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1
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1,由于疫情的关系很多人失业在家,对此国家发放了失业补助金,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领取,下面我带大家简单了解一下2021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1一、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
2、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包括:
a、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b、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c、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d、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e、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3、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
满足以上三条的失业人员可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
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三、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
其领取金额一般为当地最低生活水平左右。如果参保了失业保险,可以在失业状态下享受失业补贴金。
综合上面所说的,失业金的给予只有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才能给予。特别要注意的是,失业金的申请,必须满足劳动者被迫停止就业的条件。如果是属于自己主动离职的,即使其它的情况符合条件,也是不能申请的。
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2021年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
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累计缴费2年以上的(含2年),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执行(即960元/月);累计缴费1年以上(含1年)不足2年的,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60%执行(即720元/月)。
参加失业保险不足1年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执行(即600元/月,)具体以当地发放的.金额为准。
哪些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关系和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参保失业人员,2020年3月至12月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均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失业金怎么领取呢?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个公式那就是:失业金领取金额=所在地区失业金标准x领取月份
失业金标准的计算:失业人员从第一个月到第十二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而且这个标准应该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不高于当地最高工资标准。
失业金的领取月份的计算:缴纳失业金时间满一年不足2年的,领取的期限为2个月。然后递增,每满一年,领取月份加2个月。
之前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条件有三个,分别为:
1、领取失业保险期届满但依旧没有就业的失业人群
2、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年或不满一年因非个人原因失业的人员。
由于新冠疫情的现状,国家对失业补助金的领取要求放宽了,在特殊时期参保人即使是主动辞职也能领取失业金。
二、2020年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标准
我国各地区的社保政策有较大的差异,因此不同地区的失业补助金领取标准也有所区别,要以当地政策为准。失业补助金最长可领取6个月,和失业保险金不是同一种补助。希财君整理了几个地区的失业补助金的发放标准,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1、北京:失业保险缴满一年及以上,每月可领1408元,不满一年可领880元。
2、上海:缴满一年以上每月可领500元,不足一年每月可领300元。
3、广州:缴满一年以上每月可领945元,不满一年每月可领297元。
4、武汉:缴满一年以上每月可领1080-1260元,不满一年每月可领675-787.5元。
5、天津:统一可领取400元/月。
扩展资料:
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失业保险金
法律分析:根据2020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参保失业人员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
2.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不足1年。
3.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二、调整政策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自2019年12月起,对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取消60日申领时限限制;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享受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以北京为例:
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
第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金标准:
失业保险金调整后的标准为: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16元;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43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70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97元;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925元;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1816元发放。
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由1542元调整到1652元。
扩展资料
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
第十四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央人民政府-北京:失业保险金每档增加1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