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宣传海报 非法集资宣传海报2022

qq745048485 2024-11-23 阅读:1

非法集资宣传海报 非法集资宣传海报2022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1

  为了贯彻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20xx年xx省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在xx月份开展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就宣传月活动情况作如下小结。

  1、针对本机关干部、职工开展宣传。我局专门召开了全体机关干部、职工会议,会上学习了《20xx年XX省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要求机关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防控非法集资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把防控非法集资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感;要帮助广大群众提高法律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培育理性投资、盈亏自负、风险自担的正确理念,培养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本着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迅速行动起来,全力以赴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为我县顺利推进“六大攻坚战”,开创“宁静致远、都和民安”新宁都作出新贡献。

  2、要求机关干部、职工要教育自己身边的亲朋好友,引导他们理性投资、合法理财,宣传非法集资活动的危害性,特别是帮助提高老年人法律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帮助老年人等群体维护自身财产安全;对以养老服务为名收取会员费、“保证金”,并承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等多种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打着投资养老公寓、养老地产等幌子,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等名义非法集资行为予以重点提示宣传。

  3、要求机关干部、职工利用工作关系,对下村帮扶群众及其他工作对象等做好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群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不了解和“一夜暴富”的心态,打着各种幌子,对群众许以高额回报,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一些群众受所谓高利息诱惑,倾注了大量积蓄参与所谓的“投资”,最终血本无归。坚信“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敏锐识别非法集资活动,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要冷静分析,共同维护良好的经济金融秩序!

  通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教育活动,提高了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增强了远离高利息诱惑,理性投资、合法理财的自觉性,达到了预期的宣传效果。

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2

  按照《XX州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XX州20xx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甘处非办发〔20xx〕1号)文件要求,为切实遏制非法集资高发势头,有力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大力提升金融监管水平。我县高度重视,按照“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原则,积极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着力营造共同防范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保持对非法集资活动的高压震慑态势。下面就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工作情况

  (一)强化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为确保20xx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有组织、有计划开展,我县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委宣传部、法院、检察院、政法委、群工局、发改局、县金融办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非法集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宣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金融办,具体负责宣传活动的统筹协调及各项工作开展,并及时上报、汇总相关宣传活动信息。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为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和对非法集资行为的识别能力,我县认真按照《XX州20xx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要求,根据不同地区和对象,有针对性选择宣传内容,达到“因材施教”的目的,确保宣传实效。一是立足网点宣传。在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内,通过张贴宣传画、摆放宣传资料以及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形式,向公众宣传“非法集资”等知识与危害,同时设立金融知识咨询台,由工作人员向前来办理业务或咨询的客户发放非法集资宣传手册并介绍相关知识,并对辖内有“非法集资”案件倾向的客户及时进行劝阻。通过宣传,不仅提升公众安全意识,也提醒公众远离非法集资违法金融活动。二是深入基层宣传。组织宣传志愿者,在各营业场所附近、县音乐广场附近、县域内个体工商户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面向广大城乡居民,配发各种宣传的材料,耐心地为前来咨询的群众讲解,倡导群众要主动学习必要的法律知识和金融常识,对“高额回报”的民间借贷、“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插亮眼睛、提高警惕、远离非法集资,不要落入陷阱,并号召大家积极行动起来参与到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犯罪活动中来,呼吁居民远离非法集资等金融陷阱,识破犯罪组织者的险恶用心,如发现可疑行为要及时向政府管理部门举报,共同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三是贴近百姓宣传。我县部分农牧民素质偏低,尤其是边远乡镇的老百姓更容易上当受骗,因此我县以“精准扶贫”为契机,利用精准扶贫调查、领导下乡、清收贷等工作对偏远乡镇的农牧民群众进行全面宣传。通过向农牧民群众发放配套宣传资料,使其明白“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的道理,从而抵制非法集资、远离诱惑。

  二、活动取得的成效

  自活动开展以来,我县全方位、多领域地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共发放非法集资宣传资料41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352次,张贴宣传画18幅、滚动播放宣传标语6幅。通过多部门联合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广大群众认清了非法集资活动的危害性,自觉提升警觉性和防范意识,提高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警惕性。

  三、存在的困难问题

  各部门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联合宣传开展不够多,长效机制的建立还需完善。相关成员单位参与不够,整体合力不强。规模性的宣传活动较少,发动群众还不够,举报投诉机制运作还需优化。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县将持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不断扩展活动覆盖面,实现公众金融知识教育的常态化和长效化,让社会公众特别是边远地区农牧民实实在在地了解金融知识,实现金融普惠理念,在全县范围内营造良好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舆论氛围。

  通过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有力提高了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从源头上遏制了非法集资案件的高发势头,有效维护了我县金融市场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3

