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购房摇号顺位规则(成都购房摇号顺位规则2023)

qq745048485 2024-11-23 阅读:1

成都买房顺位政策成都购房顺位政策采取新的摇号规则,只对“最受欢迎的楼盘,报名人数超过三个名额”,按照报名人数的多少,按照报名人数的多少,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根据下列次序进行抽签:持有房产所在地区户口及社会保障的购买者;第二个序列:持有房产所在地区户口的购买者;第三个序列:持有房产所在地区的社会保障;第四个次序:未在本地区稳定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障,但符合本地区的住房限购政策。

成都购房摇号顺位规则(成都购房摇号顺位规则2023)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所以,在成都地区,摇中的几率为33%,根据以上的审核次序,确定的无房家庭和棚改货币化安置家庭人数达到其房源数3倍时,购房资格复核工作结束。审核期间,当第一批人员数量超出其房屋数量的3倍或更多时,按照其在同一套住房的限购范围内稳定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年限进行复核;第一批登记购房人数量不超过其住房数量的3倍,按次序对登记购房人的资格进行复查。

买房注意事项买房子要先弄清楚,不要着急。买房子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从一开始的挑选,到现在的安稳,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因此,买房人要有耐心。

在看房、选房时,要多了解一些关于房屋的情况,并且要做详细的了解,总之要对自己的房屋负责。否则,在买房子的过程中,被人骗了,买了一套不好的房子,那可就是大问题了。

比如有些房子挂着特价房的牌子,有些人就迫不及待了,生怕被人捷足先登。殊不知,最终买房的时候,发现很多问题都是不恰当的。这可不是白来的。

在看房和挑选房屋时要注意品质问题在大多数人看来,只要有一套房子可以卖,那就是无所谓的,但事实却是如此。有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不择手段。因此,买房人仍不可忽略房子的品质。

以上是对成都买房顺位政策、在看房和挑选房屋时要注意品质问题以及买房注意事项这些问题的详细解答,大家可以仔细阅读。

对于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商品住房项目,按以下顺位复核购房资格:

1、第一顺位: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二是落户在项目所在区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

2、第二顺位: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

3、第三顺位:落户在项目所在区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

4、第四顺位:具有项目所在区购房资格。

成都优化选房排序

8月5日成都市正式出台《关于加强赠与管理和优化购房资格复核顺位相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成都将加强购房资格预审工作,提高购房资格复核效率。通过细化预审资料及报名登记要件标准,提升资格预审及复核的准确性、精准度。登记购房人报名登记时,须按成都市商品住房购房登记系统要求上传相关购房资格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对于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商品住房项目,《通知》明确按以下要求进行购房资格复核、公证摇号排序和选房:

第一,复核通过的人数应达到房源数的3倍,复核后无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总数不足房源数3倍的,由已报名登记的普通购房家庭递补。

第二,递补的普通购房家庭,参照无房居民家庭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后,依序递补。

第三,全部无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选购结束后,剩余房源由普通购房家庭依公证摇号排序结果选购。

新的摇号规则仅针对“登记人数大于房源数3倍的热门楼盘”,顺位人数三倍封顶,人数超出按社保缴纳的时间长短排序。按照以下顺序选择摇号名单:

第一顺位:拥有与楼盘所在区的户籍和社保的购房者。

第二顺序:拥有与楼盘所在区的户籍的购房者。

第三顺序:拥有与楼盘所在区的社保的购房者。

第四顺序:不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但具有项目所在区同一住房限购区域购房资格。

成都买房顺位政策

按照上述复核顺序,复核确认的无房居民家庭、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人数分别达到其房源数3倍时,购房资格复核工作结束。

复核过程中,第一顺序人数超过其房源数3倍以上时,按其在该项目所在区同一住房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的时间长短依次复核;第一顺序的登记购房人数未达到其房源数3倍时,依次符合第二顺序的登记购房人资格,以此类推。

新的摇号规则仅针对“登记人数大于房源数3倍的热门楼盘”,顺位人数三倍封顶,人数超出按社保缴纳的时间长短排序。按照以下顺序选择摇号名单:

第一顺位:拥有与楼盘所在区的户籍和社保的购房者。

第二顺序:拥有与楼盘所在区的户籍的购房者。

第三顺序:拥有与楼盘所在区的社保的购房者。

第四顺序:不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但具有项目所在区同一住房限购区域购房资格。

扩展资料

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1.2倍以内的商品住房项目,由开发企业自行组织有序销售。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1.2倍至3倍之间的,按原有规定公证摇号排序选房。

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房源不低于房源数的20%,无房居民家庭房源不低于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优先后剩余房源的60%,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及无房居民家庭选购后剩余房源用于普通购房家庭选购。

参考资料来源:中新网-成都实行购房资格预审热点楼盘优先向无房居民家庭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