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水污染治理的重要性 1-我国是一个水资料严重缺乏国家,大部分地方为水质性缺水,故水污染治理至关重要
2水污染严重影响水体的自净能力与水生生物与物种的生存,导致物种灭绝,故治水势在必行
3-随着工业化的不展推进,水污染已成为捆忧着我们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问题二:国家治理环境污染的意义采纳必答
问题三:水污染怎样治理治理后将会对我们有什么好处?好几条了,每条下面有解释(你自己选可用材料吧)
3.关于水污染防治的政策建议
我国是在经济技术相对落后的情况下实现经济快速发展的。人口基数大,人均资源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防治将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特别是水环境污染问题的解决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经过一个艰苦的治理过程。因此,我们必须在认真总结“九五”期间水污染防治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借鉴世界一切成功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不断加强政策创新、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逐步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水污染防治道路。
3.1在决策中控制新的水环境问题产生
国家和地方各级***,在确定经济发展速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资源开发计划、区域开发计划,以及制定经济技术政策,进行重大经济决策时,应当对实施这些决策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做出科学评价,评价的结论作为各级决策的依据。在决策中综合考虑环境、经济和社会因素,统筹兼顾,使发展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设置专门的评价审议机构,并使这一制度法制化,逐步建立起依法决策的运行机制。
区域经济的发展要充分考虑水资源保护。限制缺水地区发展耗水型产业,调整缺水地区的产业结构,严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和重污染的建设项目。近期应重点调整北方缺水地区的产业结构,防止水资源短缺问题进一步加剧。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经济发展应考虑为生态用水留有余地,防止因过度开发导致下游地区河湖萎缩、土地沙化、生态退化。在水源地区,引导和组织水源地生态经济体系建设,避免水源地区经济发展导致下游城市水源污染。
3.2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要坚持开源节流并举的方针
大力开展节水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水消耗。有组织地推行节水、高效的农灌技术;完善科学的农业用水管理措施,尽快改变农业生产大量耗水的局面。制定单位产品用水定额和水重复利用率考核指标,建立工业用水考核制度;明确规定冷却水及工艺用水等工业废水必须循环利用和再生利用;大力发展水的闭路循环使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废水排放量。
在开展节约用水,解决我国水资源短缺的同时,全面加强水污染防治,特别是重点流域的水污染防治。流域治理的重点在城市,城市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治理,要走集中与分散治理相结合和废水资源化路子。因地制宜地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污水要用于工业冷却水、城市景观和园林绿地用水等。
3.3建立和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价格体系
国家有关部门应抓紧组织开展资源定价研究,有计划地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资源和国家稀缺资源制定分类指导的价格政策,尽快改变“资源无价”,资源产品低价的不合理状况,使水资源价格体现资源价值、资源利用和污染防治费用。同时,积极推进水资源资产化管理进程,加强资源核算体系的研究,为逐步将水资源核算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创造条件。
3.4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抓紧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环境经济政策,进一步强化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环境经济手段。尽快提高排污费标准,使之高于污染治理成本;制定水污染防治相关政策,建立资源更新的补偿机制;全面实现“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在用水收费中,普遍增加污水处理费,作为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费用;环境保护作为“市场失效”的领域,特别是环境科技研究与开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国家应加强产业政策支持。同时,鼓励和推动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企业化。
积极建立环境税收制度。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对地下水等稀缺资源征收资源税;对新建污染项目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控制结构型污染;对现行排污费与费改税进行利弊分析,探......>>
问题四:污水处理对我们的意义?随着的发展,城市水资源短缺的压力越来越大,追究城市水危机的根本原因,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是水的社会循环超出了水的自然循环可承载的范围。因此,只有充分尊重水的自然运动规律,合理地使用水资源,使上游地区的用水循环不影响下游水域的水体功能、社会循环不损害自然循环的客观规律,从而维系或恢复城市乃至流域的良好水环境,才是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有效途径。这就要求我们从“取水-输水-用户-排放”的单向开放型的用水模式转变为“节制地取水-输水-用户-再生水”的反馈式循环流程,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实现这一重大用水模式的转变,加强污水再生利用是关键。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城市污水已不再是废水,而是一种宝贵的资源。既然是一种资源,就要最大程度的利用。提高城市污水的再生利用率,一是可以减少污染物排放,二是节约了有限的水资源。水利部水资源司副司长程晓冰在由清华大学和中国水网主办的“2010城市水业战略论坛”上发表讲话,他指出,我国水资源短缺,城市缺水问题突出,污水处理回用是战略选择,意义重大。城市污水处理回用在替代清洁水源的同时减少了污水排放量,降低了城市排污负荷,具有水量稳定、输水距离短、制水成本低等特点,可以提供安全可靠的替代水源,是解决城市缺水问题的战略选择。推进污水处理回用工作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要求,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是推进城市化建设的客观需要,是实现水资源合理配置、科学保护、循环利用的重要手段,对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意义重大,对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意义重大。
问题五:研究水污染的意义水的重要性不需要说明了吧。
研究的意义在于去解决问题。研究水污染,就是为了更好的去治理污染。随着科技的发展,污染也是在不断升级的。你只有去研究,才能更好的治理他们。这个跟医学中的病理学是一样的。
问题六:污水治理有什么意义?很明显啊
减轻环境负担,还我青山绿水,保护人类健康,恢复生态平衡。