  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银监办发〔20XX〕194号)和《浙江银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浙银监办〔20XX〕206号)文件精神,我分局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调查和督导,现将本次活动总结报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情况

  (一)落实职责,上下联动。根据银监会及省局活动通知安排,我分局结合辖内实际,制定了专门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对辖内活动进行统一部署。辖内各机构均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对活动进行统筹安排,将相关工作职责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并结合实际,制定和上报本单位宣传教育活动计划和方案;建立联络员制度,专门负责本单位宣传教育活动的上传下达。

  (二)制定方案,充分动员。辖内各机构分别制定方案,确定了宣传教育活动的内容、步骤及措施,召开动员大会,要求每一位员工认真对待,层层传达,积极营造宣传氛围。如深圳发展银行温州分行制定了《深圳发展银行关于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方案》,详列了活动时间、活动类型、活动形式、工作事项及任务分工,活动内容较为丰富。

  (三)形式多样,分步推进。从整体情况看,辖内各机构组织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覆盖面广、形式丰富多样,做到了深入宣传并分阶段逐步推进。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提高了公众对常见非法集资手段的识别能力。此外,部分机构还具体规划了活动进程,分阶段逐步推进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二、活动开展情况

  (一)利用网点优势,积极营造宣传氛围。

  一是打出宣传标语,做好警示教育。各机构通过LED电子屏滚动播放、悬挂横幅等方式宣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标语口号,警示客户保护自身利益,警告犯罪分子远离非法集资。二是编制宣传材料,落实网点宣传。制作宣传教育展板、张贴各类海报、编印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手册等形式,对非法集资特征、主要表现形式、常用手段及识别方法等进行宣传。三是发送宣传短信,做好风险提示。向客户发送短信等形式扩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风险防范意识。活动期间,辖内各机构共制作展板横幅1700多块(条),编印手册、折页12.5万余份,发送短信160多万条。

  (二)利用专业优势,自觉落实宣传责任。

  一是提供咨询服务,主动答疑解惑。各机构通过在营业网点设立咨询点、开展讲座及开通咨询热线等方式,为客户传授和解答有关打击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如华夏银行辖内各支行通过在营业网点举办“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讲座、PPT讲解、设立专门窗口为宣传教育服务咨询台等方式,加大了对客户的宣传教育力度。二是走进社区、农村和企业,积极深入群众宣传。各机构利用“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采取现场咨询、金融社区共建、“三农”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发送宣传资料,树立农民群众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风险观念。如工商银行温州分行发动600人次深入社区、街道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共4万余份。乐清农村合作银行与乐清市公安局、乐清市国税局、人民银行乐清市支行等多家机构联合举办主题为“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共建和谐美好生活”的宣传教育活动。活动期间,辖内各机构共接受咨询2.9万余次,进社区活动380余次,下乡活动480余次。

  (三)创新宣传手段,扩大宣传覆盖面。

  一是利用微博进行扩散性传播。如宁波银行温州分行在新浪官方微博进行专题发布,从7月9日起,定期持续发布相关内容微博,吸引网友关注并展开互动。该分行各员工也对微博进行转发,以达到有效宣传的目的。二是利用报纸、刊物等进行全面性传播。如永嘉合行在《今日永嘉》等报刊上投放与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相关的公益广告。广发银行温州分行在其内部报刊《广发温州》上刊登题名为《树立正确投资理念,远离非法集资活动》等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文章,并将报邗邮寄给客户。

  (四)加强内部宣教,增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意识。

  一是加强合规教育,督促员工远离非法集资。如宁波银行总行监察保卫部总经理为温州分行全体人员作主题为“走进法律,远离犯罪”的专题宣讲,系统分析非法集资产生的思想根源,详细介绍集资诈骗罪的量刑和司法实践等,促使该分行员工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提高预防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二是规范员工行为,深入开展风险排查工作。如乐清农村合作银行严格落实人事四项制度、五谈、六必访工作,对辖内人员每年开展2次谈心谈话、1次家访工作。今年该行纪检监察室相关工作人员还专门到非法金融处置办进行社会调查,对全体干部员工参与民间借贷情况进行了排查。活动期间,辖内各机构共举行员工教育培训会350余次。

  三、加强督导,持续跟踪活动进展情况

  (一)及时开展部署,持续跟踪指导。我分局在《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温银监办〔20XX〕98号)中明确要求监管部门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组织开展本次活动,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集中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的指导和督查工作。各监管科室认真收集、审查、核评各机构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做好对活动开展情况的跟踪监督,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运用多种形式,加大督查力度。我分局将督查工作与日常监管、现场检查相结合工作,通过组织访查等方式,15次组织人员前往民生银行等机构,实地了解、掌握银行业金融机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加强重点指导和督促,及时掌握活动开展情况。此外,在日常监管中,强调对银行员工参与非法集资、民间借贷等实行零容忍,今年以来,我分局先后布置银行业机构开展了全面风险排查、从业人员参与民间借贷风险大排查等工作。

