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禁毒教育宣传工作的建议:
加强禁毒宣传教育工作,要重点关注青少年群体,打好“预防针”。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是禁毒工作的重中之重,学校则是禁毒工作的主阵地,因此,开展形式多样的毒品预防宣传教育活动,是很有必要的。首先,教育部门可考虑将禁毒预防教育纳入必修课,让禁毒宣传教育走进校园、融入课堂,引导青少年形成正确的交友观,用寓教于乐等方式倡导青少年主动防毒拒毒、珍爱生命。
其次,组织青少年禁毒知识竞赛、参观禁毒教育基地等活动,不断提青少年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再次,学校对内可设立禁毒警示教育室,对外可建立起高校禁毒公益联盟,以此推动校内外共同构筑禁毒防火墙,让毒品预防常识在青少年的思想中根深蒂固。
家长关于禁毒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不好奇。自己不清楚的药品、食品、饮料、香烟等等,不要尝试。记住毒品是滥用的管制药品,会对人体产生巨大的伤害;有些毒品还伪装成常见的“可乐”、“奶茶”、“糖果”等形式,令人防不胜防。
2、不侥幸。不要以为“试一下没关系”,只要沾上毒品,就很难自拔。吸毒造成的心理依赖像在人脑部扎根一样,一旦毒瘾发作,痛苦和强烈的渴求会让吸毒者不顾一切寻找毒品吸食。
3、不轻信。不管是亲朋好友的“诚意”,还是天花乱坠的广告,坚决不能相信毒品能够提升智力、治病、减肥、消除烦恼等谎言,坚持不沾毒品,以免陷入毒渊。
禁毒社会工作中的风险来源
及风险事故
(一)风险源
1.政治源。禁毒社会工作风险的政治源主要来源于药物滥用者吸食、注射毒品的违法性,从而引发的药物滥用者对自身、禁毒社会工作者、社会造成的恶性危害。戒毒人员因其违法行为而担负的财产损失、人身自由的相对限制、部分权益的丧失,以及因法律责任的承担给吸毒人员及其家庭带来经济、污名化等其他不利影响,一定程度上造成戒毒人员抵触情绪和报复心理的增加,这些都是引起风险事故的诱因。
2.经济源。主要来源于吸毒人员的经济状况和为改善生活所做出的越轨行为。对部分吸毒人员来说,涉毒导致他们丧失劳动力、丧失公平就业机会,无业导致他们更贫穷。而在戒毒康复期大多需要通过政府福利政策支援、社会救助等维持康复费用,同时为获得经济收入,药物滥用者更有可能再次走上赌博、盗窃、抢劫、卖淫、贩毒等高风险道路。
3.社会源。主要源于药物滥用者社会支持系统的不完善以及社会对戒毒人员的“污名化”认定。社会支持系统中,家庭对药物滥用者是否会出现高风险行为起着近乎决定性的作用。药物滥用者在戒毒后能不能保持操守、规避高风险活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家庭成员是否给予了物质尤其是精神上的支持。
(二)禁毒社会工作的风险事故类别
1.服务对象的风险事故
(1)复吸。强烈的生理和心理依赖性及戒毒后的稽延性戒断反应、亲情的离弃、社会群体的鄙夷、毒友的再次诱惑导致复吸在吸毒人群中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也是禁毒工作一直希望解决的难题。复吸不仅是简单的戒毒者个人问题,更有复杂的社会原因。要降低复吸率不仅要戒毒者自己有顽强的毅力,更需要家庭、社会等各方的关怀与政府的大力支持。
(2)脱管、失管、漏管。药物滥用者在完成所内强制隔离戒毒后,从出所到与专业社工取得联系、构成帮扶关系之前,通常会出现平均30天的“帮教服务真空期”,在这段时间内,部分戒毒人员会出现脱管、失管、漏管现象。
(3)死亡。药物滥用者在戒毒康复期间,因为生活境遇不如意、环境压力大或者他人诱惑,可能会因想不开导致自杀或者吸毒过量而死。
(4)其他高危行为。药物滥用者在戒毒后通常会遇到各种高危情境,比如处于熟悉的与用药有关的环境之中、与之前毒友约见、进入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等,以及一些“看似无关的决定”都有可能引发他们做出一些高风险事件,导致自我效能感的降低,甚至出现“破堤效应”和越轨行为的出现。
2.禁毒社会工作者的风险事故
(1)职业防护风险。新型合成类毒品大多是中枢神经兴奋剂类和致幻剂类,尤其是以各类新精神活性物质组成的第三代毒品,对中枢神经造成的损伤是不可逆的。药物滥用者在服用药物后行为不可控,暴力行为大大增加,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加剧了禁毒社会工作者的工作风险,容易引发工作中的各种风险事故和恶性伤害。
(2)社会认同风险。目前我国公众对社会工作的认知出现偏差,在社会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在社会对药物滥用人群仍存有偏见的情况下,对禁毒社会工作更是不甚理解。因此禁毒社会工作者难以获得公众对其职业的认同,也难以获得职业的荣誉感和成就感。
3.对社会的风险
戒毒康复人群自身的低自尊、无自信、强敏感、弱能力、易违法等特征,极易使他们成为社会边缘人群。遭到的“污名化”对待也导致药物滥用者在戒毒康复治疗结束后难以回归到正常的社会生活中,面临社会支持缺位,社会群体的排斥等问题,这些无疑会再一次将他们推向重新违法犯罪的道路,甚至于报复社会,制造各种恶性事件,对社会治安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禁毒社会工作中的风险事故分析
