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暂住证需要拿什么东西 办理暂住证需要拿什么东西去办理

qq745048485 2024-11-19 阅读:2

你好,每个地方办理居住证有不同的条件和程序,具体需要根据当地政府公布的细则处理。

办理暂住证需要拿什么东西 办理暂住证需要拿什么东西去办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以广州为例,办理暂住证需要满足以下材料。

流动人口可到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窗口申报,也可通过广东省公安厅人口自助申报系统,或者通过公安、来穗部门开发的各类自助申报移动终端进行申报。

一般需要如下材料:1、申请表(如实填写《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申报表》)

2、身份证明(申报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代申报居住登记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居住证明(居住地址证明原件)。居住地址证明原件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

4、申报人相片。申报人在具有相关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取得的居住证相片回执,或者工作人员通过居民身份证读取芯片相片信息。

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

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现在无论是广上北深的人,还是在其他地区务工的人,只要身在外地,一般情况下都会用到暂住证,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1

一、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

2、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相片;

3、对照居住证申领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等证明材料。

二、流程手续:

1、选择居住证预约办理;

2、填写申领人基本信息;

3、选择申领条件和申请情形;

4、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

5、选择预约办理日期;

6、等待派出所初审;

7、初审通过后,携带个人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前往办理派出所办理窗口办理。

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2

一、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证件地址与办证人实际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的实际居住详细地址。

3、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部需集体办证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流动人口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暂住地详细地址、公民身份号码、服务处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的申领《暂住证》名册。

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店业单位,提交暂住旅店业单位出具的在住证明。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办暂住证的手续

1、外地人员在《暂住证》有效期内变更暂住地址的,应持《暂住证》,房(户)主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房(户)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向新暂住地的派出所办理迁入登记。

2、《暂住证》有效期最长为一年,逾期作废。《暂住证》有效期满后仍需暂住本市的外地人员,应在期满前10日内到暂住地派出所重新办理《暂住证》。

3、外地人员持有效期限不满一年的《暂住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在最长有效期内延期的,可以申请延期登记。

4、外地人员离开本市,应向暂住地的派出所办理注销登记,并将《暂住证》交回派出所。

5、外地人员遗失《暂住证》的,应及时向暂住地公安机关报告,并按规定重新补办。

三、办暂住证的具体方法

办理暂住证的具体方法如下:

1、单位招用暂住人员并提供住宿的,由招用单位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办理。

2、暂住人员租房居住的,由房屋出租人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办理。

3、暂住人员留住在居(村)民家中的,由户主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办理。

4、其他暂住人员,由本人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办理。

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3

一、暂住证办理条件有哪些

1、暂住证办理条件

按照公安部《暂住证申领办法》,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我市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员必须申领《暂住证》、不需要申领的人员范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以及在旅馆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内住宿的人可以不领取《暂住证》。

2、暂住证申领材料

流动人口持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2张和居住证明,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户籍室或城市区警务室办理《暂住证》。居住证明包括:居住户户口本、用工单位(学校)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社区居(村)委会证明、房产证,或其它能够证明在本地居住的`证明。

3、暂住证办理时间

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理。

4、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要求,流动人口在申领《暂住证》时公安机关要查验《计划生育流动证》或《婚育证明》

5、持《暂住证》办理驾照、车辆入户等由车管局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暂住证

暂住证是外地来本市人员在本市临时居住的合法身份证明;外来人员在到达本市后,应在三日内到其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其中年满16周岁,在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一个月的或者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来京人员,应当在办理暂住登记的同时申领暂住证。

1、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3、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4、暂住证办理流程

三、暂住证如何办理:

1、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

2、在本市有合法的居住场所(如:承租的房屋必须具有《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等)。

3、有正当的务工、经商理由。

如何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1、暂住居民家中的,由户主携带户主户口簿携同暂住人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察署)申领暂住证;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察署)申领暂住证;

3、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暂住人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察署)申领暂住证。

4、劳改或劳教人员因保外就医、请假回家暂住的,须有本人持劳改、劳教场所的证明,在到达居住地24小时之内,向居住地派出所(警察署)申报暂住登记。

五、申领《暂住证》后应遵守哪些规定

申领了《暂住证》后,除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外,按照公安部《暂住证申领办法》的规定,还应遵守以下几条:

1、遇到公安机关查验暂住证时,应配合检查,主动出示;

2、不得使用假暂住证或者借用他人的暂住证;

3、离开暂住地时,应当到公安派出所(警察署)办理注销暂住手续。

六、暂住证有效期是多久,怎么续期

1、暂住证有效期是多久

一般来说,暂住证的有效期限为一年、办理延期的手续是应到发证机关办理、一次延期不得超过一年、延期二次后、仍需要办理暂住证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暂住证。外地户口办理暂住证有效期是1年。延期后办理在到你租房子的当地办暂住证的地方办理,带上1寸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和租房合同就可以了。

暂住在本市居民或者农民户内的人员,由户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工棚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暂住在出租房内的人员,由房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房主的户口簿和《房屋租赁许可证》、《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业单位的人员,由店方进行住宿登记;对其中应当申领《暂住证》的人员,由店方向公安机关申领《暂住证》。

2、如何续期

如果是暂住证到期了,需要在有效期满前10天之内,到底的派出所或者暂住人口登记站点办理换证手续。

3、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小一寸彩色相片3张;

现在暂住证已经改为居住证,办理无任何费用。

现在暂住证叫做居住证,申请居住居住证的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办理暂住证需要的材料:1、暂住在本市居民或者农民户内的人员,由户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2、暂住在出租房内的人员,由房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房主的户口簿和《房屋租赁许可证》、《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