  四、活动取得的成效

  (一)广大公众法制观念不断增强。辖内各机构利用营业网点多、涉众面广的优势,以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语、制作宣传教育展板、编发手册、发送短信等多种形式开展活动,对非法集资特征、主要表现形式、常用手段等进行宣传,广大公众深刻认识到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风险防范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机构案防和内控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活动开展以来,辖内各机构积极落实社会责任,切实开展宣教活动,同时加强风险排查和案件防范,从案件防控机制、内控执行力等方面做实做细工作,提升案防和内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了银行从业人员参与非法集资行为。

  (三)常态化宣传机制得以初步建立。各机构通过在营业网点设立咨询点、开展讲座及开通咨询热线等方式,建立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进行常态化宣传。如福建海峡银行温州分行在营业大厅设立咨询点,向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现场宣讲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并对客户的疑问进行一一解答,同时宣传选取正规理财途径和渠道的重要性。建行温州分行开通了非法集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0577-88080357,为群众耐心宣讲政策,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普及有关金融知识。

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1

  为了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辖区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XX市20xx年度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和我局相关工作安排,我所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防范非法集资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严格按照“属地管理、部门配合、以防为主,疏堵结合、打防并举”的工作要求,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让广大干部和群众认识到非法集资活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以及开展此项工作的长期性和重要性,从而使其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敏锐性。

  二、加大宣传,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抵御非法集资风险的能力。

  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开展入村集中宣传活动在村社设置宣传咨询点2处,发放宣传资料300余张,广播讲解10余次,张贴宣传告示100余张等,开展形式多样面向村社的宣传教育活动。多方位、多角度的宣传非法集资的特点和形式,广泛宣传非法集资活动的危害。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面和影响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大,达到了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的目的。

  此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开展使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风险意识进一步提高,在社会生活和参与经济活动中识别投资渠道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有效地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我所将以这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使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家喻户晓,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2

  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银监办发〔20xx〕194号)和《浙江银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浙银监办〔20xx〕206号)文件精神,我分局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调查和督导,现将本次活动总结报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情况

  (一)落实职责,上下联动。根据银监会及省局活动通知安排,我分局结合辖内实际,制定了专门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对辖内活动进行统一部署。辖内各机构均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对活动进行统筹安排,将相关工作职责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并结合实际,制定和上报本单位宣传教育活动计划和方案;建立联络员制度,专门负责本单位宣传教育活动的上传下达。

  (二)制定方案,充分动员。辖内各机构分别制定方案,确定了宣传教育活动的内容、步骤及措施,召开动员大会,要求每一位员工认真对待,层层传达,积极营造宣传氛围。如深圳发展银行温州分行制定了《深圳发展银行关于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方案》,详列了活动时间、活动类型、活动形式、工作事项及任务分工,活动内容较为丰富。

  (三)形式多样,分步推进。从整体情况看,辖内各机构组织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覆盖面广、形式丰富多样,做到了深入宣传并分阶段逐步推进。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提高了公众对常见非法集资手段的识别能力。此外,部分机构还具体规划了活动进程,分阶段逐步推进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二、活动开展情况

  (一)利用网点优势,积极营造宣传氛围。

  一是打出宣传标语,做好警示教育。各机构通过LED电子屏滚动播放、悬挂横幅等方式宣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标语口号,警示客户保护自身利益,警告犯罪分子远离非法集资。二是编制宣传材料,落实网点宣传。制作宣传教育展板、张贴各类海报、编印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手册等形式,对非法集资特征、主要表现形式、常用手段及识别方法等进行宣传。三是发送宣传短信,做好风险提示。向客户发送短信等形式扩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风险防范意识。活动期间,辖内各机构共制作展板横幅1700多块(条),编印手册、折页12.5万余份,发送短信160多万条。

  (二)利用专业优势,自觉落实宣传责任。

  一是提供咨询服务,主动答疑解惑。各机构通过在营业网点设立咨询点、开展讲座及开通咨询热线等方式,为客户传授和解答有关打击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如华夏银行辖内各支行通过在营业网点举办“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讲座、PPT讲解、设立专门窗口为宣传教育服务咨询台等方式,加大了对客户的宣传教育力度。二是走进社区、农村和企业,积极深入群众宣传。各机构利用“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采取现场咨询、金融社区共建、“三农”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发送宣传资料,树立农民群众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风险观念。如工商银行温州分行发动600人次深入社区、街道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共4万余份。乐清农村合作银行与乐清市公安局、乐清市国税局、人民银行乐清市支行等多家机构联合举办主题为“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共建和谐美好生活”的宣传教育活动。活动期间,辖内各机构共接受咨询2。9万余次,进社区活动380余次,下乡活动480余次。

