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是比较难的,公租房由于其是一种保障性住房,价格相对来说比较低,所以收到光大群众的欢迎,申请的人多,但是房屋比不上很多,僧多粥少,所以就导致难以申请。其次公租房的程序比较多,至少要办7个证,而且需要资格审核、公示不容质疑。公租房在申请的时候,要的证件一堆,就算各种证件齐全了,还得等至少90天。不少居民们都反应公租房申请的时候太长。因为,公租房由于其是一种保障性住房,价格相对来说比较低,所以收到光大群众的欢迎,申请的人多,但是房屋比不上很多,僧多粥少,所以就导致难以申请。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一、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1、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如下:
(1)保障性住房一户只能申请一套;
(2)申请的家庭必须有人拥有本市户口;
(3)家庭人均年收入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4)家庭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5)在本市没有房子。
2、法律依据:《国家保障性住房条例》第二十条
(一)年龄为18-65周岁的自然人;
(二)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没有违法行为;
(四)征信良好,不良信用记录;
(五)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担保或能以合法有效的房产作抵押担保或具有代偿能力的第三方保证;
(六)开立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并且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扣收贷款本息;
(七)房屋的产权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
(八)房产可以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九)房龄与贷款申请年限相加不能超过40年;
(十)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十一)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保障性住房申请需要哪些资料
保障性住房申请需要的资料如下:
1、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持有总工会核发的《本市市区特困居民证》原件、复印件;
3、租住私房的提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鉴证的《房屋租赁合同》;租住公房的由单位出具住房情况证明原件、复印件;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不足15平方米的家庭应出具房屋产权证的原件、复印件;
4、社区受理申报材料对原件验证,并在上报的复印件上盖章确认;
5、申请对象为孤、老、病、残、急需救助等情况的应同时提供疾病诊断材料、残疾证等有关证明。
申请保障住房一般要等多久才可以选房?
主要看本地单位的工作效率,实际可关注当地住房保障和房屋交易中心的官网获得保障住房相关信息。保障住房要最先申请、审批之后再进行摇号申请等挑选配租目标和次序,后配租目标应该按照配租排列挑选保障住房。
申请保障性住房需要满足下列条件1、家中申请的,其所有家庭成员应具有本市户口。家庭成员的户口因入学、参军迁移本市的,在入学、参军期内视作具备本市户口;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具有本市户口;
2、家中人均收入或是单身居民年薪在申请审理日以前连续三年都不超出本市要求的消费保障性住房收入线规范;
3、个人财产总金额或是单身居民财产总金额不得超过本市要求的消费保障性住房财产的额度;
4、家庭成员或是单身居民在本市与国内其它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是自己的房子;
5、家庭成员或是单身居民在申请审理日以前三年内未能本市与国内其它地区出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是自己的房子;
6、家庭成员或是单身居民未能本市与国内其它地区购买了具备确保特性或者其它优惠政策特性住房,但是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在独立构成家中或是做到要求的年纪条件时申请选购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7、市人民政府所规定的学历条件。单身居民申请选购保障性住房的,其年纪条件及总面积规范由市人民政府再行制订。
如何办理住房保障证?1、最先由业主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服务中心或是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社区服务中心或是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审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家庭年收入、家庭生活住宅情况是不是符合要求标准进行审查,明确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原材料一并上报市(区)、县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保障性住房)主管机构;
3、基本建设(保障性住房)主管机构理应在收到申请原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家中住宅情况是不是符合要求标准明确提出审查意见,并把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原材料转平级民政;
4、民政理应在收到申请原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家庭年收入是不是符合要求标准明确提出审查意见,并意见反馈平级基本建设(保障性住房)主管机构;
5、经审核,家庭年收入、家庭生活住宅情况符合要求要求的,由基本建设(保障性住房)主管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是质疑不成立的,做为廉租住房确保目标给予备案,通知函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备案结论。
选购标准住房困难家庭或是单身居民申请选购保障性住房理应合乎以下条件:
1、家中申请的,其所有家庭成员应具有本市户口。家庭成员的户口因入学、参军迁移本市的,在入学、参军期内视作具备本市户口;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具有本市户口;
2、家中人均收入或是单身居民年薪在申请审理日以前连续三年都不超出本市要求的消费保障性住房收入线规范;
3、个人财产总金额或是单身居民财产总金额不得超过本市要求的消费保障性住房财产的额度;
4、家庭成员或是单身居民在本市与国内其它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是自己的房子;
5、家庭成员或是单身居民在申请审理日以前三年内未能本市与国内其它地区出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是自己的房子;
6、家庭成员或是单身居民未能本市与国内其它地区购买了具备确保特性或者其它优惠政策特性住房,但是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在独立构成家中或是做到要求的年纪条件时申请选购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7、市人民政府所规定的学历条件。单身居民申请选购保障性住房的,其年纪条件及总面积规范由市人民政府再行制订。
一.保障性住房怎么申请
(一)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申购表。
(二)申请: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购表和相关材料,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按相关规定受理申请。
(三)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户口、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
(四)复核:各区国土房管分局应当自收到初审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本办法规定复核并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评分,评分后将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报送市房改办住建办。
(五)批准和公示:市房改办住建办将复核符合申购资格的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现住房条件、家庭人口、等在市国土房管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轮候:市房改办住建办应当将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轮候顺序;分数相同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轮候的先后顺序。
(七)配售通知:市房改办住建办根据房源情况,并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配售通知。
(八)选房:接到配售通知的轮候任可根据配售项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选择购房的,申请人可挑选住房3次,并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购房合同。
二、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材料
申请市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需提供的材料:
①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②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持有总工会核发的《本市市区特困居民证》原件、复印件;
③租住私房的提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鉴证的《房屋租赁合同》;租住公房的由单位出具住房情况证明原件、复印件;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不足15平方米的家庭应出具房屋产权证的原件、复印件;
④社区受理申报材料对原件验证,并在上报的复印件上盖章确认;
⑤申请对象为孤、老、病、残、急需救助等情况的应同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