在禁毒社会工作中,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高于一般社会工作,风险事故造成的伤害也远远高于一般社会工作,主要是由于外控制挑战加剧和内控制执行不到位造成的。
(一)外控制受到挑战
1.戒毒措施、方法落后于毒情形势变化。当前,我国实行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自愿戒毒三种彼此配合的戒毒措施,结合生理脱毒、心理脱毒的戒毒方法,在一段时间内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相对于毒情形势的新变化,我国的戒毒措施和方法还需创新完善。现行的戒毒措施和方法更适用于传统毒品滥用者,对于新型合成毒品及新精神活性物质滥用者应用哪种戒毒措施和方法,以及如何使用以保证药物滥用者在戒毒过程中保持操守成为禁毒社会工作者面临的难题。
2.社区发育不足导致管控和社工帮教难落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是将药物滥用者置于开放的社区环境中进行戒毒康复,而我国大部分社区尤其是农村社区,社区条件不完备、体系机制不完善、管控不到位,导致药物滥用者脱管、失管、漏管现象突出。
3.社会支持系统和福利保障体系不完善。多数药物滥用者面临着家庭成员冷落、社会群体鄙夷的境遇,孤独感、无助感是药物滥用者重新复吸的心理原因,就学就业受限和生活无保障是药物滥用者再次走向违法犯罪道路的外在原因。
(二)内控制不到位
1.相关法律制度贯彻落实不到位。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戒毒条例》为药物滥用者的管理和禁毒执法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指导,但在具体操作细则上仍没有与之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在具体贯彻落实上没有相应统一的考评机制,尤其是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领域还没有细化操作方式方法。
2.戒毒康复治疗衔接不到位。戒毒包括脱毒、康复、回归社会三个完整的过程,无论哪一个环节出现纰漏或者衔接不到位都有可能造成风险事故的发生。当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强制隔离戒毒与社区戒毒康复出现信息沟通欠缺,衔接不到位等现象。
3.禁毒社会工作队伍力量薄弱,专业性不高。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化主要通过职业专业化和专业职业化两种路径完成。目前,我国专业的禁毒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数量不足,地方缺乏禁毒社会组织,绝大部分县以及乡镇一级没有专门的专业机构和专业的禁毒社会工作者,现有的禁毒社会工作者大多为非专业人士,专业性不足。而我国高校禁毒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尚且处于初级阶段,难以满足实际需求。
今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在全国禁毒工作会议上强调,应充分认识我国毒品形势的严峻性和做好禁毒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因此,如何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进禁毒斗争深入开展,以有效解决毒品问题,值得深入研究。
■当前禁毒工作中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
1.对毒品种类范围没有及时更新。近年来,新型毒品、制毒原料层出不穷,但卫生部于1988年颁布的管制精神、麻醉药品目录并没有收入,导致在实践中查获的新型毒品没有依据进行查处。例如,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条、第三百五十七条,国务院国发983号文件、卫生部1996年颁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我国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如《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公约》,麻黄碱和伪麻黄碱不是毒品,是制毒物品或称“易制毒化学品”。而依据公安部禁毒字199735号《情况通报》精神,麻黄碱属于有毒范畴,公安机关在侦破该类案件中往往依据该《通报》精神,将麻黄素、麻黄碱列为毒品。对摇头丸是否属于甲基苯丙胺毒品等,实践中也难以把握,需要作出明确解释或者统一执法部门的认识。
2.毒品案件管辖较为混乱。近年来,毒品犯罪集团化、职业化倾向明显,重特大毒品犯罪案件往往具有有组织犯罪、跨地区作案等特点,公安机关办理毒品犯罪案件中异地侦查、异地抓捕犯罪嫌疑人的情况相应也比较普遍。但由于管辖权异议导致一些案件在司法机关间互相推诿扯皮、久拖不决,有的案件因此造成了严重的超期羁押问题,有的案件则被长期搁置。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有的省份规定:只要是发生在本省的毒品犯罪,不论犯罪地、被告人居住地是否在本地,只要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可在本地批捕、起诉、审判。这一变通做法带来了新的问题:一些地方把这一针对毒品犯罪管辖的补充措施,演变为打击毒品犯罪的经常性措施,不加以限制地使用,背离了以此解决少量毒品案件异地处理的初衷。
