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所在地居民收入水平计算。以4000元工资计算,以安徽合肥为例,九级和十级伤残赔偿相差预计在6-10万元之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相差两个月的工资。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工伤九级除会赔付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外,还赔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还可以享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应当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待遇。用人单位对受害职工的要求有异议的,应当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论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上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伤残鉴定十级和九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1、伤残鉴定十级的赔偿标准是当事人的七个月工资;伤残鉴定九级的赔偿标准是当事人的九个月工资: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2)九级伤残和十级伤残鉴定标准:九级伤残: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十级伤残: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伤残几级最严重1、一级伤残最严重,伤残等级一般分为十个等级,它根据人体受到损害的原因不同,适用不同的鉴定标准,就会有不同的伤残等级,且计算伤残赔偿金的方法也不同,主要有二种情形:《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一级伤残标准:
(1)极重度智能损伤;
(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
(4)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5)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
(7)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8)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9)双下肢及一上肢严重瘢痕畸形,活动功能丧失;
(10)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11)肺功能重度损伤和呼吸困难IV级,需终生依赖机械通气;
(12)双肺或心肺联合移植术;
(13)小肠切除≥90%;
(14)肝切除后原位肝移植;
(15)胆道损伤原位肝移植;
(16)全胰切除;
(17)双侧肾切除或孤肾切除术后,用透析维持或同种肾移植术后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18)尘肺III期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
(19)其他职业性肺部疾患,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
(20)放射性肺炎后,两叶以上肺纤维化伴重度低氧血症[po2
(21)职业性肺癌伴肺功能重度损伤;
(22)职业性肝血管肉瘤,重度肝功能损害;
(23)肝硬化伴食道静脉破裂出血,肝功能重度损害;
(24)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内生肌酐清除率持续707}imal/L(8mg/dL)。
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一级伤残标准:
(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植物状态;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2)头面部损伤致:双侧眼球缺失;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4)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
(5)胸部损伤致: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心功不全,心功IV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III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6)腹部损伤致: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7)肢体损伤致: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三肢完全丧失功能;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二肢完全丧失功能,第三肢丧失功能50%以上;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二肢完全丧失功能;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8)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76%以上。
伤残一级是最严重的,赔偿也是最多的。如果因公受伤的,用人单位必须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和补助金,如果不赔偿的话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是按伤者的伤残赔偿计算方法加以计算,伤残等级具体等级对应的赔偿比例(即伤残赔偿指数)为: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
实际赔偿额=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几个伤残等级最高的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1+伤残赔偿附加指数2+……伤残赔偿附加指数n)。
扩展资料: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其中,2551为2004年上海市平均工资,实际计算时需按照当年市平均工资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6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元×6个月= 15306元。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个月×2551元=1020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个月×2551元=2551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5306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 1020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551元=28061元。
九级伤残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8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元×8个月= 20408元。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8个月×2551元=20408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个月×2551元=5102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0408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 20408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5102元=45918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伤残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