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征收按照户口赔偿吗,农村土地征收按照户口赔偿吗合法吗

qq745048485 2024-11-27 阅读:1

户口迁走了土地还在被征收了没有赔偿。征地补偿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按照规定应当分配给集体的所有成员,户口已迁出集体的认定其不具备该村的村民资格。征地补偿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农村土地征收按照户口赔偿吗,农村土地征收按照户口赔偿吗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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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法律主观:

农村拆迁不是按照户口,也不是按照人头,而是按照被拆迁房屋进行补偿。根据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征收土地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收人的社会保障费用。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你好。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是按照户籍人口数进行分配的。如果你姐姐和孩子户口在本村,就有权获得土地征收赔偿。

最高法院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司法解释

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是按照户籍人口数进行分配的。如果你姐姐和孩子户口在本村,就有权获得土地征收赔偿。

一、各类地段征地补偿安置标准都有哪些要求

土地征收赔偿包括:一、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二、农村户口迁出土地怎么办

第一类是家里人部分迁出户口

如果咱农民只是将家中部分人口的户口迁出,农村家中依旧有人居住、处置土地的话,村集体是没有权利将承包地收回的。这个其实很明确,因为我国的承包地是按户承包的,无论是这个人迁出,还是承包人去世,这要这户人家里还有人在这个村,承包地都由这个家庭共有,这点不容置疑。

第二类就比较复杂,就是全家人都迁出

如果咱农民是属于举家全部将户口迁出农村的话,承包地就可能会被回收。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承包期内,全家户口迁出后,仍是农业户口

也就是说从这个村把户口迁到另外一个村,这种情况的话咱农民如果在外村重新获得了承包地,那么原来的农村承包地就会被收回,反之,如果你没有在迁入的村子里取得承包地,村委会没有权利收回你的承包地。

2、农民将全家户口迁移至非市一级非农户口

如果农户全家迁入设区的市,户口转为非农户口的话,无论土地是否在承包期内,按规定,都要将其承包地收回;

根据我国《土地承包法》规定: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3.全家户口迁出后,为非农户口,市一级

根据我国《土地承包法》规定: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三、土地承包法最新政策

我国的土地承包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农村的土地承包,改为采用集体组织形式的家庭承包方式。如果存在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情况,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分配等方式进行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不进行性质改变,被承包的土地不得进行私自买卖。农村承包土地的各组织成员,只可以依法承包本区域的农村土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法院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