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新契税规定
1、2020新契税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征收契税。
2、为个人提供的第二套改良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下,按1%征收;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为2%。按照现行的契税政策,个人购买住房的应受不同的影响。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3、根据规定,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以及的住房,住房购买商品房在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契税1%;户型面积90平方米至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减半,实际为2%。住宅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为4%。购买非普通住宅、两套以上住宅及商业物业(商铺、写字楼、商务公寓等)的为4%。
4、房子契税的金额没有具体的标准数值,主要和买房的价格有关。契税采用比例。当计税依据确定以后,应纳税额的计算比较简单。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新房应纳税额=计税依据×;二手房应纳税额=二手房×房地产评估价。
购买首套房的交易的房屋面积小于90平米,契税税率为房屋总价款的1%,房屋面积大于90平方米时,契税减半征收即契税税率为1.5%。购买第二套房的交易的房屋的面积小于或等于90平方米时,契税税率为1%;当所交易房屋的面积大于90平方米时,契税税率为2%;购买的为二手房或第三套房的契税税率为3%。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契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契税法》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法》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二)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三)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买房契税征收标准是:1、第一次购房契税减半,征收标准:个人第一次购买普通住宅契税的税率为3%,享受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即按1.5%征收。计算公式:应纳的契税=成交价格(或市场指导价)*征收率1.5%。2、二套房契税,房本满五年:(普通住宅)契税1%,(面积小90平方米),1.5%(面积90-140平米),3%(面积大于140平米),卖方名下唯一一套房产,个税免交,营业税免交,(非普通住宅)契税3%,个税同上,营业税差额征收。首套面积在90平米以下,1%的契税,首套在90平米以上,1.5%的契税!二次购房3%的契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三条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四条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二)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三)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
1、个人购买家庭中唯一的住房(家庭成员包括购放者、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或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超过90平方米或以上的契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
2、个人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二套改善住房,减按1%征收契税。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第二套住房是指已经拥有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3、如果纳税人申请税收优惠,房地产主管部门的地方购买房子是应当出具书面调查纳税人的家庭住房状况的结果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并将调查结果和相关的住房信息传递给税务机关。
暂时没有查询查询结果并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条件,实际数量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书面家庭住房信贷担保,诚信保证不真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根据法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没有信用记录到个人信用报告制度。
按照方便和效率的原则,由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及时出具书面调查的结果纳税人的家庭住房情况依照本法规定,税务机关应该处理税收优惠由纳税人提交的应用程序在一个有限的时间。
4、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除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不执行新政策第一条第2项外,本政策契税的规定适用于其他地区。
扩展资料:
1、新房应纳税额计算公式=计税依据×二手房税率=二手房税率×房地产估价
2、计量的标准一般有以下几类:90平方米以下是集合标准,90-144平方米之间是标准,144平方米以上是标准。
如果是二套房或三套房这样就不会享受优惠政策,而且第一套房的契税税率一般都在3%~5%的调整范围内变化,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征税。
各区各类房屋均价低于房屋委员会市场指导价的第二套房收费标准为:
(1)买受人第一套房屋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估价价格的1%征收;
(2)购房面积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的,首次契税按估价价格的1.5%征收;
(3)市场指导价以上的面积,面积大于或等于144平方米,买方不是第一套第二套或两套以上的房产契税:估价价格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