3.毒品鉴定不够规范。对查获的毒品进行刑事科学技术鉴定,是获取证据的基本手段;同时,毒品鉴定结论又是毒品犯罪中最重要最基本的证据,直接关系到对毒品犯罪事实认定和对罪犯进行定罪处罚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常常遇到毒品鉴定结论格式不规范,取材方法、送检程序不合法,鉴定结论用语模糊等问题,时时困扰着执法部门,造成案件疑点多、起诉质量差。
4.毒品纯度和数量有时反差较大。由于毒品的利润高,不少犯罪分子在购进毒品后都是对毒品进行加工(包括稀释、掺杂)后才出售,导致毒品的纯度不高,越是下家纯度越低。按照修改后的《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据此,毒品的计算不再折合一定纯度的毒品,即查获一定数量的毒品,不论其纯度如何,都以查证属实的毒品数量计算,不以纯度计算。故在司法实践中就出现了对查获的数量相同、但纯度不同的毒品犯罪均按同一标准定罪处罚的情形。但是,确定某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构成重罪或轻罪,该行为社会危害性大小是主要依据。就毒品犯罪而言,含量高低与对人的危害性成正比。为了更好地体现罪刑相适应的原则,有的省份司法机关提出超过20克毒品要进行复检,数量较大、有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要做含量分析。但这种做法尚没有刑法上的依据。
5.对毒品数量的认定意见不一。一是对同一种片剂中含有多种受管制的精神、麻醉药品的数量认定问题,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公、检、法之间也存在不同认识。二是对液体毒品的数量认定问题,刑法中对毒品的数量认定是以固体毒品为基础,以克为单位的,而实践中已经出现了液体状的毒品,对其数量认定应如何计算存在不同认识。
6.对毒品案件主观故意的认定存在分歧。司法实践中,对于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主观上明知是毒品的案件,司法人员只能参照具体案件事实、细节以及其他证据进行分析判断。例如,对于被指使送货的从犯,在主犯未被抓获时,对其主观故意很难认定。由于理解能力、认识程度、办案经验等差异,不同的办案人员之间往往存在一定的分歧,容易导致定性错误。
7.对外籍犯的国籍确认较为困难。这一问题主要存在于云南地区,由于缅甸与云南省接壤的边境线较长,两国边民跨境而居,边民通婚互市等因素,造成认定缅甸边民的国籍比较困难。为此,云南省外办、省公安厅于1982年对缅甸边民的国籍认定作出了三条原则规定。2001年3月,云南省级公、检、法三长联席会议和省政府外办联合制定了《关于办理涉外刑事案件确认国籍问题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外籍犯身份的确认问题。但这只是一般性的内部操作依据,缺乏法律效力,同时由于这些规定本身的不完善又会带来新的矛盾和问题。如由于国籍不明的原因,出现了大量无国籍犯罪嫌疑人,而批捕无国籍犯罪嫌疑人征得省外办的同意较为困难,这就给审查批捕工作带来新的问题。
8.对使用特情收集到的证据转换不够及时、规范。运用特情获取案件线索、收集证据、侦破案件是当前打击毒品犯罪的有效手段。但实践中这种手段在证据的收集、转换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有的案件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使用了特情手段,但向检察机关提请批捕时并未告知该情况,也不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有的案件公安机关未将来源于特情的证据依法及时转换为可以在刑事诉讼中使用的合法、有效的证据,影响了证据的证明力;还有的案件公安机关以保护特情安全为由,对检察机关保密证据的来源,使得那些有疑点、有疏漏、应当收集而未收集的证据,在审查批捕、起诉过程中无法加以调查核实和补充,更无法查明在特情使用中是否存在犯意引诱和数量引诱的问题,造成有些案件因证据单一、证据不足或无法质证而被降格处理,甚至导致了错捕、错诉等问题。
■解决禁毒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若干对策
1.对于毒品犯罪可以允许适当的“证据推定”,以改变目前涉毒案件证据过于简单,缺少充分证明力的状况。如长期以贩养吸的“零包贩毒”人员,可对其吸毒史、中毒程度、经济收入等情况进行调查,收集制成证据材料,结合该时期毒品市场平均价格的证明,推断口供的真实性,并据此对其供述的贩毒数量进行累计计算,在具体量刑时可以认定其属于坦白而予以从轻处罚。又如,可以借鉴马来西亚等国“推定”的做法,一是对故意内容(或犯罪性质)的推定,即对持有一定数量以上毒品的,可推定其目的是为了毒品交易;二是对毒品具有“明知”的推定,即在某房屋或交通工具中发现毒品,除非有相反的证据证实,可推定房主、船长、机长或车主明知该物品是毒品。
2.对毒品犯罪应当适用特殊的证据规格。如对于贩毒者不承认贩毒,但有多个吸毒者均证实单独向贩毒者购买毒品吸食,且双方又无利害关系的,应以吸毒者证实的毒品数量认定其贩卖毒品的数量;对于贩毒者曾有供述,并据该供述查证属实,但贩毒者后来又翻供的,应以查证的证人证言认定。当然,对毒品犯罪实行特殊的证据规格和证据推定,需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其合法性和现实性进行研讨论证。