问题七:不受水污染的重要性是什么?水污染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最重要制约因素之一,已经引起国家和地方的高度重视。“十五”期间,国家和地方在政策、法规、工程、科技和教育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遏制水环境恶化的趋势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水污染控制技术与治理工程”的实施也有利地提升了我国水污染控制与治理的综合科技支撑能力,但水污染控制与治理将是一项长期、复杂和艰巨的系统工程,水污染控制与治理的重大关键技术远未得到解决,水污染治理的自主创新能力薄弱,设备产品制造水平偏低、质量有待全面提高,对水污染控制与治理规划制订、工程项目实施和运行监管的技术支撑仍然明显不足,水污染日益严重的发展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
造成我国水体环境严重污染且难以短期解决的原因是多方面和高度复杂的,涉及资金投入严重不足、产业结构不合理、管理体制不完善、决策与运行管理不当、监管与绩效管理不到位、关键技术与成套设备缺乏自主发展等方面。要解决现有的水污染问题,在各级和不断加大水污染控制与治理基本建设投入的同时,必须依靠科技的支撑,建立科学的工作,提升自身的能力,通过重大科技攻关与科技创新,一方面攻克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中的一些重点和难点问题,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适合国内实际需求的关键技术突破和成套技术方案,另一方面将国家在前几个五年计划期间研究和开发的成熟技术进行集成应用,探寻配套技术经济政策、技术标准、绩效和运行监管等方面的创新发展,并与水污染问题突出、亟待解决的区域治理工程规划相结合,进行系统技术集成和应用,建立城市水环境质量综合改善、饮用水安全保障、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污泥处理处置等方面的系列示范工程和区域性综合示范。
因此,实施本重大专项,通过关键技术研究开发、系统集成和应用示范,将比较全面的解决我国水污染控制与治理的重大技术瓶颈问题,健全水污染控制的支撑体系,提升部门的行政能力,建立水污染控制与治理技术及设备产品体系,带动水污染控制与治理行业的技术升级和产业发展,为国家和地方水污染控制与治理规划和重大工程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科学示范,对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问题八: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出台有什么重要意义(一)深化能源体制改革。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作用,深化能源体制改革,为建立现代能源体系、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完善现代能源市场体系。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能源市场体系。深入推进政企分开,分离自然垄断业务和竞争性业务,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推动能源投资主体多元化。深化国有能源企业改革,完善激励和考核机制,提高企业竞争力。鼓励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推进原油期货市场建设。推进能源价格改革。推进石油、天然气、电力等领域价格改革,有序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天然气井口价格及销售价格、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由市场形成,输配电价和油气管输价格由***定价。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重点推进电网、油气管网建设运营体制改革,明确电网和油气管网功能定位,逐步建立公平接入、供需导向、可靠灵活的电力和油气输送网络。加快电力体制改革步伐,推动供求双方直接交易,构建竞争性电力交易市场。健全能源法律法规。加快推动能源法制定和电力法、煤炭法修订工作。积极推进海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核电管理、能源储备等行政法规制定或修订工作。进一步转变***职能,健全能源监管体系。加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加快简政放权,继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强化能源监管,健全监管组织体系和法规体系,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为能源产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二)健全和完善能源政策。完善能源税费政策。加快资源税费改革,积极推进清费立税,逐步扩大资源税从价计征范围。研究调整能源消费税征税环节和税率,将部分高耗能、高污染产品纳入征收范围。完善节能减排税收政策,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快推进环境保护税立法工作,探索建立绿色税收体系。完善能源投资和产业政策。在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的基础上,扩大地质勘探基金规模,重点支持和引导非常规油气及深海油气资源开发和国际合作,完善***对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科学研究和共性技术研究及重大装备的支持机制。完善调峰调频备用补偿政策,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和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及配套措施。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加大对节能提效、能源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能源项目的支持。研究制定推动绿色信贷发展的激励政策。完善能源消费政策。实行差别化能源价格政策。加强能源需求侧管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培育节能服务机构和能源服务公司,实施能源审计制度。健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落实能效“领跑者”制度。(三)做好组织实施。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国家能源委员会的领导作用,加强对能源重大战略问题的研究和审议,指导推动本行动计划的实施。能源局要切实履行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职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制定实施细则。细化任务落实。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区、市)和重点能源企业要将贯彻落实本行动计划列入本部门、本地区、本企业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好各类规划计划与本行动计划的衔接。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要制定实施方案,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明确进度安排和协调机制,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检查。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要密切跟踪工作进展,掌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督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在实施过程中,要定期组织开展评估检查和考核评价,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国务院。
问题九:水体自净在水污染过程中有何意义节约用工
降低劳动强度
提高出水质量和保证
景观效果较工厂好,还可以开发旅游价值
