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所需材料如下:
(一)书面租赁合同;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当事人的合法资料;
(四)城市人民政府限定的其他文件。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认可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注意以上证件材料请准备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时候,需要房东本人及承租人一同前去进行办理。
根据限定,房屋租赁两方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解决登记备案手续。《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限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解决登记备案手续。
扩展资料:《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参考链接:百度百科_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方法
1.填写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2.携带有关资料向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1)房地产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凭证复印件一份;(2)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一份;(3)房屋租赁合同一份;(4)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为企业法人的,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为其他组织的,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并提供单位的法人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5)委托他人代理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与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6)转租的房屋应提供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7)凡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
房屋租赁登记的管理机关是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房屋租赁当事人首先向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这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租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租房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租赁登记部门在租赁当事人提交的租赁登记备案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出租房屋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给予登记备案;不符合本规定的,不予登记,并告知租赁当事人,退还所收取的有关文件。
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理流程为:
一、租赁双方持下述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之前应提交的有关证件有:
1、租赁双方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2、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
3、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4、房屋租赁合同;
5、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
三、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四、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五、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家庭户口簿;
5、公有住房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经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有什么用(一)审查作用
1、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格,既出租人和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
2、审查租赁的客体是否允许出租,即出租的房屋是否是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
3、审查租赁的合同是否齐全、完备,是否确定了租赁的期限,租赁的修缮责任等;
4、审查租赁行为是否符合国家及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二)管理作用
房地产管理部门通过登记达到备案,即把所有的法律资料存档管理,发挥了四个方面的作用:
1、是明确租赁双方的法律行为;
2、是了解掌握租赁市场的基本行情;
3、是监督租赁双方的法律行为;
4、是为调解房屋租赁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从而达到规范和引导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的目的。
(三)维护秩序作用
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管理,有利于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确保社会稳定。根据有关部门对部分城市社会治安状况的调查分析,近年来发生于城市的刑事犯罪案件70%以上与“出租房屋”有关。因此,强化房屋租赁的规范化管理,将使房屋租赁当事人的责、权、利得到明确,有效预防利用出租屋违法犯罪,有利于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确保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房屋租赁证明办理如下:
1、出租人或承担人提供上述有关证件,向房屋所在地的区房地产市场提出申请领取《房屋租赁合同》;
2、租赁双方将《房屋租赁合同》逐条进行填写,双方签定盖章后,送交申请单位;
3、区房地产市场派员对租赁房屋进行实地察看、评估;
4、发给《房屋租赁证》;
5、由出租房、承租方交纳百分之0.5的交易手续费。
房屋租赁登记证明的材料如下: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4、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登记证明的程序如下:
1、查询待出租房屋的产权档案情况;
2、签订租赁合同;
3、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申报登记备案;
4、现场勘查;
5、填发《房屋租赁许可证》。
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