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工伤一般只需赔付医疗费,需要住院的还要赔付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伙食补助费按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工伤治疗期间停工留薪,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由单位发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1、工伤轻伤,如果不构成伤残的,可以获得的赔偿主要有:医疗费用,误工工资等。
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右手一般工伤轻微骨折赔付可以先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然后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来确定工伤待遇。根据规定职工发生工伤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法律分析
十级工伤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7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级伤残为每满一年发给0.1个月本人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为每满一年发给0.1个月本人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工伤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9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九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八级工伤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11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八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八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工伤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13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其他费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工伤赔偿标准,即依法为受伤职工及其亲属制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工伤赔偿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若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对劳动者来说,无论用人单位是否购买工伤保险,只要能够认定为工伤,均能享受工伤待遇。工伤待遇依据伤情程度而有所区别,部分项目的赔偿金额每年都在更新,因此,掌握最新的赔偿标准十分必要。今天,让我们一起来了解最新的工伤赔偿项目及其计算方法。
(一)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医疗费,凭票据据实结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此项赔偿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间,由工伤保险基金给予住院伙食补助费,费用标准由统筹地人民政府规定。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此项赔偿由用人单位支付。
(三)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标准由统筹地人民政府规定。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此项赔偿由用人单位支付。
(四)康复治疗费康复治疗费,凭票据据实结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此项赔偿由用人单位支付)。费用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且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
(五)辅助器具费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等产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此项赔偿由用人单位支付。
(六)停工留薪待遇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
说明: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停工留薪期内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安排人员护理。用人单位未安排护理的,应支付护理费。
(八)伤残鉴定后生活护理费评定伤残等级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护理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此项赔偿由用人单位支付。
每月生活护理费=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比例。支付比例标准如下:
完全生活不能自理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部分生活不能自理支付比例50%40%30%(九)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支付月数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此项赔偿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支付月数27个月2523211816七级八级九级十级支付月数131197(十)每月伤残津贴一级至四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支付比例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支付比例90%85%80%75%说明:
(1)每月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此项赔偿由用人单位支付。
(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一级至四级伤残,应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五级至六级伤残
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支付比例
五级六级支付比例70%60%说明:
(1)五级至六级伤残,应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若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2)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十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劳动关系终止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每个省规定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不一样的。
1.以下是上海市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上海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月数
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支付月数18个月15个月12个月9个月6个月3个月2.以下是江苏省标准
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支付金额20万元16万元12万元8万元5万元3万元3.以下是浙江省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月数
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支付月数30个月25个月10个月7个月4个月2个月(十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关系终止时,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每个省规定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不一样的。
1.以下是上海市的标准: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上海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月数
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支付月数18个月15个月12个月9个月6个月3个月2.以下是江苏省标准
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支付金额9.5万元8.5万元4.5万元3.5万元2.5万元1.5万元3.以下是浙江省标准: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月数
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支付月数30个月25个月10个月7个月4个月2个月(十三)工伤复发待遇享受前述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待遇。
(十四)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
标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
(十五)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标准: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十六)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的,由该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本人缴费工资×发放比例。发放比例如下:
配偶其他亲属孤寡老人或者孤儿40%30%在前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关于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说明:
(1)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2)供养亲属范围:
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3)如伤残职工在停职留薪期内或期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按如下规则享受待遇: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后死亡√×√(4)关于工亡待遇的特殊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因工死亡的规定发放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十六)劳动能力鉴定费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