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收钱后事情没办好怎么办?律师收了钱不办事去哪里告他

qq745048485 2024-11-23 阅读:1

法律分析:可以要求对方退还,你可以向当地律师协会投诉。

律师收钱后事情没办好怎么办?律师收了钱不办事去哪里告他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但是你也要清楚,律师不办事和办不成事是有区别的,如果他什么都不干,那你可以要求退,如果他确实付出了劳动,但是没有达到你预期的效果,那你无法要求他退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五十条律师事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停业整顿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特别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一)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的;

(二)违反法定程序办理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住所、合伙人等重大事项的;

(三)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的;

(四)以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

(五)违反规定接受有利益冲突的案件的;

(六)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

(七)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八)对本所律师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律师事务所因前款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对其负责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律师因违反本法规定,在受到警告处罚后一年内又发生应当给予警告处罚情形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在受到停止执业处罚期满后二年内又发生应当给予停止执业处罚情形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律师事务所因违反本法规定,在受到停业整顿处罚期满后二年内又发生应当给予停业整顿处罚情形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律师是当今社会中比较重要的一个职业,如果人们遇到关乎法律的事情或者一些财产分割的问题,就可以寻找律师。律师因为比较通透法律,所以说对于一些常人不能够解决的问题可以进行分析。但是大家在聘请律师的时候,也要注意个人的相关人品。可以直接在律师事务所去聘请,或者在网上聘请。那么如果遇到律师收钱不办事,应该怎么处理呢?

一、投诉相关的律师事务所

如果遇到律师收钱不办事,这个时候应该到相关的律师事务所去投诉,然后向事务所说明律师的相关信息。应该先收集证据,因为律师做什么事情都要讲究证据的,不能直接到别人工作的地方去投诉。律师事务所对于律师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因为他们需要一个丰富的阅历和丰富的法律知识,所以说是国家型人才。如果律师收钱不办事,那也是被人民所认可的,而且也侵犯了人民的权利。

二、积极的沟通

可以给律师说明自己的相关情况,然后请求他们帮助解决问题,两个人坐下来心平气和的沟通,可能会让律师感到非常的愧疚。如果遇到律师收钱不办事,不应该用正常的方式来解决,这样的话只会让别人特别的厌烦。所以大家在遇到问题的时候首先有一个冷静的头脑,不能冲动,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应该想办法与对方进行细的沟通。

三、起诉给法院

律师这种行为也是侵犯了消费者相关的权利,可以起诉给法院,让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进行相关的处理。律师在收了消费者的钱之后一定要帮消费者办事,他们既然请律师,那肯定在生活中遇到了什么难事,不要故意的刁难别人。

只要你能拿出证据能够证明你说的都是真的,那是可以告的,先找到这个律师的时候是给了钱的,那也就是签了委托代理合同的,委托代理合同必须要通过该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盖章的,出了问题可以先找他们律师事务所的纪检部门投诉。

如果他们推诿,包庇,延误来处理你的投诉,那就向该律师事务所所在地区的律师协会或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去投诉。

建议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一定要和律师事务所以及代理律师沟通解决,询问清楚案件的办理进展,催促要求其加快进度,并给出办理案件进度的时间表。

律师收费是要经过律师事务所账户并且开具律师事务所的发票,违规收费可以去当地司法局或者律师协会投诉。而且如果没有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的话,法院无法认定该律师属于你的代理律师,所以他也没用律师在法庭上应有的权利。

《律师法》

第二十五条律师承办业务:

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第四十条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2、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

3、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

扩展资料: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向当地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投诉。但是成功的概率不高。

首先上述部门只能进行行业处罚,最严重的处罚也就是吊销执照。但前提是律师违反了职业操守。出工不出力,拿钱不办事并不能认定为违反相关法律及部门规章。

其次,即使认定了律师有违反操守的问题,勒令退款或赔偿当事人损失,也无法执行,毕竟行政处罚不是法院判决,对于赔偿并没有强制执行力。

最后,就是律师是一个社会职业,不是每一名律师都在意司法行政机关的态度,而且作为法律人,他们一定会用法律去保护自己并且回击。

在协议中事先约定是预防拿钱不办事最好的办法。最好把想要达到的预期效果进行量化,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如签订风险代理协议。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律师协会

1、律师拿钱不办事,其行为违法,当事人或者委托人可以先找律师事务所协商,要求退还所收的全部或者部分费用,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该律师所在地的律师协会或者司法机关投诉,要求对律师进行查处。

3、如果事实清楚,可以去区、县司法局或市司法局反映,他们负责管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

或者向律师协会投诉。

4、假如投诉无果,可以按合同起诉,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委托代理的基础是信任,信任基础缺失,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有争议的只是退费与否、退费多少的问题。

建议你有什么疑问,直接和代理律师交流沟通,良好的沟通可以解决多数问题;

如果之后你还是觉得这个律师不靠谱,也可选择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律师法》第四十八条,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

(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二)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者仲裁(三)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的;

(四)泄露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