  (三)创新宣传手段,扩大宣传覆盖面。

  一是利用微博进行扩散性传播。如宁波银行温州分行在新浪官方微博进行专题发布,从7月9日起,定期持续发布相关内容微博,吸引网友关注并展开互动。该分行各员工也对微博进行转发,以达到有效宣传的目的。二是利用报纸、刊物等进行全面性传播。如永嘉合行在《今日永嘉》等报刊上投放与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相关的公益广告。广发银行温州分行在其内部报刊《广发温州》上刊登题名为《树立正确投资理念,远离非法集资活动》等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文章,并将报邗邮寄给客户。

  (四)加强内部宣教,增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意识。

  一是加强合规教育,督促员工远离非法集资。如宁波银行总行监察保卫部总经理为温州分行全体人员作主题为“走进法律,远离犯罪”的专题宣讲,系统分析非法集资产生的思想根源,详细介绍集资诈骗罪的量刑和司法实践等,促使该分行员工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提高预防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二是规范员工行为,深入开展风险排查工作。如乐清农村合作银行严格落实人事四项制度、五谈、六必访工作,对辖内人员每年开展2次。

  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3

  按照《成都市防范金融风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成金防领办发〔2020〕13号)文件要求,**小学切实按照此次宣传教育活动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宣传措施,结合实际制定关于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组织

  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部门抽调专人配合,明确职责及要求,督促各成员部门顺利完成工作任务,制定了关于敖平镇雅居乐小学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积极实施

  (一)充分发挥宣传媒介的主渠道作用。广播站负责通广播渠道,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广告,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解读,介绍非法集资危害和识别方法;党政办通过微信公众号、各班级微信群、短信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全覆盖。

  (二)加大公共场所宣传教育力度。利用教职工在校门口发放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单。各班级在醒目位置张贴宣传警示画报,利用电子显示屏等媒介滚动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公益标语、广告等,发放打击非法集资宣传资料。

  (三)加强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利用升旗仪式全校开展“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知识讲座;各班级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班队活动,广泛提示非金融机构企业吸收社会公众资金的违法性和风险性,引导农村群众提高风险意识。

  三、注重效果

  **小学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下发宣传资料,以条幅、展板、宣传单为载体,注重形式多样、互动反馈、案例交流等较直观的学习方法,从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使广大员工和学生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增强了家长及师生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提高了识假防骗的能力,起到了"震慑犯罪、树立形象、教育公众、防范风险"的积极作用。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篇一近日,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2017年保险业防范非法集资专题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河北保监局《转发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2017年保险业防范非法集资专题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深入推动公司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阳光人寿河北分公司集中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以提高公司保险从业人员及保险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

本次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树立风险意识,远离非法集资”。阳光人寿河北分公司所辖全体机构围绕活动主题,强化落实非法集资风险防控责任,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公众树立风险防范意识,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同时持续开展合规教育,提升全员合规意识,防范非法集资风险。宣传工作主要从以下方式开展:

一、职场宣传

运用媒体、报纸等宣传媒介开展宣传,同时运用微信等新兴媒体宣传渠道,对社会公众开展广泛宣传。在职场内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展板、液晶电视等载体,或通过悬挂条幅、张贴海报等方式大力宣传防范非法集资。

二、内外结合宣传

充分利用公益广告、视频宣传片等,开展生动形象的宣传教育。通过内外勤晨会、培训会、讲座等各种会议形式宣导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政策法规及典型案例,组织新入司员工及外勤员工签订承诺书。针对到公司办理业务的客户,应向客户发放非法集资风险普遍告知材料。

此外,公司还将通过志愿者活动及客服节系列活动,主动深入社区、基层、公共场所等,通过发放防范非法集资普遍告知材料、宣传品、张贴宣传海报等向社会公众面对面开展宣传。

此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开展,将进一步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防范风险意识,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阳光人寿河北分公司将以这次活动为契机,按照河北保监局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把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做为常态化工作,为维护稳定的社会金融环境,做出应有贡献。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篇二

2017年4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工信部、公安部、民政部、住建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14家国家机关召开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会上,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杨玉柱表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为主线,以健全机制、完善政策、督导大案、监测预警、宣传教育为重点,全力推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积极成效。

平安人寿福建分公司本月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带领大家认识非法集资的真面目。

(一)一般非法集资的特征。

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是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是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当前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P2P网络借贷、农民合作社、房地产、私募基金等领域是非法集资的重灾区。

