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在此次坠楼事件当中,物业以及家属双方都具有一定的责任。家属没有尽到看管义务,而物业方面没有做到排除安全隐患的责任。
儿童发生人身事故的概率也越来越频繁,归根结底是由于儿童缺乏最基本的安全知识。除此之外,家长也要负一定责任。没有及时将自家子女看管住,从而使子女独自一人前往危险的地区最终发生的意外。
7岁女孩从楼顶坠入通风井身亡。在这起事故当中,坠楼的女孩年仅七岁。事故发生的时候,该名女孩与邻居家的两名女孩相约在楼顶游玩。但是由于楼顶的排风口出现了一个小漏洞,坠楼女孩一时不慎踩空最终掉入通风管道身亡。于是家属与物业双方都有各自的理由,都声称自己没有任何责任,应该由对方负起全部责任。
就我个人而言,双方都有一定的责任。之所以说双方都有一定责任。首先作为家长没有尽到看管孩子的义务,独自让自己的子女涉嫌。如果在此次事件当中,该名家长能够及时注意到自家子女所处的位置。那么能够及时避免该起悲惨事故的发生。除此之外,作为物业的管理方。从现场视频当中我们也可以看到,该小区楼顶的平台确实存在着很多安全隐患。于是通风管道年久失修,部分铁皮已经腐锈严重。如果儿童不小心踩在腐锈的铁皮上,那么很有可能会导致坠楼事件发生。因此在这一方面,物业也有一定的责任。
可以选择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既然双方对责任的判定无法协商,那么可以选择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毕竟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也相信律师和法官能够给出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
2020年12月9日,7时14分,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开发区派出所接报警称,阳光新城一号小区有人坠楼。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坠楼者经120医护人员现场抢救无效死亡。据了解,坠楼人周某某,女,12岁,东坡区人。现在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和处理之中。请大家不信谣不传谣。
现在事件已经发生,那么死者在生前有哪些异常行为吗?这个根据了解。只知道在事发死者曾与家人发生口角。现在为避免对死者及其家属造成重复伤害,还是希望大家不信谣不传谣。同时,请广大市民珍爱生命,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12岁的年级,本来应该是在读小学。这本应该是一个人的美好年华。
但是现在,就是一位12岁的女孩,却发生了坠楼身亡事件。我们还只知道死者生前和家里人发生了口角。除此之外,还有什么我们不知道的原因。这个我们只能够能带进一步的调查结果。现在一个12岁的女孩发生了坠楼身亡事件。这对于女孩来说可能是一种解脱。但是对于女孩的家人来说有合唱不是一种煎熬呢?
虽然事件发生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但是坠楼者还是经过120医护人员现场抢救之后医治无效死亡。我们能够聊到的只是死者在之前成语家人发生口角。一个12岁孩子的自杀选择,是家庭原因、个人原因、社会原因以及偶然因素共同构成的一种结果。同时,在这件事中我们应该能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当自己的子女发生异常行为时。我们应该及时进行良性疏导。而不是通过发生口角来解决问题。这只会让问题持续放大最终将会发生不良后果。
湖南邵阳一17岁女孩深夜身着内衣,从21层天井坠亡,此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女孩究竟是自杀还是被谋杀,网上一直众说纷纭。与女孩仅认识四天的神秘男子,因涉案已被刑事拘留,这背后又隐藏了什么呢?
一、案情回顾:
12月11日,湖南邵阳的李女士向媒体表示:“今年11月28日,我们接到了来自武汉警方的电话,说我堂妹在11月27日0时左右从武汉市武昌区一居民楼21层天井坠楼身亡。收到消息以后,我和家人立即赶往武汉,办案民警说我堂妹在事发前认识了一个二十一二岁的男孩子。
根据那个男孩供述,那一晚他和我堂妹吵架了,两个人分别站到两个天井上,男孩说要跳楼,我堂妹也说要跳楼,最后堂妹自己跳楼了,那个男孩却没跳,也没有报警和施救,独自离开了现场。而且更蹊跷的是,小区居民第二天早晨发现我堂妹遗体时,她的身上只穿了内衣内裤,武汉的夜里那么冷,为什么只穿内衣内裤跳楼,我们难以理解,也让我们更不相信那个男生的说法。”
李女士特别强调,自己和堂妹从小一起长大,孩子性格挺好的,不会想不开的,更不可能跳楼自杀,再说了堂妹和那个男的认识才四天,这个男的是不是骗财或者骗色才导致她从21楼摔下去?家属对这些都不得而知,唯一知道的是,堂妹死的时候衣服裤子没穿。因此家属有很多疑惑:堂妹一个人要去自杀,为什么什么都不穿?堂妹跳下楼了,如果男子是无辜的,他为什么不当场报警?男子自称男女朋友关系,堂妹已经去世了,现场只有他们2个人,他说的话可信吗?
