则。夫妻一方过世后他的父亲、母亲、配偶、孩子四个人如果按平分原则可以各自继承死者遗产的四分之一。

当然这说的是所有财产都属于死者一方的婚前财产,那么如果财产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呢?这种情况在法定分配方式上和我刚才所介绍的大同小异,不同点在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双方均在世时也不属于某一方独有。我刚才说死者的婚前财产由他或她的父亲、母亲、配偶、孩子四个人平分,可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就不能直接作为死者的遗产进行处理。

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中通常是各占一半,所以一方死亡后活着的一方自动享有一半财产的所有权,只有剩下的50%才会作为死者的遗产进行分配,而具体的分配方式和我刚才所说的基本一致。简单而言:死者婚前财产由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分;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由活着的一方先拿走属于自己的一半后再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分。当然平分这种方式所适用的是法定继承模式,如果死者去世前立有遗嘱就要优先遵照遗嘱办理。

死者可以把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中自己名下50%的份额全部指定由配偶继承,也可以全部指定由子女或父母继承,还可以指定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甚至可以指定由毫不相干的外人继承或直接用于公益捐赠。不过死者所有权处置的也只有自己名下那50%的份额,如果死者在遗嘱中对配偶那50%的份额予以处置是无效的。这种情况下应当由夫妻中活着的一方拿走50%后再将剩余部分全部交给死者指定的继承人。

这次则是就房子、车子、存款等所有财产而言。那次有读者在评论区留言:“好像不对,假如这个人的老婆先离去,(夫妻不可能同时走),那么房产是否需要分一部分给老婆的父母?”我要说的是这位读者的观念实际上仍是一种传统男性主导观念,因为在他的意识中已先入为主把财产视为是丈夫的,而妻子只是基于婚姻关系的继承。

对此我们一定要明确法律上的“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双方所共有的。夫妻双方在世时都是各占一半,无所谓谁依附于谁的概念,所以无论是丈夫先于妻子过世或是妻子先于丈夫过世都是一样的处理模式:如果有遗嘱就遵照遗嘱办理,在没遗嘱的前提下由活着一方拿走一半后由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那么为什么法律会规定父母、子女、配偶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呢?

这主要是需要考虑到夫妻一方过世后另一方再婚这种现象。如果夫妻一方过世后另一方就自动继承所有财产,那么也就意味着一旦活着的一方再婚之后过世一方的权益就难以得到保障。如果活着的一方再婚之后因为偏袒新家庭而不愿给前夫或前妻的孩子留遗产怎么办?所以有必要把孩子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夫妻俩没孩子又怎么办?难道一方再婚就可以把夫妻共同财产全带走吗?

所以有必要把父母也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然而这样又带来一个新问题:如果夫妻中过世一方的父母继承了遗产,那么当父母过世时父母的其他子女就享有了继承权。这样可能导致的结果就是:本来是夫妻俩共同拥有的房产却需要和兄弟姐妹以及可能都不认识的七大姑八大姨争产权。可如果不这么规定又可能会导致一方再婚之后损害过世一方权益的现象。

法律在这个问题上只能从社会宏观层面上进行规定,然而法律不可能把每个家庭的实际情况都考虑完全。如果有兄弟姐妹的家庭可能就不愿把父母列为继承人,因为这可能导致夫妻俩的财产被旁系的兄弟姐妹继承;如果是没孩子的家庭可能就希望把父母列为继承人,因为担心配偶再婚导致自己的原生家庭利益受损;如果本身就是再婚家庭,那么估计巴不得所有财产都留给自己的亲生孩子......

至于妻子先于丈夫去世这种情况,那么如果是在夫妻双方对财产共有的前提下是需要分一部分财产给女方的父母。要知道今时今日的妻子并非丈夫的附属物,如果说丈夫担心妻子改嫁会对自己的孩子和原生家庭的利益造成影响,那么当妻子在不久于人世时就不担心这样的问题吗?过去古人担心女人改嫁导致夫家的财产外移,然而今时今日的夫妻共同财产却未必是丈夫一个人挣来的。

我国现行的继承法通过把父母、配偶、子女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从而得以确保夫妻一方去世后另一方再婚时死者的亲生孩子和原生家庭的权益能得到最起码的保护,然而客观上这也造成了财产可能被旁系的兄弟姐妹继承这样一种问题。所以在具体的财产继承问题上最好还是根据自家的实际情况订立遗嘱,从而确保当意外发生时能尽可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夫妻一方死亡房产怎么继承比例2

