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会被收监吗?取保后开庭当天收监吗

qq745048485 2024-11-23 阅读:1

当事人是累犯,但这次被取保候审了,开庭是否会被收监要看情况。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只是较轻微而已。在嫌疑人被取保候审之后,公安机关还会继续进行侦查取证。待侦查终结之后,会移送检察员审查起诉。然后一个月之内会到法院起诉。这时候会传。一般的情况下,在侦查阶段被取保候审了,则很有可能判处缓刑。

取保候审会被收监吗?取保后开庭当天收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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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因为是累犯,而被取保候审的,在开庭前,是否会被收监,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实确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核实。累犯一般不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相关法律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收监是需要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以后才能收监的,检察院不会对取保候审人员进行收监取保候审,在违反规定或犯罪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可能会收监;否则,不会收监。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的义务,有以下几项: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执行机关批准。如果取保候审是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的,执行机关在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取保只是手段,候审才是目的,因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义务在接到传讯后及时到案。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执行机关在执行取保候审时,应当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必须遵守上述规定,以及违反规定或者在取保候审期间重新犯罪应当承担的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的,已经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七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第七十八条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

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后检察院起诉不会被收监。只有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以后,才能对罪犯进行收监。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取保候审只是我们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与是否被判刑没有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后,要保证随传随到,否则就会扣掉保证金,并有可能收监。取保候审后,只要不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办案单位一般不会再收监的。但是,如果案件案情发生重大变化,也有收监的可能。

法律分析

只要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有关的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传唤属于例行公事,询问有关的案件情况,并不会收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执行取保候审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告知决定机关。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取保候审后收监有两种可能。一是最后经法院判决,处以实刑的。二是取保候审期间不遵守法律规定的。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二十三、将第五十六条改为三条,作为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修改为:“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第七十条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第七十一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