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马克思主义法哲学来回答你的这个问题:
①法的本质有两方面:第一、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第二、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②法的作用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具有重要意义的问题.把法的本质和法的作用相结合,可以得知:
第一,法的作用是法对社会关系和社会生活所产生的积极或消极的影响,而这种影响是通过对人的行为的指引、评价、褒奖、强制、制裁而发生的.
第二,法的作用是统治阶级或人民的意志影响社会生活的表现.
第三,法的作用是国家权力运行过程的体现.
第四,法的作用是社会生产方式自身力量的体现.
综上,法的作用是指法对人的行为以及最终对社会关系和社会生活所产生的影响,其实质是统治阶级(或人民)意志、国家权力对社会关系和社会生活的影响,是社会生产方式自身力量的体现.
以上摘自张文显《法理学》.
一、本质
1、从法律所体现的意志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既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又具有广泛的人民性,体现了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
2、从法律的实质内容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的反映,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3、从法律的社会作用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法律保障。
4、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科学性和先进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坚持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指引人们去发现客观规律,在法律实践中尊重和反映客观规律。
②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善于借鉴我国传统法和外国法的成功经验。前人和他人的成功经验实际上是客观规律的反映,因而对这些成功经验的吸收,就是对规律性认识的吸收。
③国社会主义法律的立法体制、立法程序和立法技术,适应时代发展而不断改革与创新,使立法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二、作用
社会主义法律和其他法律一样,还有指引、预测、评价、教育、强制等重要作用。
1、指引作用
法律的指引作用是引导人们选择合法的行为、约束非法的行为,主要是通过授权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实现的。授权性规范指引人们可以做什么或者有权做什么;禁止性规范指引人们不得做什么;义务性规范指引人们应当或者必须做什么。
2、预测作用
法律通过对某种行为作出肯定或否定的判断,使人们能够预见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从而自觉地实施合法的行为,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3、评价作用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实施的行为,可以根据法律作出合法与非法、正当与不当的评价。法律的评价作用能够向社会昭示法律崇尚什么、贬斥什么,鼓励什么、禁止什么,从而影响法律主体的行为。
4、教育作用
法律的教育作用主要有三种实现方式:一是通过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人们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树立对社会主义法律的信仰;二是通过制裁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使违法犯罪者和一般社会成员受到警示;三是通过表彰法治建设先进人物,弘扬法治精神,营造法治环境。
5、强制作用
法律足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实施的。
扩展资料:
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框架下,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严格依法行使国家权力、进行国家管理的原则。包括立法、执法与守法三个方面。健全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是:
(1)在共产党领导下不断完备社会主义法律,切实做到有法可依,以巩固和发展有利于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2)坚持法制统一的原则,最高国家权力机关颁布的宪法具有最高法律的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3)确立依法行使国家权力的原则。所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宪法、法律或有关法规规定的职权范围,依法行使职权。
(4)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一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公民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任何人都不得享有不受法律约束的特权。
(5)监督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实施。这种监督来自党、群众团体、广大人民群众、专门机关和社会舆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主义法治
资本主义法的本质:剥削。也有一些学者有其他的看法:资本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允许剥削,允许两极分化,允许剧烈的贫富差距。出自刘德著作的《财富论》。
资本主义的特征:以使用机器的大生产为特征,生产社会化同资本主义的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构成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这一基本矛盾贯穿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始终,它在经济上具体表现为个别企业生产有组织和整个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的矛盾,在政治上表现为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矛盾。资本主义的发展经历两大阶段——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和垄断资本主义。
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统治形式相适应,资本主义以前的各种上层建筑被资产阶级的上层建筑所代替,产生了资产阶级的国家政权、法律制度和思想体系,形成包括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与它相适应的上层建筑的社会制度。
希望有助于你的问题研究
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产物,受社会主义生产z关系的制约,同时其由反映和作用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是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指导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是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意志和利益的体现。
现阶段我国法律的性质所以是社会主义的,并同资本主义法律在性质上根本不同,首先在于初级阶段的法律是建立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之上,它的内容和发展方向主要是由社会主义公有制所决定的。
扩展资料
法律不是通过对人们思想的调整来调整社会关系的。在法律上,行为是极为重要的。马克思说过:"对于法律来说,除了我的行为以外,找是根本不存在的,我根本不是法律的对象Ⅲ这就是说法律一般不以主体作为区分标准,而是以行为作为区分标准。
法律是针对行为而设立的,因而它首先对行为起作用,首先调整人的行为。对于法律来说,不通过行为控制就无法调整和控制社会关系。
这是法律区别于其它社会规范的重要特征之一。比如道德规范是通过思想控制来调整和控制社会关系的,政治规范是通过组织控制或舆论控制来完成社会调整的。概而言之,法律是以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