夫妻一方去世遗产怎么继承

一、夫妻一方去世,先要确定遗产的范围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继承的对象是死者的个人财产,而并非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当夫妻一方去世的时候,夫妻共同财产要先做一次分割,分一半给配偶,一半作为死者遗产发生继承。

二、继承的方式

继承的方式有四种,按照效力从高到低排位是: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赠,法定继承。找法网我解释一下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这个我们在电视剧里经常看到的,比如某老人儿女在外,孤苦无依,然后就靠保姆照顾生活,于是,老人与保姆商定:由保姆负责其生活费用和日常生活的`照顾以及死后的安葬,遗产赠与保姆。双方签署协议,这种协议就是就是“遗赠扶养协议”。

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同时也规定了遗赠扶养协议效力最高,例子中的老人的子女如果拿着遗嘱过来抢遗产,是不行的。

三、法定继承的方法

当前面三种继承方式无法处分全部遗产时,剩下的部分适用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有法定顺序,根据《继承法》,遗产按照以下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四、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如何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1、去公证机关办理继承权公证。

2、前往房屋所在地地税局申请办理免税手续。

3、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

五、遗产的继承中,如何保护债权人的权益

为了保障债权人不因债务人死亡而丧失债权,《继承法》要求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除非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最好的做法是在继承前就清算债务,然后各个继承人再进行分割。如果已经分割了,属于个人债务的,各个继承人对该合法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不限于共同财产),其他共同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夫妻一方死亡房产怎么继承比例3

再婚家庭房产如何继承

1、再婚家庭房产的继承,如果去世一方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则按遗嘱办理。

2、如果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办理。对此,再婚家庭房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则一方去世后,属于去世方的房产的一半配偶及去世方的子女均有继承权,一般情况下,由去世一方的配偶及去世一方的子女共同均等继承。

3、再婚家庭房产如果是再婚前去世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且与继子女又无抚养关系的话,则由去世一方的配偶与子女继承;如果是再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且与继子女又有抚养关系的,则一半财产由妻子和双方各自子女共同继承。

再婚后财产继承的相关法律法规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再婚家庭要面临的问题有很多,特别是在孩子的问题上更是错综复杂,更多时候也比较无奈,如今再婚家庭比较普遍,当然再婚家庭面临的很多问题也非常普遍,特别是在一些重大的财产、房产的分配上,最好以协商为主,能私下商量解决就商量进行。

丈夫婚前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遗嘱进行继承遗产,如果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会按照国家的法定顺序进行继承遗产,第一继承顺序由妻子、父母和子女,那么婚前的房产由这些人进行平均分割。

一、一般丈夫婚前的房产谁继承

1、婚前房产属于配偶个人财产,如果离婚,此房产不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不参与双方的共同财产分割;但如果配偶过世,配偶的另一方属于第一继承人,充分拥有继承权。

2、虽然房子是婚前的,但是丈夫死后该房产就属于遗产,妻子有继承丈夫遗产的权利,是可以继承的,除非丈夫生前有遗嘱明确不给妻子。

3、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

4、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

二、婚前房产子女如何继承

1、婚前父母的房产,是父母的共同财产,父母过世后,其继承人有权利继承,法定继承顺序,父母的父母、父母的配偶、父母的子女第一顺序,当然有遗嘱的优先按照遗嘱继承。

2、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房屋继承的公证是继承公证里的其中一种。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3、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继承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可到收件窗口领取)。

4、交易过程中还需要注意若是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的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如果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还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遗憾房产继承是要过户的,过户之前一定要先办了房产公证。如果该房产是由第一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是不需要缴纳契税的,但是如果不是第一继承人,那么该房产过户会按照房产的价格以及房产的类型,进行缴纳契税。

丈夫婚前财产,丈夫去世后可视作其遗产,如果当事人有留下遗嘱的,应该由遗嘱所指定的继承人按照遗嘱内容进行分割;如果当事人没有留下遗嘱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应当按遗产继承的法定继承顺序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当事人父母、配偶以及子女平等分割。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子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男方死亡后,该房子属于男方的遗产,原则上应该由男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男方的父母、子女和妻子)来平均分割,继承遗产。

婚前房产婚前的房子一般是属于所有权人的。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得进行分割,但双方约定可以分割的,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婚前房子丈夫死后属于丈夫的个人财产,妻子可以分得所有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份,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老公去世房产归谁,应该先确定遗产范围。如果是老公的婚前个人财产,全部是遗产。如果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一半属于配偶,一半属于遗产。对于遗产,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律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死者的父母(如果父母不在世,可以不算)、配偶、子女。没有遗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一般就是平分遗产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3、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