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2022?上海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2022最新

qq745048485 2024-11-25 阅读:1

法律主观:

上海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2022?上海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2022最新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一、2022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是多少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征收办法,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税率称为征收率。2021年小规模纳税人所得税优惠最新政策1、小微企业增值税减税继续进行。在疫情期间,为了减小微企业的负担,增值税从3%降到了1%。具体恢复时间按照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时间为准就可以,就目前来看,2021年依旧是按照1%的优惠政策收取。2、月销售额度低于十万的纳税人不收取增值税。如果季度申报的时候销售额度没有超过三十万,这种情况下不需要收取增值税。但是,前提是所开的是普票,如果是专票则无法享受到免收增值税的政策,这一点是经营者必须要注意的。3、小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减征。如果没有超过一百万,按照5%标准来收取所得税。如果在一百万到三百万这个范围以内,按照10%来收取所得税,要是超过三百万,则按照正常的收取标准,也就是25%来收取。也因为这样,年账目的利润如果控制在一百万或者是三百万以内,相对而言更划算。那么,什么是小微型企业呢?它指的是那些不是国家限制或者是禁止行业,同时企业的员工不能超过300个、年度纳税金额在三百万以下、总资产在五千万以下的企业,这些条件缺一不可。4、附加税减半。相关部门的优惠政策表示:允许各省市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50%幅度范围内来减征相关附加税,其中包含有资源税、教育费附加税、城镇土地使用涉及到的税收以及印花税等等。5、对特殊行业进行税收扶持。针对一些特殊的行业,比方说化妆品销售、物流企业、新能源汽车或者是高新技术企业等等会给予一定的税收扶持,要是个人开办的独资企业满足相关条件,也可以核定征收,具体税率可以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法律客观: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2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如下:

1、针对增值税,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普票是直接免征的,如果开具专票是按照3%征收

2、针对企业所得税,在100万区间部分2.5%征收,100万到300万区间部分按照5%征收

3、针对股东分红个税,这个是在公司股东分红、或者股权转让、公司注销,需要对公司未分配利润处理的时候产生的。当公司暂不分红的时候就不需要缴纳的。

什么样的企业才能成为小微企业呢?

财税〔2019〕13号给的标准是300、300、5000,也就是说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当然最重要的是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而且从2022年4月1日开始,只要不开专票,不管是开普通发票还是没开发票,都可以免税申报了,不受季度45万的约束了。简单来说,之前小规模季度45万这个政策从4月1日起放宽了,不再局限于45万免税了。500万以内只要不开专票都是免税的,500万以内即便全开普票也都是免税的。

以上就是关于2022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内容。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第四条

企业招用就业人员既可以适用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又可以适用其他扶持就业专项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可以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得重复享受。

第五条

本通知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纳税人在2021年12月31日享受本通知规定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9号)自2019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

本通知所述人员,以前年度已享受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满3年的,不得再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前年度享受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且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可按本通知规定享受优惠至3年期满。

各地财政、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扶贫办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把大力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主动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同时,要密切关注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逐级向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反映。

一、免征增值税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享受条件】

1.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3.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政策。

【政策依据】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

一、正面回答

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1、小规模纳税人月营业额15万以下(季度45万),免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以下(季度30万),免增值税的同时,还免所得税。

3、小规模纳税人,个人经营所得部分减半征收。

4、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暂按1%征收,附加税减半征收。

二、分析

相关政策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一般纳税人标准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三、什么是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