3.对毒品犯罪管辖的变通,只能作为打击毒品犯罪的补充措施,而不能演变为经常性措施。在使用中要加以一定的限制,不能背离以此解决少量毒品案件异地处理的初衷,防止助长越权办案、违法管辖等问题,甚至出现制造假案的现象,对严格公正执法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4.既要坚持刑法确定的毒品案件以查证属实的毒品数量计算,不以纯度计算的原则,又要考虑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对于有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应做含量分析,对毒品含量极低的要慎重处理。
5.尽快制定统一的《禁毒法》,切实解决禁毒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充分体现禁毒工作的立法需求,保证法律更具有操作性。其中,对管制精神、麻醉药品的种类范围的重新界定、对毒品数量的明确规定是重要内容,以保证在实践中查获的新型毒品有查处的依据。
6.对诱惑侦查行为适用的案件类型、条件和程序要件,特情人员的建立标准、规范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使用特情侦查案件的证据规则等问题要进行深入的研究。应重点解决来源于特情的证据的全面收集、固定和转化问题,使之成为在起诉环节可以调查核实和审判环节可以举证质证的合法有效证据。同时,应明确诱惑侦查的目的主要是获取毒品犯罪情报线索侦破毒品犯罪案件,禁止使用特情引诱本无犯意的人员进行毒品犯罪。
禁毒办禁毒工作总结篇1
开学以来,我乡按照兴义市禁毒委、市教育局的安排部署开展禁毒工作,把禁毒工作作为学校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及时落实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顺利完成各项禁毒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建立了禁毒工作专门组织机构:成立了猪场坪乡中小学禁毒工作领导小组。乡中小学禁毒工作领导小组由教辅站站长任组长,分管安全人员任副组长,各中小学校长(负责人)为成员的禁毒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禁毒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及时传达各次禁毒会议精神,及时组织个校负责人学习禁毒文件,并按文件精神对学校的禁毒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三、禁毒工作有计划、有落实,制度健全,措施有力。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201x年禁毒工作计划》等方案、措施,并严格按方案开展工作。
四、签定责任状,落实责任制。教辅站与学校签定责任书,学校与家长签定责任书,与学生签定责任书,做到禁毒工作,人人有责。全乡师生员工人人知禁毒。
五、加强禁毒宣传、教育,拓宽宣传教育渠道,丰富宣传教育形式。各中小学利用开学典礼、家长会等集会和黑板报、宣传栏等途径对禁毒工作大力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教育。
1、各校利用黑板报进行宣传。使全体家长和师生员工人人知禁毒,人人参与禁毒。
2、开展以依法禁毒、构建和谐为主题的系列教育活动,提高全乡师生员工防毒、拒毒意识。开展了禁毒知识竞赛、禁毒宣传、演讲、禁毒征文评选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全体师生参与,受教育面广,教育效果较好。
3、通过电视网络向学生播放禁毒节目,组织学生写禁毒活动感想、优秀征文。
4、加强对各校禁毒教育工作的检查,禁毒教育做到四落实。
5、学校制作宣传标语。
6、积极开展6.26等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使禁毒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六、建立健全了禁毒工作档案,及时向上级部门上报禁毒工作资料。
禁毒办禁毒工作总结篇2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各校在“6.26”国际禁毒日期间开展声活动总结势浩大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为了让广大师生充分认识毒品的危害,从而远离毒品,拒绝毒品,提高师生识毒、御毒能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我校认真贯彻上级禁毒工作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力度,面向全体师生。
按照区禁毒委《关于在“6.26”国际禁毒日期间开展禁毒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开展了一系列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实施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真正做到从学生教育入手,不断争取禁毒宣传教育的工作实效。现将本次活动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领导重视