(二)保险领域非法集资犯罪主要形式和手段。

1.主导型案件。指保险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公司管理漏洞,假借保险产品、保险合同或以保险公司名义实施集资诈骗。主要手段有:犯罪分子虚构保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原有保险产品基础上承诺额外利益,或者与消费者签订“代客理财协议”,吸收资金;犯罪分子出具假保单,并在自购收据或公司作废收据上加盖私刻的公章,甚至直接出具白条骗取资金。

2.参与型案件。指保险从业人员参与社会集资、民间借贷及代销非保险金融产品。主要手段有:保险从业人员同时推介保险产品与非保险金融产品,混淆两种产品性质;保险从业人员承诺非保险金融产品以保险公司信誉为担保,保本且收益率较高;诱导保险消费者退保或进行保单质押,获取现金购买非保险金融产品。

3.被利用型案件。指不法机构假借保险公司信用,误导欺骗投资者,进行非法集资。主要手段有:不法机构谎称与保险公司联合,虚构保险理财产品对外售卖,进行非法集资;将投保的险种偷换概念或夸大保险责任,宣称投资项目(财产)或资金安全由保险公司保障,进行非法集资;伪造保险协议,对外谎称保险公司为投资人提供信用履约保证保险,同时以高息为诱饵开展P2P业务;假借保险名义,以筹建相互保险公司、获取高额投资收益为名吸引社会公众投资,或者以“互助计划”、众筹等为噱头,借助保险名义进行宣传,涉嫌诱导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

(三)如何识别保险领域的非法集资。

购买保险过程中要尽量做到“三查、两配合”,即通过保险公司网站、客户热线或保监会、行业协会网站查人员、查产品、查单证,配合做好转账缴费、配合做好回访。

(四)非法集资涉及的两大主要罪名。

按照刑法规定,从事非法集资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集资诈骗都有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的行为,从表面上看有一定的相似性,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而集资诈骗的行为人主观上则具有非法占有所募集资金的目的。

(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法律规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或者数额在20万元以上,或者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即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集资诈骗罪的法律规定。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犯集资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下阶段,平安人寿福建分公司将不断完善防范非法集资的合规体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有效抵制非法集资,保护客户远离非法集资侵害。防范非法集资,我们在行动!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篇三

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吕银监办[2012]59号)和建行省分行《关于组织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建晋监〔20xx〕6号)和文件精神,进一步从源头上做好处置非法集资相关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公众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意识和能力,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的稳定,结合实际制定宣传方案,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组织.为让人们充分认识当前非法集资的严峻形势和危害后果。由市分行统一部署,市分行组织实施。根据省分行要求,我行成立了由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解卓任组长;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纪委书记牛建文任副组长;各部门为成员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督促各成员部门顺利完成工作任务。

二、积极实施注重效果

我行将活动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是以各支行以网点为阵地,利用条幅、展板、电子显示屏为载体,通过现场讲解、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面向基层的宣传教育活动,从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剖析典型案例,增强公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扩大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面和影响力,对社会公众提示风险,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通过这次活动,共悬挂宣传条幅25条、展板21块、电子显示屏宣传21块,发宣传资料47000余份,参与现场讲解68人次。起到了对社会公众提示风险,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的目的。

二是加强业务风险管控,认真组织开展员工参与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按照总分行专项治理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排查工作的重点。1.直接组织、参与非法集资或介绍他人参与非法集资;2.利用本人或本人控制的账户过渡资金,或代客归集过渡资金,用于非法集资;3.与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有资金往来;4.客户因非法集资涉案或失踪的,行内是否有员工涉及。

我行采取纸质排查方式,分为自查、互查两个阶段。制定了排查信箱,且排查信箱放置在无监控区域,排查信箱专锁专用,钥匙保管在纪检监察部,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方便员工发现有涉嫌:直接组织、参与非法集资,或介绍他人参与非法集资;利用本人或本人控制的账户过渡资金,或代客归集过渡资金,用于非法集资;与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有资金往来;客户因非法集资涉案或失踪的,行内是否有员工涉及的。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举报。排查过程中,将基层机构负责人、网点负责人、会计、出纳、个银、信贷等容易出现风险的岗位人员作为重点排查,根据平时对员工的思想、行为动态了解和掌握容易出现风险或有不良行为苗头的人员进行必须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放过疑点。

此次吕梁分行开展的员工参与非法集资行为专项排查,应参加排查的员工624人,实际排查的员工624人,排查率达到100%,未发现不良行为。

三是组织开展讨论和撰写心得体会活动。

在认真开展教育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从员工自身所处机构、部门、岗位等实际出发,重点围绕“如何遵守和落实‘禁令’,按章操作,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预防和杜绝案件风险”等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讨论和分析。活动中员工写学习心得体会450篇。

三、建立员工教育长效教育机制。为进一步巩固活动效果,我行制定了长期的警示教育长效机制,收集关于非法集资、反洗钱等行为的知识和相关案例,定期对员工进行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员工思想意识和警惕能力,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合规。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员工和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切实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提高识假防骗的能力,充分发挥宣传工作“震慑犯罪、树立形象、教育公众、防范风险”的积极作用。我行以后还要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群众远离非法集资,远离犯罪。

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标语

一、标语

1.击非法集资,共创社会和谐。

2.打击非法集资,维护群众利益。

3.打击非法集资,维护金融稳定,共创社会和谐!