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公司经营范围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公司经营范围,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公司经营范围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不含电力设施承装修)的设计与施工;家居装饰的设计;建筑工程的设计;城市消防联网建设工程的技术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公司经营范围专业承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消防安全评估;家居装饰设计;建筑工程设计;机电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材批零兼营。(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公司经营范围专业承包(凭资质证经营);建筑工程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公司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水电暖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以上范围均不含国家规定的前置许可及专控、禁止项目)
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公司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公司经营范围建筑工程与施工;消防设施工程与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电力工程施工;机电工程施工;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钢结构;管道工程;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灭火器维修。
模板示例1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公司经营范围:专业承包;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建材、厨房及卫生间用具、家用电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公司经营范围:日用百货、五金制品、塑胶制品、电子产品、数码产品、汽车配件、一类医疗器械、服装服饰、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体育用品、母婴用品、化妆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批发、零售,食用农产品的销售,从事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公司经营范围:专业承包;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润滑油;计算机系统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供暖服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领取本执照后,应到区县市政市容委备案。;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公司经营范围:金属制品修理;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计量仪器修理;不间断供电电源修理;稳压电源修理;锅炉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输水管道工程施工服务;输水管道设施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5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公司经营范围:机械设备及零部件制造、加工、销售、安装;压力容器制作、焊接、安装、销售;焊接加工;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施工,管道制作、安装(凭资质经营);搬运装卸;滚轮架、机械、机械设备及配件购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6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公司经营范围:机电设备、制冷设备、净水设备、消防设备、通风管道及设备安装;水电工程施工;销售:空调、建筑材料、五金交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7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公司经营范围:建筑物空调设备、通风设备系统安装服务;楼宇设备自控系统工程服务;建筑物采暖系统安装服务;机电设备安装服务;通用机械设备零售;机械配件零售;电子产品零售;建筑物自来水系统安装服务;建筑物排水系统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8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公司经营范围:工业设备安装及维修、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9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公司经营范围:机电设备安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水暖设备安装;消防设施及工程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电信工程施工;送变电工程施工;管道工程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户外景观及灯光工程、钢结构工程的设计、施工;自动门、led电子大屏幕的销售、安装、维修;园林机械设备的销售、安装;室内外空气质量的测试;智能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软件研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周边设备、通讯设备、安防设备、网络设备;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0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公司经营范围:半导体设备、精密仪器设备的安装,木制品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人工搬运服务,人工装卸服务,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公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包装材料的批发、零售,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1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公司经营范围:专业承包;施工总承包;技术咨询、服务、推广;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机械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2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公司经营范围:专业承包;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机械设备、不锈钢制品、金属材料、五金产品(不含电动自行车)、消防设备、门窗、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劳务分包。(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3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公司经营范围: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弱电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暖通工程的设计与施工;销售:电线电缆、机电设备、五金机电、建筑材料、通风设备、金属材料、不锈钢制品、暖通设备;空调的安装、销售与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4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公司经营范围:机电设备安装(除特种设备),管道工程安装(除特种设备),装卸服务,货物运输代理,商务咨询,企业营销策划,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5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公司经营范围: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起重设备租赁,钢结构加工、安装,机械配件加工,机械设备安装和维修,机电设备安装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