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根据相关规定,在失业后,对于失业人员会有相应的失业金的补贴,但是也是只是针对那些有资格申领的才能领取。一、广州失业金领取条件1、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满一年或虽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且有就业意愿;3、按规定办理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4、本市城镇户口的人员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和接受职业介绍。二、广州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材料1、《通知书》;2、本人身份证;3、《居民户口簿》及《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本市户籍);4、本市工、农、建行开户的个人结算账户活期存折或银行卡的开卡申请表;5、裁决书或判决书(如有劳动争议);6、《广州市失业保险待遇核定申请表》(单位填写并盖章);7、《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领取回执(已办理失业登记);8、《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或《广州市流动人员劳动手册》(如有需一并提供)。三、广州失业保险金的申领程序1、选择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参保人携带资料到失业待遇发放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手续。2、选择不申领失业保险待遇,不需要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手续。【温馨提示】1、参保人可自行决定是否选择申领失业保险待遇。2、如选择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则需在《通知书》规定的有效期内或劳动争议裁决、判决生效之日起60天内办理申领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办理的,每超过一个月减少一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3、广州市城镇户籍的失业人员到户籍所属区的失业待遇发放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4、外地城镇户籍的失业人员选择在本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到广州市各区失业待遇发放机构办理。综合上述,我们对于广州失业金领取条件有了一定了解,失业金虽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指曾经领取过失业保险金,但仍有未领取余下的部分。
法律客观:失业人员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可选择申领或不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选择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本人需在《通知书》规定的有效期内或劳动争议裁决、判决生效之日起60天内办理申领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办理的,每超过一个月减少一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本市城镇户籍的失业人员到户籍所属区的失业保险发放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手续;外地城镇户籍的失业人员选择在本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到原单位所在区的失业保险发放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手续。申领时需携带以下资料:(1)《通知书》;(2)《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或《广州市流动人员劳动手册》;(3)本人在本市工、农、建行开户的个人结算账户活期存折及复印件,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及开卡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4)本市城镇户籍的提供本人《居民户口簿》或《失业证》;知识延伸——失业保险金发放的方法《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是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有效措施,也是失业保险与就业服务工作相衔接的重要方式。按月发放,可以保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了解失业人员的情况,并根据每个人的不同情况及时与就业服务机构联系,为其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服务,促进其尽快实现再就业。从以往情况看,绝大部分地区采取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向失业人员发放现金的方式。在一些地区,也采用了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方式。按照《条例》规定,应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凭证,失业人员到指定银行兑现。这样做,可以减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现金使用量,提高资金的安全性,是发展方向。目前一些还不具备银行代为发放条件的地方应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实现银行发放。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不论采取哪种发放方式,都要保证失业人员能够按期、足额地领到失业保险金。
法律主观:
取消失业登记状态可以拨打12333电话咨询或者到新的单位就业时,新的单位给你办理社保时就会取消。网上的失业登记记录撤销方法如下: 1、打开支付宝后在首页点击市民中心。 2、进入市民中心后点击社保选项。 3、接下来点击社保查询。 4、在社保查询界面点击失业补助金撤销。
法律客观:《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办理所需资格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劳动者通过灵活就业形式实现就业的,可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包括:个体经营者;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包括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的,但未与新业态平台相关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办理材料
本市实行灵活就业人员承诺就业登记制度,申请人通过网办系统、手机移动端、前台办事窗口等渠道填报就业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无需提供就业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
提供的就业登记材料齐全的,在前台办理的即时办结;在网上申请办理的1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方法
线上办理
①登录“广东政府政务网”,搜索“就业登记”——在“办事指南”选择办事站点并点击“在线办理”——登录“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就业登记——灵活就业登记。
②“广州人社”微信公众号,首页——社保通——社保查询/办理——我要办理——劳动就业——灵活就业登记办理。
③“穗好办”APP,首页——民生服务一站式办理——就业服务——灵活就业登记。
拓展资料: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包括招用劳动者、续用劳动者或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可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网上办理。
法律依据:《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七条《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范围包括:
(一)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二)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
1、各类人员到所属社区居委会、学校、单位等出具领取失业证的证明。
2、到本街道办证大厅一楼出具有关的证件、证明,经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审批、盖章、办理《失业证》。
3、《失业证》年审只须带1—4项证件及原《失业证》直接到本街道办理。
4、《失业证》迁街的须到原所属区街办理失业人员关系转移介绍信(收回原失业证),再带1—4项证件到本街道办理。
一、失业人员的失业证怎么办理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本街道常住居民户口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失业登记视为求职登记,办理《失业证》。
(二)办理失业证须带如下证件: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原件;
3、婚育证明《计生证》;
4、小一寸相片2张;
5、各类人还需要出具以下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校证明、退学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本人档案、工商部门发给的证明、解除挂靠关系证明、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失业证明。
(二)办理程序:
1、各类人员到所属社区居委会、学校、单位等出具领取失业证的证明;
2、到本街道办证大厅一楼出具有关的证件、证明,经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审批、盖章、办理《失业证》;
3、《失业证》年审只须带1—4项证件及原《失业证》直接到本街道办理。
4、《失业证》迁街的须到原所属区街办理失业人员关系转移介绍信(收回原失业证),再带1—4项证件到本街道办理。
(四)注意事项:
由于《失业证》要上网登记,为确保信息准确,请办证本人亲自办理。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领取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2年的,领取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3年的,领取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4年的,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5年不足10年的,第5年领取1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后每递增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对自谋职业的失业人员,可将其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付给本人。
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人员应在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40日内,持与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同时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并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日起,持《身份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及《求职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因病不能亲自领取的,可委托亲属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求职证》、《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代为领取。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市迁移户口的,持《户口迁移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到原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关系和档案转出手续。并持《北京市失业人员关系转移介绍信》、《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求职证》、《身份证》和《户口簿》,到迁入地的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迁入手续后,在迁入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继续领取。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向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从事个体经营、兴办企业的,持营业执照和《身份证》、《求职证》及《失业保险金领取证》。
(二)户口迁往外省、市的,持《户口迁移证》、《失业保障金领取证》、《身份证》、《求职证》。
(三)失业人员从事自由职业的,在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后,持《身份证》、《求职证》、《失业保障金领取证》和《就业登记卡》。
失业人员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后,不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下岗失业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离开企业时,本人欠缴以及企业应当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要一次性予以补缴。下岗人员再就业后,由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和转移手续。无固定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和相对集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由街道办事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代理接续和缴费手续。下岗失业人员未再就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留其原有的社会保险关系;在下岗失业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由保管其档案的单位和部门代其办理申请退休手续。所以,您千万别忘了及时续缴社会保险。
就已经失业的人员来讲,此时如果符合了规定的条件,那么就可以办理失业证,同时满足失业保险的要求,那么在失业之后还可以每个月领取到一定数额的失业保险金,当然法律中也规定了,对失业金的领取最长是不能超过24个月,往往领取的期限也是根据缴纳失业保险的期限来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