4.打击非法集资齐参与,同享社会和谐共受益。

5.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维护金融管理秩序。

6.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建设和谐平安社会。

7.积极参与打击非法集资行动,努力营造富民平安环境。

8.加大打击非法集资力度,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9.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集资活动。

二、什么是非法集资?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三、非法集资的特征?

1、非法性: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公开性:通过网络、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社会性: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四、非法集资人的法律责任?

对非法集资人,由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处集资金额2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非法集资人为单位的,还可以根据情节轻重责令停产停业,由有关机关依法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非法集资协助人,由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给予警告,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集资的常见罪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标语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标语

1、参与非法集资,自己承担损失。

2、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3、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

4、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活动风险自担。

5、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建设和谐平安寿光。

6、对非法集资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决不参与。

7、保持一颗平常心,高息“诱饵”不动心。

8、抵制非法集资,警惕诈骗陷阱。

9、你图人家的高息,人家图你的.本金。

10、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口号:

11、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

12、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后果自负!

13、非法集资---看得见的利益,看不见的风险。

14、“合法”吸储不大意,熟人“热心”不轻信。

15、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

16、打击非法集资,维护金融稳定,共创和谐社会。

17、抵制高息集资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18、光芒散尽,金山背后是“债山”。

19、防范非法集资,人人有责。

20、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

21、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非法融资和非法集资广告陷阱,谨防上当受骗。

22、你贪的是利息,他要的是你本金。

23、自觉抵制和及时举报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

24、提高法律意识,()警惕非法集资!

25、积极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金融稳定,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26、警惕网络非法集资新骗局,高额回报往往是陷阱。

27、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28、抵制非法集资,勿入陷阱!

29、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谨防血本无归!

30、打击非法集资,维护群众利益。

31、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不要轻信任何关于财富的神话。

32、警惕“校园不良网络贷款”,远离“非法集资”。

33、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谨防血本无归。

34、打击非法集资齐参与,共享社会和谐共受益。

35、打击非法集资,共创和谐社会。

36、别让贪欲蒙蔽双眼,勿信天上掉下馅饼。

37、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贷款、非法融资和非法集资广告陷阱,谨防上当受骗。

38、远离非法集资,建设美好生活。

39、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后果自负。

银行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

银行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范文(精选6篇)

不知不觉中一个丰富多彩的活动结束了,我们会积累一些相应的经验,一定有不少可以总结的东西吧。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这个活动总结很是头疼的,下面是我整理的银行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范文(精选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银行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1

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银监办发〔20xx〕194号)和《浙江银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浙银监办〔20xx〕206号)文件精神,我分局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调查和督导,现将本次活动总结报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情况

(一)落实职责,上下联动。根据银监会及省局活动通知安排,我分局结合辖内实际,制定了专门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对辖内活动进行统一部署。辖内各机构均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对活动进行统筹安排,将相关工作职责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并结合实际,制定和上报本单位宣传教育活动计划和方案;建立联络员制度,专门负责本单位宣传教育活动的上传下达。

(二)制定方案,充分动员。辖内各机构分别制定方案,确定了宣传教育活动的内容、步骤及措施,召开动员大会,要求每一位员工认真对待,层层传达,积极营造宣传氛围。如深圳发展银行温州分行制定了《深圳发展银行关于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方案》,详列了活动时间、活动类型、活动形式、工作事项及任务分工,活动内容较为丰富。

(三)形式多样,分步推进。从整体情况看,辖内各机构组织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覆盖面广、形式丰富多样,做到了深入宣传并分阶段逐步推进。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提高了公众对常见非法集资手段的识别能力。此外,部分机构还具体规划了活动进程,分阶段逐步推进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二、活动开展情况

(一)利用网点优势,积极营造宣传氛围。

一是打出宣传标语,做好警示教育。各机构通过LED电子屏滚动播放、悬挂横幅等方式宣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标语口号,警示客户保护自身利益,警告犯罪分子远离非法集资。二是编制宣传材料,落实网点宣传。制作宣传教育展板、张贴各类海报、编印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手册等形式,对非法集资特征、主要表现形式、常用手段及识别方法等进行宣传。三是发送宣传短信,做好风险提示。向客户发送短信等形式扩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风险防范意识。活动期间,辖内各机构共制作展板横幅1700多块(条),编印手册、折页12.5万余份,发送短信160多万条。