筑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6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公司经营范围:安装机电设备、机械设备、空调制冷设备;专业承包;技术服务;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施工总承包;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租赁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建筑材料、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润滑油、厨房用具、家具、消防器材、办公用品、电子产品、日用杂品、不锈钢制品、空调制冷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电动工具、空气压缩机、水泵、家用电器、仪器仪表、真空泵;家居装饰设计;维修机械设备、空调制冷设备、消防器材、电气设备、家用电器、仪器仪表;清洁服务;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7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公司经营范围:塔吊租赁;经销吊车配件;起重设备检测、安装与拆卸;机械加工;铆焊(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有效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可自主选择经营)
模板示例18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公司经营范围:安装、销售:机电设备;销售:电器、五金;承接通风工程、水电工程、净化房设备安装工程、地坪工程、建筑装饰装潢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9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公司经营范围:(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机电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勘察设计;环保工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信息服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空调风管清洗;空调部件清洗;冷却塔清洗;园林绿化工程;进出口业;商品批发与零售;商务服务业;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0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公司经营范围:安装: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制冷空调设备,电脑图文设计制作,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家居装饰,销售: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电子计算机及软件。(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文」
促进再生水利用。以缺水及水污染严重地区城市为重点,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和利用。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钢铁、火电、化工、制浆造纸、印染等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自2018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北京市2万平方米、天津市5万平方米、河北省10万平方米以上集中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应安装建筑中水设施。积极推动其他新建住房安装建筑中水设施。到2020年,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京津冀区域达到30%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等参与)
推动海水利用。在沿海地区电力、化工、石化等行业,推行直接利用海水作为循环冷却等工业用水。在有条件的城市,加快推进淡化海水作为生活用水补充水源。(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海洋局等参与)
三、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
(八)控制用水总量。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用水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到2020年,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水利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
严控地下水超采。在地面沉降、地裂缝、岩溶塌陷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发利用地下水,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格控制开采深层承压水,地热水、矿泉水开发应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排查登记已建机井,未经批准的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一律予以关闭。编制地面沉降区、海水入侵区等区域地下水压采方案。开展华北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超采区内禁止工农业生产及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京津冀区域实施土地整治、农业开发、扶贫等农业基础设施项目,不得以配套打井为条件。2017年底前,完成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和地面沉降控制区范围划定工作,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水利部、国土资源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
(九)提高用水效率。建立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水耗指标等用水效率评估体系,把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将再生水、雨水和微咸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到2020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3年分别下降35%、30%以上。(水利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参与)
抓好工业节水。制定国家鼓励和淘汰的用水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目录,完善高耗水行业取用水定额标准。开展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到2020年,电力、钢铁、纺织、造纸、石油石化、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牵头,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质检总局等参与)
加强城镇节水。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到2017年,全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10%以内。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建设滞、渗、蓄、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新建城区硬化地面,可渗透面积要达到40%以上。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质检总局等参与)
