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诉讼费7032,保全费5000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诉讼费7032
中介服务费---保全费5000元
贷:现金 12032
会计分录是指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指明应借、应贷账户的方向、账户名称及其金额的一种会计分录。简称分录。会计分录是由应借应贷方向、对应账户(科目)名称及应记金额三要素构成。按照所涉及账户的多少,分为简单会计分录和复合会计分录。简单会计分录指只涉及一个账户借方和另一个账户贷方的会计分录,即一借一贷的会计分录;复合会计分录指由两个以上(不含两个)对应账户所组成的会计分录,即一借多贷、一贷多借或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管理费用属于期间费用,在发生的当期就计入当期的损失或是利益。
中介费是指在进行买房、租房、相亲、公证等行为时,中介等向客户提供中间代理服务的机构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收取的合理费用。
中介机构是指依法通过专业知识和技术服务,向委托人提供公证性、代理性、信息技术服务性等中介服务的机构。
公证性中介机构具体指提供土地、房产、物品、无形资产等价格评估和企业资信评估服务,以及提供仲裁、检验、鉴定、认证、公证服务等机构。
法律主观: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_2.5%-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_2%+300元。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_1.5%+1300元。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_1%+3800元。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诉讼标的额_0.9%+4800元。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诉讼标的额_0.8%+6800元。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诉讼标的额_0.7%+11800元。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_0.6%+21800元。 10.超过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_0.5%+41800元。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执行费。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50万元:执行金额_1.5%-100元。 3、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执行金额_1%+2400元。 4、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执行金额_0.5%+27400元。 5、超过1000万元:执行金额_0.1%+67400元。易尧: [文件]易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客观: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一)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二)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三)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四)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五)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六)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七)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收费金额上限。本条第一款所称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只适用于司法鉴定中物证类的文书鉴定和痕迹鉴定中的手印鉴定,不适用于其他鉴定。
诉讼标的是30万元的话诉讼费是5800元,到时候只要受理了原告的诉求就会通知当事人交诉讼费的,民事法院的收费标准是诉讼标的额超过20万元到50万元的部分,按1、5%的比例收受理费。但诉讼费根据民事纠纷的实际情况,有的时候是各自承担一半的。
一、《民事诉讼法》诉讼标的30万诉讼费是多少?诉讼标的为30万元的案件受理费5800元。具体情况请直接向当地法院核实了解。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二、民事诉讼的流程是什么?
1、递交诉讼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其实在一场民事诉讼活动当中也有可能存在着多个诉讼标的,但诉讼标的是根据原告打官司的原因,由原告自己确定的。在法院通知了当事人交诉讼费的情况下,即便是原告当前交不起诉讼费,也一定要向法院递交相关的申请,而不是直接不交。
法律分析:诉讼费包括保全费。
诉讼费用,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经济、海事和行政诉讼,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费用。诉讼费包括两个方面:
(一)案件受理费
案件受理费可分为: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2、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二)其他诉讼费用
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收取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主要包括:
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
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3、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
4、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