学校领导十分重视禁毒宣传教育工作,长期以来我校主动与--派出所加强联系,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并聘请-同志为我校法制教育副校长,由-、-、-、-、-及各班班主任任组员,主管学校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分工到人,做到齐抓共管。
二、坚持正面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1、做好舆论宣传
我校在“6.26”国际禁毒日前,集中周一升旗仪式国旗下讲话以及各班主题中队会时间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同时充分发挥各宣传阵
地的教育作用,利用黑板报、校园广播站等对学生进行禁毒教育。并在校园内悬挂标语口号等,在校园内营造了良好的禁毒宣传氛围。
2、落实禁毒知识一堂课
我们在国际禁毒日之前要求各班主任充分利用有关禁毒资料,使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对全校学生进行了一堂“远离毒品珍爱生命”的专项教育课,增强了学生防毒拒毒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3、组织各班出一期《拒绝毒品,珍爱生命》的黑板报。
内容包括:《什么是毒品》、《毒品的危害》、《让校园的天空更明媚》、《如何预防毒品犯罪》等,有效提高了学生对毒品危害性的认识和自己抵制毒品的能力。
禁毒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任务,我校决心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多方配合,长抓不懈,真正体现学校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窗口的地位,在今后的育人之路上,我校将一如既往,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做好学校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为学生铺建一条通往成功的健康大道!
禁毒办禁毒工作总结篇3
为贯彻落实地区教育局《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通知〉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全校师生共同参与防毒禁毒的宣传防治工作力度,以及加强师生对毒品的极大危害性,与禁毒意识,结合学校实际开展了一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成立宣传活动领导小组
我校高度重视,明确开展禁毒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认识,迅速成立了学校预禁毒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由校阿曼古力.阿布都克里木任组长,副校长阿迪力.斯迪克、阿巴拜克热.阿布都热合曼任副组长,各科室主任副主任科室成员和班班主任任成员,加强对禁毒防治工作的领导与实施。
二、认真部署,制订禁毒宣传活动方案
学校召开了专门的《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动员大会。并把《禁毒宣传月》活动与安全工作相结合,将禁毒宣传工作列入学校6月安全生产月系列工作的重点之一,确立了活动主题——“学生不吸毒,校园无毒品”,制订了禁毒宣传月活动方案,讨论并布置了禁毒宣传活动的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理念,建立一种有利于身心健康的行为方式,从而避免可能导致吸毒的危险行为。
三、组织活动,扎实开展禁毒防治宣教工作
1、通过国旗下讲话、早会安全教育、小广播站广播等多种形式学习宣传《禁毒法》,把学习宣传《禁毒法》贯穿整个禁毒宣传活动全
过程。6月26日,利用阳光体育活动时间,副校长阿迪力.斯迪克给全体学生作了一个预防禁毒的专题讲座。
2、各班组织出一期以“禁毒”为主题的黑板板,要求在6月28日前完成。学校组织出一期内容丰富的禁毒宣传栏。发动学生撰写有关“禁毒”的广播稿,每天中午1:30及傍晚时间由小广播员全校广播。
3、各班组织召开以“学生不吸毒,校园无毒品”的主题班会活动,还要动员学生走出校园、走进社区,参与社会禁毒宣传活动。
4、开展观看毒品电教片活动。6月28日,下午6:30,我校组织师生在学校多媒体教室观毒品电教片活动。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提高对毒品的危害意识,看完电教片后,学生进行小组讨论,纷纷说出自己的观后感,端正了今后的学习态度。
总之,在防禁毒宣传月活动期间,我校紧紧围绕宣传主题,扎实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大力普及防毒禁毒知识,提高了全校师生对禁毒工作的认识,增强了社会责任意识。
禁毒办禁毒工作总结篇4