发展农业节水。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在东北、西北、黄淮海等区域,推进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推广农作物节水抗旱技术。到2020年,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全国节水灌溉工程面积达到7亿亩左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5以上。(水利部、农业部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参与)
(十)科学保护水资源。完善水资源保护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从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水利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参与)
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管理。完善水量调度方案。采取闸坝联合调度、生态补水等措施,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加大水利工程建设力度,发挥好控制性水利工程在改善水质中的作用。(水利部牵头,环境保护部参与)
科学确定生态流量。在黄河、淮河等流域进行试点,分期分批确定生态流量(水位),作为流域水量调度的重要参考。(水利部牵头,环境保护部参与)
四、强化科技支撑
(十一)推广示范适用技术。加快技术成果推广应用,重点推广饮用水净化、节水、水污染治理及循环利用、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再生水安全回用、水生态修复、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适用技术。完善环保技术评价体系,加强国家环保科技成果共享平台建设,推动技术成果共享与转化。发挥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作用,推动水处理重点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组建产学研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示范推广控源减排和清洁生产先进技术。(科技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海洋局等参与)
(十二)攻关研发前瞻技术。整合科技资源,通过相关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加快研发重点行业废水深度处理、生活污水低成本高标准处理、海水淡化和工业高盐废水脱盐、饮用水微量有毒污染物处理、地下水污染修复、危险化学品事故和水上溢油应急处置等技术。开展有机物和重金属等水环境基准、水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新型污染物风险评价、水环境损害评估、高品质再生水补充饮用水水源等研究。加强水生态保护、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环境监控预警、水处理工艺技术装备等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科技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等参与)
(十三)大力发展环保产业。规范环保产业市场。对涉及环保市场准入、经营行为规范的法规、规章和规定进行全面梳理,废止妨碍形成全国统一环保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健全环保工程设计、建设、运营等领域招投标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推进先进适用的节水、治污、修复技术和装备产业化发展。(发展改革委牵头,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海洋局等参与)
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明确监管部门、排污企业和环保服务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完善风险分担、履约保障等机制。鼓励发展包括系统设计、设备成套、工程施工、调试运行、维护管理的环保服务总承包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以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园区为重点,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牵头,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参与)
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十四)理顺价格税费。加快水价改革。县级及以上城市应于2015年底前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具备条件的建制镇也要积极推进。2020年底前,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发展改革委牵头,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等参与)
完善收费政策。修订城镇污水处理费、排污费、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合理提高征收标准,做到应收尽收。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不应低于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应高于地表水,超采地区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应高于非超采地区。(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牵头,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参与)
健全税收政策。依法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对国内企业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大型环保设备,必需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免征关税。加快推进环境保护税立法、资源税税费改革等工作。研究将部分高耗能、高污染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财政部、税务总局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参与)
(十五)促进多元融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推动设立融资担保基金,推进环保设备融资租赁业务发展。推广股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排污权等质押融资担保。采取环境绩效合同服务、授予开发经营权益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水环境保护投入。(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牵头,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参与)
增加政府资金投入。中央财政加大对属于中央事权的'水环境保护项目支持力度,合理承担部分属于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的水环境保护项目,向欠发达地区和重点地区倾斜;研究采取专项转移支付等方式,实施“以奖代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重点支持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河道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应急清污等项目和工作。对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及运行费用分级予以必要保障。(财政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参与)
(十六)建立激励机制。健全节水环保“领跑者”制度。鼓励节能减排先进企业、工业集聚区用水效率、排污强度等达到更高标准,支持开展清洁生产、节约用水和污染治理等示范。(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参与)
