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人信息查询的案件状态执行中和已结案。已结案是否代表钱已经还完?还是只是代表判完?叶赫那拉闻多解答;不一定!一、法律规定的执行案件结案方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规定:“执行结案的方式为:(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2)裁定终结执行;(3)裁定不予执行;(4)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二、关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1)对给付金钱的生效法律文书来说,就是债权人收到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本金、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等全部款项数额。(2)对给付非金钱的生效法律文书来说,就是法律文书确定交付的财产已全部交付给债权人,或被执行人应履行的行为已全部完成,或者禁止其实施的行为得到了有效的制止,恢复了原状。以上两种情况是最圆满的结案方式。(3)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只履行了部分义务,剩余部分申请执行人予以放弃,也应视为全部履行完毕。三、关于裁定终结执行;终结执行,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法定事由),虽然申请执行人的权利没有实现或没有完全实现,不得不结束执行程序的情形。终结执行程序,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四、关于裁定不予执行;裁定不予执行,是指对法院判决裁定以外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在执行中出现的情况。主要是指仲裁裁决、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行政非诉法律文书。对于仲裁裁决的执行,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第二百三十七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五、关于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自愿协商,达成协议,并经人民法院审查批准后,结束执行程序的制度。《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法院的结案证明一般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开具:
1、前往办理法院咨询:在开始办理结案证明前,需要先到办理结案证明的法院咨询,了解具体的开具规定和流程,以及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2、准备申请材料:根据法院的要求,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例如受理通知书、法院判决书、执行裁定书等材料。
3、递交申请材料:携带准备好的申请材料,前往开具结案证明的法院递交申请材料,按照要求缴纳相关的办理费用。
4、等待审批:递交申请材料后,需要等待法院的审批,时间可能会根据不同法院的政策和流程而有所不同。
5、领取结案证明:如果申请被批准,可以前往法院领取结案证明,如有需要,也可以邮寄等方式领取。
申请法院的结案证明需要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明: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身份证明文件。
2、案件相关材料:包括受理法院、案号、案件名称、审判程序、判决书、执行情况等相关材料。
3、申请书:说明申请结案证明的原因和目的,并提供申请人的联系方式。
4、授权委托书(如有):如代理人代为申请,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5、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文件:如相关单位的委托函等。
综上所述,不同法院的结案证明开具规定和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操作前建议咨询相关法院,了解相关的政策和规定,以确保操作的顺利和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
执行结案的方式为:
(一)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
(二)裁定终结执行;
(三)裁定不予执行;
(四)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
法院结案证明的开办流程如下:
1、准备相关材料:准备好与案件相关的诉讼材料,包括起诉状、答辩状、证据、判决书、裁定书等。
2、前往办理窗口:前往审理该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向办理窗口人员咨询开具法院结案证明的具体流程和要求。
3、填写申请表格:根据办理窗口人员提供的要求,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注明需要开具的法院结案证明的具体内容和用途。
4、缴纳费用:根据法院的规定和要求,缴纳相应的证明费用。
5、等待审批:提交申请表格和相关材料后,等待法院审核和审批。如审核通过,可以领取开具好的法院结案证明。
申请法院开结案证明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当事人身份证明:申请人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等。
2、原案件信息:需提供原案件的基本信息,如案号、当事人、审判程序等。
3、结案材料:需提供证明原案件已经结案的相关材料,如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
4、申请人与原当事人的关系证明:需提供申请人与原当事人的关系证明,如亲属关系证明、合同等。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的法院结案证明开具流程和要求可能略有不同,应当按照所在地法院的规定进行操作。同时,应当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案。
一、法院案件结案证明怎么开?
结案证明分为标题、正文以及落款三部分。正文需写明申请人的身份信息以及代理人的身份信息。理由可以这样写:关于某某申请执行某某欠款纠纷一案,依据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某某市民终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全部履行完毕。特向法院申请结案。落款申请人签字并填写日期。
二、结案证明范文
执行结案申请书
申请人:王某,女,汉族,1972年3月4日出生,住址:XX市未来路32号附一号。
代理人:XX某,XX律师事务所律师。
理由:关于XX某申请执行XX清欠款纠纷一案,依据XX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9)郑民终字第74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全部履行完毕。特向法院申请结案。
此致: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王某
2020年8月1日
结案证明一般是申请执行人写给法院的,并不需要给对方,如果需要可以向法院提出,说明情况,看是否会开具该证明。法院执行已结案的意思是指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已经实际执行完毕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作结案处理的情况。包括以下情形: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法院通过强制措施执行完毕的;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的;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法院中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暂时不执行的;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未来也没有履行能力,法院终结执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一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五十九条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