二、少女的成长史:
李女士介绍,堂妹生于2003年7月,家里还有一个妹妹,孩子的妈妈在生了她小妹一年就走了,她的父亲也就是自己的叔叔曾经入狱服刑,因此堂妹姊妹俩从小在李女士家长大,李女士和两个堂妹的感情如同亲姐妹一样。后来即便是叔叔出狱了,姐妹俩仍然在李女士家住了很长时间。
4年前离家后很少与家人联系
李女士说,2016年的某一天,堂妹一家三口一起走在路上,堂妹忽然转身冲上一辆等在街上的车,车子一下子就开走了。堂妹走了以后,家人了解到她读初中时认识了社会上的人,一个男的把她带出去了。家人随即报警,经过警方调查,一家人了解到她在湘潭打工,便前往湘潭将她接回家,但几天后又一次在深夜时分离家出走了。此后几年里,家里人很难联系上,家人多次劝她回家,但她就是不肯回来。
4年来,堂妹与家人联系很少,只有2018年回来过一天,见了她妹妹,以后就再也没有回来了,“我没想到再次见到她时,竟然与她阴阳两隔。”
堂妹出事以后,李女士找到了她生前的一些朋友,从这些朋友处获悉她这些年一直辗转各地打工,过得非常辛苦。
2018年,她到了武汉打工,至于具体干什么家人都不知道,最近听说在学习纹身。就在去世前几天,她曾经跟别人说,想要找个男朋友,未来好好过日子。
三、案情疑云
1、出租屋管理是否正规?
出事后家属事到小区A区4栋看了,四部电梯和两个通风天井组成的连廊将楼栋分成了左右两部分,这个小区标志牌上明确写着安装了监控高空坠物的摄像头,警方调查后说这些摄像头只能监控到楼外面,没有天井位置的记录。李女士说:“2个天井隔得很远,4个电梯的距离,如果一个人在一个天井,都吵着要跳楼,隔壁邻居一定也能听见啊,为什么没有?
出事后家属事到小区A区4栋看了,四部电梯和两个通风天井组成的连廊将楼栋分成了左右两部分,这个小区标志牌上明确写着安装了监控高空坠物的摄像头,警方调查后说这些摄像头只能监控到楼外面,没有天井位置的记录。李女士说:“2个天井隔得很远,4个电梯的距离,如果一个人在一个天井,都吵着要跳楼,隔壁邻居一定也能听见啊,为什么没有?
2、被发现时,女孩身上只穿了内衣内裤
武汉11月27日夜间最低温度为5摄氏度,且有风,女孩为什么只穿内衣内裤跳楼?
四、调查难度大
女孩到底是自己跳楼的还是被他杀?具体情况我们不得而知,有待公安机关的进一步调查核实。附近的摄像头没有拍到出事的天井位置,案发时只有女孩和其所谓的“男友”,可想而知,本案的调查难度有多大。
五、自杀还是被推
自杀:
如果女孩是自己跳楼自杀而死亡的,这种情况下,女孩的死亡只能归结于自身原因。即使女孩和男友吵架,心情不好,一时想不开而选择跳楼,吵架和自杀二者之间也没有必然联系,从刑法上讲,男友没有侵害到女孩的法益,因此不会受到刑事处罚,但是吵架是女孩死亡很重要的一个诱因,男友有一定过错,可以要求男友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只穿内衣内裤坠楼,不尽让人联想到女孩是不是被劫色?如果女孩因拒绝被性侵而选择跳楼导致的死亡,男友将涉嫌强奸罪,还是强奸未成年人,并造成严重后果,应从重处罚。
被男友推:
这种情形下,男友将涉嫌故意杀人罪。这么高的楼层,推下去肯定会造成女孩死亡,不死也会造成残疾,因此可以断定男友主观上具有杀人的故意,客观上也实施杀人行为,将女孩推下去,女孩的死亡和男友将其推下去的行为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当然涉嫌故意杀人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故意杀人罪的,可处死刑、无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六、案件进展
据武汉警方声明,涉案的男子已被刑事拘留,初步判断李女士堂妹系当场死亡,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从七楼摔下去会死。普通住宅层高宜为2.80m,七楼通常是19.6m。
2岁至6岁的孩子,因为缺乏生活经验以及认知能力不强,对危险往往没有概念。
此外,这一年龄段的孩子自控能力也差,即使家长经常教育孩子“这样做不对是危险的”,但实际孩子难以真正理解,且6岁以下的孩子好动,只要大人一疏忽或是让他们独自在家,就很有可能发生坠楼这样的事故。
坠楼男孩比女孩多,占近7成。男孩相对于女孩更好动,所以坠楼几率大。在很多时候,男孩更乐于挑战和展现自己,喜欢在阳台或窗台等危险地方玩耍。在缺少防护看护的情况下,男孩意外坠楼的几率就更大。
儿童坠楼事件
1、4月10日晚,黄岐名雅花园,7岁男孩小可窗台意外坠楼,从7楼摔至2楼平台,导致颅脑损伤、肺挫伤和全身多处骨折,至今仍昏迷。
2、4月11日傍晚时分,山口镇8岁的小女孩小娟,在爬阳台翘首期盼母亲回家时,不慎从三楼坠3下,好在民警及时护送至医院进行抢救。
3、4月11日,常州一个3岁男童,从15楼的高度坠落,脸先着地却奇迹的生还了。孩子身上出现多处骨折,经过多日的抢救,病情出现好转,但仍没有脱离生命危险[1]。
4、4月15日晚,广安市武胜县某小区,一名2岁女童在7楼家中阳台玩耍时,不慎坠落,女童母亲在6楼住户的阳台准备接住孩子,却不慎同时坠楼。女童不幸身亡,其母亲目前仍在接受治疗。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儿童坠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