为进一步宣传《禁毒法》,提高居民群众对认识,加大对的打击力度,增强辖区居民对禁毒、防毒意识,我社区结合辖区实际,在人口聚集地开展了“6.26”国际禁毒日宣传系列活动,社会效果显著。
一、领导重视。社区干部充分认识到禁毒宣传的重要性,切实将该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研究制定了禁毒宣传活动方案,并加强组织领导,分工到人,并做到齐抓共管。以主要领导为一把手,亲自督促负责各社区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明确职责,抓好落实。
二、在x大马路美好超市门前聚集的公共场所举办禁毒宣传,发放禁毒宣传材料,开展禁毒咨询等各类活动。通过宣传横幅、黑板报、发放宣传单,让广大居民群众深刻地认识到这一社会公害给个人、家庭、社会带来的危害,提高对危害的认识,增强珍爱生命,远离的意识。同时,动员每一个人自觉从我做起,从家庭做起,从所在社区做起,为携手共建祥和美好的家园贡献自已的一份力量。
三、充分抓住“6.26”国际禁毒日的有力宣传时机,在人群聚集的地方,悬挂禁毒宣传横幅、展板、发放禁毒宣传资料、开展禁毒宣传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禁毒方针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宣传禁毒的重大意义和吸毒、贩毒的危害性,不断提高人们防毒、识毒、拒毒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在辖区内小区张贴禁毒宣传标语,并且向居民讲解一些有关常识和犯罪的法律知识,让小区居民随时提高警惕,做好识毒防毒拒毒工作,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尤其是在6.26禁毒日当天,在市区召开了谐社会、行千里、进万家禁毒宣传活动,既社区禁毒图书角捐赠授牌仪式,有诸多社会团体及各界志愿者参加会议,而且当天各大街小巷有各商家,企业单位志愿者积极参加了禁毒宣传活动。在一些青少年和学生中,禁毒宣传情绪极度高涨,极大激化了群众的禁毒的热情,形成了一个全民参与禁毒的良好的氛围。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街道将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根据多年来的禁毒宣传工作经验,取长补短,做好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争创无毒社区。为居民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生活环境,共建和谐社会而奉献自己应有的力量。
禁毒办禁毒工作总结篇5
20xx年,我校按照县教育局的安排部署开展禁毒工作,把禁毒工作作为学校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及时落实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顺利完成各项禁毒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建立了禁毒工作专门组织机构:成立了泸溪职中禁毒工作领导小组。由杨秀国校长任组长,杨岩英、罗邦全副校长任副组长,各处室办负责人、专业主任为成员的禁毒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禁毒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及时传达各次禁毒会议精神,及时组织学习禁毒文件,并按文件精神对学校的禁毒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三、禁毒工作有计划、有落实,制度健全,措施有力。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泸溪职中20xx年禁毒工作计划》等方案、措施,并严格按方案开展工作。
四、主要工作
(一)确定以环境教育为核心,法制教育为龙头,心理教育、常规管理相配合的工作思路
1、坚持向全校师生定期进行宣传,普及禁毒知识,向学生讲解毒品的危害等内容,开展预防毒品、禁止毒品入侵的专项宣传活动,把禁毒预防知识灌输给每一个学生。
2、利用班会课、校会、团会、黑板报、校园广播等途径,广泛开展宣传毒品预防知识,征订适合学生的禁毒教育影视资料,各类宣传教育报刊、杂志及各种宣传资料,举办校内的图片、禁毒知识问答、板报评比等形式,增强学生拒毒防毒的意识。
3、在学校掀起毒品预防教育的高潮,组织学生看一场毒品预防教育专题片,听一场毒品预防教育专题报告,写一篇禁毒感想的文章,从而提高广大学生对毒品危害的认识,增强自觉抵御毒品的能力,校园内形成一个人人防毒、拒毒的良好氛围。
新的一年,我们将再接再厉,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按照普法工作目标和要求,理顺思路,认真部署,狠抓落实,继续加大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的力度,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探索法制教育的新途径,力争把普法工作和法制教育推向一个新阶段,努力开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