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县建设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们所要实现的目地不同
法治政府建设是希望政府在治理过程中能遵循宪法和法律,使政府的权力与责任紧密相连,成为一个阳光、有限、诚信、责任政府,并通过法律固定下来,实现法制政府的建设。
而依法治县建设则是希望在县域范围内,完全贯彻和执行宪法和法律,用法律来管理区域,维护社会秩序。
总的来说,虽然两者都强调法律在治理过程中的重要性,但法治政府建设更加侧重于对政府权力的控制和约束,而依法治县建设则更侧重于用法律维护社会秩序和治理区域。
依法治县与以德治县
依法治县与以德治县的有机统一是安泽县在普法工作上的一大创新,一个特色。安泽县人口虽然不多,但来自全国16个省167个县,不同的地域文化及历史沿革,造就了不同的风俗习惯。经过几年的探索,他们发现要使人员构成较复杂的安泽群众互敬互让、携手共进、崇尚法治、追求和谐,就必须走具有安泽特色的普法之路,将法制文化与传统道德完美融合,将法律知识与乡土文化有机结合。
“一事一议”与“点题”公开
安泽县在加强农村普法教育的基础上,着力从三个方面推进依法治村工作。
“一事一议”制度的实行有效激发了老百姓参与建设的热情。全县各乡村,大到架桥修路,小到环境卫生,都要经村民代表议事会讨论决定,村民代表直接参与监督。村务透明度有了明显加强,凝聚村民智力,合力推动新农村建设,始终保持了在全省、全市的领先态势。目前,全县群众依法参与集体事务率达到90%以上。
在定期公开村财务收支情况的基础上,安泽县各村实施了村务“点题”公开新办法。即群众如果对村里政务、财务等事项有什么疑虑或建议,只需写个纸条或打个电话,就会在15日内得到真实、详细、公开的答复。“点题公开”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在村委换届选举中,全县有89个村一次选举成功,一次选举成功率达到86%,成为安泽干群和谐的又一佐证。
“433模式”与平安建设
经过多年实践,安泽初步摸索出了“四级民调、三站式办访、三级书记接访”这一具有安泽特色的“433”和谐共建大格局。“四级民调”就是由乡、村、组、调解员四级组成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负责、逐级调解”的基层民调组织;“三站式办访”就是以村设民事调解室、乡村民情分析协调会、县设民情现场办公会为体系的层级办访网络;“三级书记接访”就是引申所有“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常态化开展“县乡村三级书记大接访、职能部门大办访”活动,采取“三级书记带头接访、县级领导轮流接访、职能部门联动办访、领导干部定期约访、包村干部主动下访、严格考核检查督访”的“六访”举措,变“关门等访”为“公开接访”、变“随机接访”为“值守待访”、变“孤军作战”为“整体联动”、变“寻访领导”为“预约群众”、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
近年来,通过“433”的和谐共建模式,全县民事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9.3%,全年近300起民事纠纷全部化解在基层,无一起激化纠纷和上交纠纷。
1,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2,有利于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建设阳光政府。
3,有利于提高人民的主人翁意识。
4,有利于促进该区域的经济发展,加快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依法治县组织领导机构。县委对依法治县工作实施全面领导,成立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乡镇、县级部门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完善组织机构,建立“一把手”负责制,统一部署,细化任务,组织人员,安排经费,抓好落实。
健全工作机制。制订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制度,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制度要求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等职能。探索实行普法合格证制度,干部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切实将干部的学法用法和依法办事能力同干部晋职、晋升、奖惩结合起来。
(二)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突出法制宣传针对性。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部门实际,大力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劳动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信访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务员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招商引资等密切相关的《电力法》、《矿产资源保护法》、《土地管理法》、《征地拆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突出法制宣传重点对象。各级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部门实际,大力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招商引资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抓好公职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
突出法制教育宣传方式。要充分发挥电视、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加强和改进法制宣传。组织干部群众参加法院的开庭审理、公开审判、加强执行等法制实践活动,通过典型的、有影响力的案件讲法,向群众进行生动形象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律师、公证、仲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中介组织的法制宣传教育功能,通过举办法律咨询活动、设立法律咨询站等法律服务方式,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传播法律知识。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构建法治政府
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建立健全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以及调研、听证、合法性审查、调查评估、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努力实现科学、民主、合法决策。要建立作决策、上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征地拆迁、教育医疗、安全生产、价格调整等重大项目进行决策前风险评估,同时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决策责任制。
扎实抓好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全面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办法,探索研究网上“晒权”、重大项目招标管理、科学规范中介行为。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特别是行权部门要严格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简化行政审批手续,窗口授权到位,方便群众办事。要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坚决杜绝个别执法部门钻法律空档,以权谋私。
(四)扎实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大力整治和规范社会治安秩序、城市管理秩序和市场管理秩序。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三违”清理、安全生产、禁毒禁赌等专项整治活动,做到活动有方案、有行动、有成效,强化地方、行业依法治理。
加强基层依法治理。积极开展“法治乡镇、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法治乡镇、法治村(社区)”标准,强化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严格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村内事务制度,执行好村支部、村委会定期向党员大会和村民会议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村务、政务公开制度。结合当地实际依法制定村规民约,约束村民行为。
(五)强化司法职能,促进司法公正
切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深入开展队伍素质教育和专项业务、岗位技能培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坚持从严治警,改革管理制度,努力提高整体素质。要切实加强“两所一庭”建设,从人员、经费及装备上予以保障。
要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创新社会治理和公正廉洁执法为重点,推进政法工作全面发展。建立健全司法救助制度,以政府财政拨款形式落实司法救助专项基金,保证司法救助制度真正落到实处。设立执行救助基金,对一些被执行人无执行能力又特别困难的申请人实行司法救助,有效破解执行难的问题。
建立健全维护司法公正的各项监督制约机制。积极探索在重点执法岗位和关键环节引入人民监督员监督,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作用,从而提高司法机关执法公信力。坚持定期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邀请人民监督员旁听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参加执法检查、列席有关会议,参加职务犯罪案件回访等活动。进一步完善陪审制度,把陪审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适当提高陪审员待遇。保障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权利,发挥其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