推行绿色信贷。积极发挥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水环境保护中的作用,重点支持循环经济、污水处理、水资源节约、水生态环境保护、清洁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等领域。严格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贷款。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环保、银行、证券、保险等方面要加强协作联动,于2017年底前分级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鼓励涉重金属、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高环境风险行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人民银行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参与)
实施跨界水环境补偿。探索采取横向资金补助、对口援助、产业转移等方式,建立跨界水环境补偿机制,开展补偿试点。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财政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水利部等参与)
六、严格环境执法监管
(十七)完善法规标准。健全法律法规。加快水污染防治、海洋环境保护、排污许可、化学品环境管理等法律法规制修订步伐,研究制定环境质量目标管理、环境功能区划、节水及循环利用、饮用水水源保护、污染责任保险、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地下水管理、环境监测、生态流量保障、船舶和陆源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规。各地可结合实际,研究起草地方性水污染防治法规。(法制办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保监会、海洋局等参与)
完善标准体系。制修订地下水、地表水和海洋等环境质量标准,城镇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农田退水等污染物排放标准。健全重点行业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各地可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保护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质检总局等参与)
(十八)加大执法力度。所有排污单位必须依法实现全面达标排放。逐一排查工业企业排污情况,达标企业应采取措施确保稳定达标;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自2016年起,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定期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结果向社会公布。(环境保护部负责)
完善国家督查、省级巡查、地市检查的环境监督执法机制,强化环保、公安、监察等部门和单位协作,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规定。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监督,研究建立国家环境监察专员制度。(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央编办等参与)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含病原体污水,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对造成生态损害的责任者严格落实赔偿制度。严肃查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领域越权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久试不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环境保护部牵头,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参与)
(十九)提升监管水平。完善流域协作机制。健全跨部门、区域、流域、海域水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发挥环境保护区域督查派出机构和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作用,探索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机制。流域上下游各级政府、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定期会商,实施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要于2015年底前建立水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建立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水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境保护部牵头,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海洋局等参与)
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统一规划设置监测断面(点位)。提升饮用水水源水质全指标监测、水生生物监测、地下水环境监测、化学物质监测及环境风险防控技术支撑能力。2017年底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海域建成统一的水环境监测网。(环境保护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海洋局等参与)
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强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应急等专业技术培训,严格落实执法、监测等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基层环保执法力量,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及工业园区要配备必要的环境监管力量。各市、县应自2016年起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环境保护部负责)
建筑设备安装公司经营范围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筑设备安装公司经营范围,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建筑设备安装公司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建筑设备安装公司经营范围工业、建筑设备安装工程(上述经营范围限取得有效资质后经营)。
建筑设备安装公司经营范围压力容器设计、钢结构安装、建筑设备安装、冶炼机电设备、管道安装、建筑安装设计、房屋建筑劳务分包、建筑安装设备。
建筑设备安装公司经营范围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建筑防水工程施工(三级),消防器材设备安装工程;新型建材,高分子材料,建筑防水材料销售;建筑防水材料专业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建筑设备安装公司经营范围建筑设备租赁及安装,市政工程,建筑工程,室内外装潢装饰工程,机械设备(除特种设备)、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金属材料(除专控)、五金制品、装潢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建筑设备安装公司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建筑设备、工程设备、塔吊、人货电梯、施工升降机的安装、租赁、拆除、维护保养。(以上除前置许可项目)
