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贴现利息是根据票面金额、贴现天数与贴现率计算得出的。
贴现天数是从银行向贴现方支付贴现票款日起至汇票到期日前一天止的天数。注意,如果汇票到期日是法定节假日,或者汇票承兑人是异地的,银行会根据情况顺延调整贴现天数。
贴现率是持票人以没有到期的票据向银行要求兑现时,银行将利息先行扣除所使用的利率。注意,贴现率是浮动的,每天都不一样,因此在计算时,必须参考贴现日当天银行公布的利率。
综上,贴现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贴现利息=票面金额×贴现天数×日贴现率
=票面金额×贴现天数×月贴现率÷30
=票面金额×贴现天数×年贴现率÷360
贴现完成后,汇票持有人实际收款额为:实际收款额=票面金额-贴现利息对汇票持票人来说,贴现是提前获得流动性资金,用以取得资金融通的行为。票据持票人向银行申请办理贴现时,也是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的,贴现方需要严格按照银行的要求办理贴现业务。列如贴现利息简称“贴息”,指的是企业或个人倒贴给银行的利息。比如说5月2日到期的汇票,你4月2日就到银行贴现此汇票,就要给银行一定的利息。其计算公式为:贴息=贴现金额×贴现天数(自银行向贴现单位支付贴现票款日起至汇票到期日前一天止的天数)×贴现率(指的是年利率)÷360。
例如,一张汇票面值10000美元,出票日期为3月2日,5月2日到期。持票人于4月2日到银行贴现此汇票。贴现率为12%。贴现利息即为:10000×30×12%÷360=100(美元)。
扩展资料:实付贴现金额是指汇票金额(即贴现金额)减去应付贴现利息后的净额,即汇票持有人办理贴现后实际得到的款项金额。
按照规定,贴现利息应根据贴现金额、贴现天数(自银行向贴现单位支付贴现票款日起至汇票到期日前一天止的天数)和贴现率计算求得。
票据贴现利息的计算分为不带息票据贴现和带息票据贴现两种情况,下面是两者的计算方式:
(1)不带息票据贴现:
贴现利息=票据面值×贴现率×贴现期
(2)带息票据的贴现
贴现利息=票据到期值×贴现率×贴现天数÷360
贴现天数=贴现日到票据到期日实际天数-1
例:2008年3月23日,某企业某销售商品收到一张面值为10,000元,票面利率为6%,期限为6个月的商业汇票。5月2日,该企业将上述票据到银行贴现,银行贴现率为8%,假定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则票据贴现利息计算如下:
票据到期值=10000×(1+6%/2)=10300(元)
该应收票据到期日为9月23日,由其贴现天数应为144天(30+30+31+31+23-1)
票据贴现利息=票据到期值×贴现率×贴现天数/360
=10300×8%×144/360=329.60(元)
拓展资料:
1、票据贴现是应收和应付票据的贴现。企业筹措资金的一种方式。企业在应收票据到期之前,将票据背书后交银行贴现,银行将票据的到期价值,扣除按照贴现利率计算的从贴现日至到期日的利息(贴现折价)后的余款付与企业,称为应收票据贴现。
2、应收票据贴现利息与贴现实得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贴现利息=票据到期价值×贴现率×贴现期实得金额=票据到期价值-贴现利息在出票人向银行偿付已贴现的票据前,贴现应收票据是企业的或有负债。企业开出本身的票据向银行贴现,银行将票据面值扣除贴现利息后的余额付与企业,称为应付票据贴现。应付票据贴现折价和实得款额的计算类似于应收票据贴现。
3、对应付票据贴现折价要设立“应付票据贴现折价”帐户核算,它是“应付票据”的抵减帐户。应付票据贴现折价要按期摊配,转为利息费用。
贴现利息的计算公式为:贴现利息=贴现金额×贴现天数×月贴现率/30,或者为贴现利息=贴现金额×贴现天数×年贴现率/360。在贴现率的计算公式下,实际付款金额=票面金额-贴现利息,贴心利息是指汇票持有人向银行申请票面金额而付给银行的利息。
扩展资料:
申请贴现的条件:
(1)在贴现行开立结算账户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与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间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3)能够提供与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按规定不能出具增值税发票的除外)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
计算方法:
1、不带息票据的到期值(到期贴现值)=应收票据的面值
2、带息票据的到期值(提前贴现)=应收票据面值-贴现息
贴现息=应收票据面值×(票据到期天数/360)×贴现率
例:一张汇票票面价值100万,出票日期2月1日,4月1日到期。要求计算贴息和贴现净额。持票人于3月2日到银行进行贴现,贴现率为12%。
贴现息=100×(30/360)×12%=1万
贴现净值=100-1=99万
参考资料:贴现_百度百科
贴现利息的计算公式为:贴现利息=贴现金额×贴现天数×月贴现率/30,或者为贴现利息=贴现金额×贴现天数×年贴现率/360。在贴现率的计算公式下,实际付款金额=票面金额-贴现利息,贴心利息是指汇票持有人向银行申请票面金额而付给银行的利息。
拓展资料:
贴现是一个商业术语,指付款人开具并经承兑人承兑的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后转让给受让人(持票人),受让人(持票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出申请将票据变现,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票面金额扣去自贴现日至汇票到期日的利息,将剩余金额支付给持票人(收款人)。商业汇票到期,最终持票人凭票向该汇票的承兑人收取款项。
远期汇票经开具后,汇票持有人在汇票尚未到期前在贴现市场上转让,受让人扣除贴现息后将票款付给出让人的行为或银行购买未到期票据的业务。
一般而言,票据贴现可以分为三种,分别是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
贴现:指商业票据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的票据行为,是持票人向银行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转贴现:指商业银行在资金临时不足时,将已经贴现但仍未到期的票据,交给其他商业银行或贴现机构给予贴现,以取得资金融通。
再贴现:指中央银行通过买进商业银行持有的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商业银行提供融资支持的行为。
贴现的性质:贴现是银行的一项资产业务,汇票的支付人对银行负债,银行实际上是与付款人有一种间接贷款关系。
贴现的利率:在人民银行现行的再贴现利率的基础上进行上浮,贴现的利率是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最高不能超过现行的贷款利率。
贴现利息的计算:贴现利息是汇票的收款人在票据到期前为获取票款向贴现银行支付的利息,计算方式是:贴现利息=贴现金额×贴现率×贴现期限
我国的票据市场通过票据的签发承兑、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等业务把企业、商业银行、中央银行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从而有效地传导货币政策。
申请条件
(1)在贴现行开立结算账户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与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间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3)能够提供与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按规定不能出具增值税发票的除外)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
业务申请条件
1、票据真实,记载符合支付结算办法规定;
2、持票企业与其前手企业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3、申请贴现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企业应满足我行商票贴现授信条件;
4、持票企业与银行签定贴现回购业务(定期或不定期协议书);
5、持票企业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
提供资料
持票人办理汇票贴现业务时,需填写《商业汇票贴现申请书》,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人章(或授权代理人章)后提交开户行,并提供以下资料:
(1)未到期且格式完整的银行承兑汇票;
(2)贴现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持票人与出票人或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对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所列不得出具增值税发票的商品交易,无增值税发票作附件的,可由申请人提交足以证明其具有真实商品交易关系的其他书面材料)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
(4)贴现银行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