(二)利用专业优势,自觉落实宣传责任。

一是提供咨询服务,主动答疑解惑。各机构通过在营业网点设立咨询点、开展讲座及开通咨询热线等方式,为客户传授和解答有关打击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如华夏银行辖内各支行通过在营业网点举办“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讲座、PPT讲解、设立专门窗口为宣传教育服务咨询台等方式,加大了对客户的宣传教育力度。二是走进社区、农村和企业,积极深入群众宣传。各机构利用“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采取现场咨询、金融社区共建、“三农”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发送宣传资料,树立农民群众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风险观念。如工商银行温州分行发动600人次深入社区、街道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共4万余份。乐清农村合作银行与乐清市公安局、乐清市国税局、人民银行乐清市支行等多家机构联合举办主题为“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共建和谐美好生活”的宣传教育活动。活动期间,辖内各机构共接受咨询2.9万余次,进社区活动380余次,下乡活动480余次。

(三)创新宣传手段,扩大宣传覆盖面。

一是利用微博进行扩散性传播。如宁波银行温州分行在新浪官方微博进行专题发布,从7月9日起,定期持续发布相关内容微博,吸引网友关注并展开互动。该分行各员工也对微博进行转发,以达到有效宣传的目的。二是利用报纸、刊物等进行全面性传播。如永嘉合行在《今日永嘉》等报刊上投放与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相关的公益广告。广发银行温州分行在其内部报刊《广发温州》上刊登题名为《树立正确投资理念,远离非法集资活动》等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文章,并将报邗邮寄给客户。

(四)加强内部宣教,增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意识。

一是加强合规教育,督促员工远离非法集资。如宁波银行总行监察保卫部总经理为温州分行全体人员作主题为“走进法律,远离犯罪”的专题宣讲,系统分析非法集资产生的思想根源,详细介绍集资诈骗罪的量刑和司法实践等,促使该分行员工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提高预防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二是规范员工行为,深入开展风险排查工作。如乐清农村合作银行严格落实人事四项制度、五谈、六必访工作,对辖内人员每年开展2次。

银行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2

根据贵局关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的要求,我行积极落实、统一部署,面向全行干部员工和社会公众组织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现将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明确方案

我行在参加贵局关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之后,专门成立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宣传活动的具体实施,明确了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总行风险合规部负责此次宣传活动的日常工作,研究制定《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方案》,下发《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动宣传活动的有序开展。

二、有序开展,积极宣传

各部门、分支行接《通知》后,立即组织所属员工召开了部门会议,对宣传活动方案进行了认真学习,并按活动方案要求做了动员部署,要求全行员工学习方案中关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相关知识及案例,进一步深入学习银监“七不准、四公开”的各项内容,切实提升我行员工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的能力。随后结合我行下发的“双十禁令”中关于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规定举行了考试,全行员工均参加此次考试,覆盖率达到100%。另外自8月份以来,我行在包括泰州、靖江、姜堰在内的5个营业网点、31家自助银行的LED广告屏上滚动播出关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标语,每月进行更换,品牌管理中心负责拍摄各营业机构宣传活动的相关照片(详见附件)。领取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宣传折页发放至各营业网点、自助银行,摆放在显眼位置,并要求柜面人员、大堂经理提醒客户取阅学习。

三、总结经验,积累成果

经过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以后,全行干部员工都对非法集资活动有了较为全面的认识,熟悉了非法集资的属性及相关特征,对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也积累了一定经验。同时,广大社会公众在此次宣传活动中也受益匪浅,形成了对非法集资活动的警惕意识,经过学习之后也能够主动远离非法集资以及承诺高收益低风险的借贷活动,整个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行将继续坚持向社会公众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让广大社会公众远离非法集资,共同构建我市稳定、和谐的金融秩序。

银行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3

5月21日上午,抚州市处非办、市银监办、市银行业协会等多部门联合,在抚州市马家山广场集中开展20xx年抚州市防范非法集资、普及金融知识、维护金融稳定集中宣传日活动。

活动当天,九江银行抚州分行由分管行领导带队,设置了宣传咨询台,摆放展板、发放宣传页、接受现场咨询等形式向广大市民积极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以及如何正确识别、防范非法集资。

在宣传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同时,该行还积极向市民介绍正确的理财方式和理财渠道,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引导广大市民树立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正确理念,真正做到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危害他人、危害社会的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共同维护社会金融稳定。