模板示例1建筑设备安装公司经营范围:专业承包;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建材、厨房及卫生间用具、家用电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建筑设备安装公司经营范围:日用百货、五金制品、塑胶制品、电子产品、数码产品、汽车配件、一类医疗器械、服装服饰、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体育用品、母婴用品、化妆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批发、零售,食用农产品的销售,从事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建筑设备安装公司经营范围:专业承包;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润滑油;计算机系统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供暖服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领取本执照后,应到区县市政市容委备案。;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建筑设备安装公司经营范围:金属制品修理;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计量仪器修理;不间断供电电源修理;稳压电源修理;锅炉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输水管道工程施工服务;输水管道设施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5建筑设备安装公司经营范围:机械设备及零部件制造、加工、销售、安装;压力容器制作、焊接、安装、销售;焊接加工;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施工,管道制作、安装(凭资质经营);搬运装卸;滚轮架、机械、机械设备及配件购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6建筑设备安装公司经营范围:机电设备、制冷设备、净水设备、消防设备、通风管道及设备安装;水电工程施工;销售:空调、建筑材料、五金交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7建筑设备安装公司经营范围:建筑物空调设备、通风设备系统安装服务;楼宇设备自控系统工程服务;建筑物采暖系统安装服务;机电设备安装服务;通用机械设备零售;机械配件零售;电子产品零售;建筑物自来水系统安装服务;建筑物排水系统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8建筑设备安装公司经营范围:工业设备安装及维修、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9建筑设备安装公司经营范围:机电设备安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水暖设备安装;消防设施及工程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电信工程施工;送变电工程施工;管道工程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户外景观及灯光工程、钢结构工程的设计、施工;自动门、led电子大屏幕的销售、安装、维修;园林机械设备的销售、安装;室内外空气质量的测试;智能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软件研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周边设备、通讯设备、安防设备、网络设备;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0建筑设备安装公司经营范围:半导体设备、精密仪器设备的安装,木制品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人工搬运服务,人工装卸服务,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公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包装材料的批发、零售,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1建筑设备安装公司经营范围:专业承包;施工总承包;技术咨询、服务、推广;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机械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2建筑设备安装公司经营范围:专业承包;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机械设备、不锈钢制品、金属材料、五金产品(不含电动自行车)、消防设备、门窗、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劳务分包。(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3建筑设备安装公司经营范围: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弱电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暖通工程的设计与施工;销售:电线电缆、机电设备、五金机电、建筑材料、通风设备、金属材料、不锈钢制品、暖通设备;空调的安装、销售与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4建筑设备安装公司经营范围:机电设备安装(除特种设备),管道工程安装(除特种设备),装卸服务,货物运输代理,商务咨询,企业营销策划,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5建筑设备安装公司经营范围: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起重设备租赁,钢结构加工、安装,机械配件加工,机械设备安装和维修,机电设备安装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筑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6建筑设备安装公司经营范围:安装机电设备、机械设备、空调制冷设备;专业承包;技术服务;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施工总承包;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租赁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建筑材料、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润滑油、厨房用具、家具、消防器材、办公用品、电子产品、日用杂品、不锈钢制品、空调制冷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电动工具、空气压缩机、水泵、家用电器、仪器仪表、真空泵;家居装饰设计;维修机械设备、空调制冷设备、消防器材、电气设备、家用电器、仪器仪表;清洁服务;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7建筑设备安装公司经营范围:塔吊租赁;经销吊车配件;起重设备检测、安装与拆卸;机械加工;铆焊(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有效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可自主选择经营)
模板示例18建筑设备安装公司经营范围:安装、销售:机电设备;销售:电器、五金;承接通风工程、水电工程、净化房设备安装工程、地坪工程、建筑装饰装潢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9建筑设备安装公司经营范围:(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机电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勘察设计;环保工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信息服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空调风管清洗;空调部件清洗;冷却塔清洗;园林绿化工程;进出口业;商品批发与零售;商务服务业;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0建筑设备安装公司经营范围:安装: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制冷空调设备,电脑图文设计制作,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家居装饰,销售: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电子计算机及软件。(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