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并入市场监管局,物价局并入市场监管局的文件

qq745048485 2024-11-23 阅读:1

质量技术监督局是在2014年1月底前被市场监督管理局替代的。

物价局并入市场监管局,物价局并入市场监管局的文件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014年1月底前,各县市区统一将食品药品监管、工商部门职责进行整合,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划入质监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各县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改名为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物价局等几个部门合并而成。市场监督管理局范围较大,而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范围较小。

工商局是市场监管局的一个部门,市场监管局由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物价局等几个部门合并而成。工商所是工商局的派出机构。合并后,也相应的会由工商所变更为市场监管所。

拓展资料:

工商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登记、备案和保护。

(十一)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三)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十四)领导全国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

(十五)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工商局-百度百科

部分省市改革后取消了物价局,改为商务厅,部分省市保留了物价局。

物价局是政府负责物价工作的行政机构。

国家物价局已经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成为发改委物价司,时间是1994年国家物价局并入国家发改委。

一、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草拟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和价格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编制我省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全国价格总水平的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研究提出控制物价总水平的目标和措施;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参与重要商品储备制度的动作和监督;参与协调与价格总水平变动相关的决策研究。

三、负责全国价格监测体系和价格信息网络建设;监测、分析、预报市场价格动态和变化趋势,及时反映市场物价方面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四、研究制订全国定价目录和管理办法;按照批准的定价目录和定价权限,制定国家的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公布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审定、调整列名管理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及中介服务收费;会同财政部门审定、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制度和年度审验工作。

五、负责全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制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暴利和低价倾销等不正当竞争;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管理;受理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和不正当价格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实施行政处罚;负责不服价格行政处罚的行政复议工作;组织指导价格、收费社会监督。

六、指导下级各业务主管部门和市、地、州、县价格管理工作;负责重大价格和收费争议的仲裁;引导和规范经营者自主定价行为;指导行业价格自律。

七、负责全国工业品、农副产品、公用事业成本和流通费用调查分析工作。

八、负责全国涉案物品价值鉴证机构及执业人员的资格确认和监督管理;指导和规范价格中介机构的工作。

九、负责全国物价系统和企业物价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全国物价系统廉政建设工作。

十、承办中央政府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物价局等几个部门合并而成。

市场监督管理局范围较大,而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范围较小。行政体制改革,很多地方自下而上搞试点,以区县级为单位,一些地方将工商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监督局“三合一”为“市场监督管理局”。

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包含了原来三个部门的职能,行使市场监督管理职能,具体包括了登记注册(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有些地方下放了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安全监管、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商标广告监管、标准计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

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职责有哪些?

1、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包括:辖区范围内的个体私营经济登记管理;消费品综合市场的管理,日常监督管理及年检验照工作;查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规、违法经营行为;受理消费者的投诉等;负责授权或委托的行政审批权限和日常监管工作;承担上级下放到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的行政许可职责等。

2、市场监督管理职能是国家市场管理机关在实施监督管理活动中作用于管理客体的客观功能。规范职能,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科学、有效的法律规范体系,用以指导、约束市场主体及其交易、竞争行为。法律规范既是市场管理主体实施管理的依据,也是实施管理的手段。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