与此同时,九江银行抚州分行所辖各区县支行网点也于活动当天,同步开展了防范非法集资、普及金融知识、维护金融稳定集中宣传日活动。

银行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4

树立正确消费观念、认清校园网贷风险,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为提高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有效遏制非法集资行为,今年5月,渤海银行成都分行在全辖范围内集中开展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整个宣传月期间,该行精心组织,多层次、全方位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在各分支行营业大厅摆放宣传折页,通过LED屏24小时滚动播放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等宣传标语,组织人员走进校园、深入社区等人群密集区域设置宣传咨询点,发放宣传单,现场向学生群体开展校园网贷风险提示,增强学生网络金融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向过往群众讲解非法集资的定义,增强人民群众风险防范与风险自担意识。

防范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渤海银行成都分行将以本次活动为契机,认真总结活动经验,推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常态化和规范化,持续提升社会公众风险意识,履行社会责任。

银行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5

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加强对群众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近日,根据《河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xx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三门峡银监分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发文通知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并提了具体要求。

集中宣传接地气。20xx年5月15日上午,在三门峡市湖滨区大张广场,市区银行业金融机构集中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本次宣传活动主要通过悬挂条幅、布放展板、发放宣传手册,宣传折页、设立咨询台现场讲解等方式进行,各行宣传人员统一着装,身披绶带,认真耐心接待前来咨询的群众。天空虽然下着小雨,但丝毫没有影响工作人员的热情,他们认真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向群众讲解非法集资的一些现实案例,让市民群众更深刻地了解到非法集资的不良影响和严重危害,同时也宣讲了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表现形式、惯用手段,防范措施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据统计,现场发放宣传折页2000余份,宣传手册600多本。本次活动力求达到宣传广度与突出重点相结合,针对重点人群重点宣传,加强对老年人、农民等易受侵害群体宣传,宣传人员热情讲解、耐心解答,得到客户好评。同日,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也组织了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通过多种方式宣传,与群众面对面进行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宣讲,并深入周边商户进行讲解与交流,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网点宣传全覆盖。利用全辖银行业金融机构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在网点室内宣传电视屏幕上持续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片。

网络宣传多样式。各机构在网站,公众号、以及微信朋友圈大量转发防范非法集资主题宣传信息。

本次公益宣传活动,各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积极行动,认真组织,与市民群众面对面交流互动,一方面向他们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和参与非法集资的危害性,达到了宣传教育的目的,另一方面也收集了他们的一些金融需求。

通过本次宣传活动的开展,旨在进一步提高公众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遏制辖区内非法集资事件的发生,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一份努力,同时,进一步普及金融知识,履行社会责任,扩大了宣传声势和受众人群,让市民群众对银行业有了正面的了解和认识,此次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银行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6

根据《银监局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的通知》,为了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活动的认识,9月份,我行有效地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防范的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我行积极落实、统一部署,开展面向全行在职员工和社会公众组织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现将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宣传形式

(一)对我行客户的宣传方式

1、利用营业厅内展板,展示非法集资的害处,张贴海报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

2、在营业厅大堂的显眼处设立非法集资宣传展台,拜访宣传折页,主要宣传表现形式、常见手段、社会危害、法律处罚等;

3、为吸引更多群众了解非法集资的危害,我行员工在营业厅门口进行范防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这次宣传活动吸引了过往群众前来了解非法集资的知识.此次在辖区内各支行和离行ATM共张贴80份的海报,同时各支行并在现场详细地讲解非法集资的一些案例。

4、全辖所有的营业网点LED电子屏幕滚动播出,不间断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标语,使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深入人心。

5、、有效组织,全体动员。为把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到实处,我行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和支行负责人为成员的的宣传活动小组。各支行相应成立组织.活动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指导和督查工作。各网点柜员负责对来办业务的客户进行面对面宣传活动,客户经理下到企业厂区进行宣传

(二)在职员工自主的学习

狠抓学习,提高认识。在全行积极组织员工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学习活动,采取自主学习和集体学习相结合的方法,自主学习为主,员工通过上网了解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几种常用手段等知识,充分认识参与非法集资所形成的风险损失以及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对社会带来的危害。

二、活动效果

我行通过本次宣传活动的开展,旨在进一步提高公众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遏制辖区内非法集资事件的发生,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一份努力,同时,进一步普及金融知识,履行社会责任,扩大了宣传声势和受众人群,让市民群众对银行业有了正面的了解和认识,此次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行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渗透到员工动态管理中,进一步宣传打击非法集资,按照法律法规、政策,从根本上加强员工合法合规安防教育,我行将对员工进行排查,及时发展苗头性问题集风险隐患,采取及时措施,着力防范员工异常行为。同时对我行客户进行定期宣传,设立对非法集资问题咨询的专柜加大对非法集资的监控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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