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内务部1965年12月15日发布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费标准问题的通知》文件中有关于行政单位福利费列支范围的相关规定,这也是行政单位福利费列支范围的依据。其中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福利费的开支范围、行政事业单位福利费不得用于的开支项目、行政事业单位支出具体内容都进行了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福利费的开支范围主要有购置职工文体活动设施或器材开支、举办食堂、医务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事业的补助,特殊困难补助,预防保健开支,工子女的儿童节日慰问等。一、行政事业单位福利费的开支范围:
1、本单位购置各种职工文体活动设施或器材开支。
2、对本单位举办食堂、医务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事业的补助。
3、本单位在重大节日期间开展的面对全体职工的业余文体娱乐活动的相关开支。
4、对本单位职工的特殊困难补助。
5、对本单位职工的预防保健开支。
6、对本单位职工子女的儿童节日慰问。
二、行政事业单位福利费不得用于以下开支项目:
请客送礼、变相发放奖金、津贴、其他违反财政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
三、行政事业单位支出应遵循以下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的财政财务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的财政财务制度和开支范围、标准,行政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必要的支出管理制度和手续,分清各种支出的界限,按照批准的预算和经费支出范围办理,严格审批手续,不得以领代报、以拨列支。
2、分清经费渠道,划清资金界限
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渠道较多,资金性质比较复杂,即使是财政资金,又有日常经费资金和专项经费资金,专项经费又因行政事业任务不同而需要单独核算单独管理。因此行政事业单位要根据资金的不同渠道,严格区分开来,按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挪用挤占。
3、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节约各种费用支出
政府采购是使用政府的财政性资金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为政府部门及其所属公共部门购买物资、工程或者服务的行为。由于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并以竞争的方式作为实现采购目的的主要手段,而竞争是在开放的市场中实现效益最大化的有效途径,因此为行政事业单位节约支出费用提供了可能。
三、行政事业单位支出具体内容:
1、人员支出管理
人员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职工个人方面的费用开支。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和助学金等支出。
2、公用支出管理
公用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了完成公共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用于单位公共事务方面的费用开支,包括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费和其他费用。
行政事业单位福利费的开支范围:
1、本单位购置各种职工文体活动设施或器材开支.
2、对本单位举办食堂、医务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事业的补助.
3、本单位在重大节日期间开展的面对全体职工的业余文体娱乐活动的相关开支.
4、对本单位职工的特殊困难补助.
5、对本单位职工的预防保健开支.
6、对本单位职工子女的儿童节日慰问.
行政事业单位福利费不得用于以下开支项目:
1、请客送礼
2、变相发放奖金、津贴
3、其他违反财政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福利费列支范围大体上分为四类,包含了职工伤病补助、节假日慰问福利,各种活动的开支等等。
职工福利费:
职工福利费是指用于增进职工物质利益,帮助职工及其家属解决某些特殊困难和兴办集体福利事业所支付的费用。包括拨交的工会经费,按标准提取的工作人员福利费,独生子女保健费,公费医疗经费,未参加公费医疗单位的职工医疗费,因工负伤等住院治疗,住院疗养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病假两个月以上人员的工资,职工探亲旅费,由原单位支付的退职金,退职人员及其随行家属路费,职工死亡火葬及费用,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以及由“预算包干结余”开支的集体福利支出。
法律依据:
《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
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二)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三)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四)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企业重组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福利费的开支范围:
1、本单位购置各种职工文体活动设施或器材开支。
2、对本单位举办食堂、医务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事业的补助。
3、本单位在重大节日期间开展的面对全体职工的业余文体娱乐活动的相关开支。
4、对本单位职工的特殊困难补助。
5、对本单位职工的预防保健开支。
6、对本单位职工子女的儿童节日慰问。
行政事业单位福利费不得用于以下开支项目:
1、请客送礼
2、变相发放奖金、津贴
3、其他违反财政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
扩展资料:
行政事业单位支出管理是依据现行财政经济制度规定、有关的行政事业开支标准、批准的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行政事业单位支出的项目、范围和标准等进行规范管理,
将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限定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督促各行政事业单位合理、节约使用资金,少花钱多办事,实现单位绩效最大化。
职工福利费是指用于增进职工物质利益,帮助职工及其家属解决某些特殊困难和兴办集体福利事业所支付的费用。包括拨交的工会经费,按标准提取的工作人员福利费,独生子女保健费,公费医疗经费,未参加公费医疗单位的职工医疗费,因工负伤等住院治疗,
住院疗养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病假两个月以上人员的工资,职工探亲旅费,由原单位支付的退职金,退职人员及其随行家属路费,职工死亡火葬及费用,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以及由“预算包干结余”开支的集体福利支出。。
范围
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
1,职工医药费
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
是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负伤、残废需要的生活补助
3,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
4,集体福利的补贴
包括职工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设施支出与收入相抵后的差额的补助,以及未设托儿所的托儿费补助和发给职工的修理费等。
5,其他福利待遇
主要是指上下班交通补贴、计划生育补助、住院伙食费等方面的福利费开支。
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的开支
1,退休职工的费用
2,被辞退职工的补偿金
3,职工劳动保护费
4,职工在病假、生育假、探亲假期间领取到补助
5,职工的学习费
6,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包括职工在企业的午餐补助和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行政事业单位支出管理
事业单位福利费使用范围:
1、本单位购置各种职工文体活动设施或器材开支;
2、对本单位举办食堂、医务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事业的补助;
3、本单位在重大节日期间开展的面对全体职工的业余文体娱乐活动的相关开支;
4、对本单位职工的特殊困难补助;
5、对本单位职工的预防保健开支;
6、对本单位职工子女的儿童节日慰问。
二、福利费的使用标准以解决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的生活困难为主,在生活困难解决以后如果还有结余,可以对集体福利进行适当补助。
福利费的本质是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集体福利设施的经费。它不要混同于奖金,前者侧重于困难补助和集体性福利支出,后者侧重工作性奖励。另外同一事项不得既享受单位福利,又重复享受工会福利。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
第三十五条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福利费掌管使用的暂行规定》第二条中央机关工作人员的福利费,经过国务院人事局作必要的调剂以后,由各机关的人事工作部门掌管使用;地方机关工作人员的福利费,经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的人事局(处)在本省、区、市辖区内作必要的调剂以后,由县级以上各级的人事工作部门统一掌管使用。
工作人员福利费年终结余,一律不再上缴,但不能挪作别用。
第三条福利费的使用范围,包括:
(一)解决工作人员的家属生活费困难;
(二)解决工作人员的家属患病医药费困难;
(三)解决工作人员的家属死亡埋葬费困难;
(四)解决工作人员的其他特殊困难;
(五)补助集体福利事业费用。
法律依据
《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二)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三)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四)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企业重组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