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工资计算的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资按照劳动者应得⼯资计算,包括计时⼯资或者计件⼯资以及奖⾦、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前12个⽉的平均⼯资低于当地最低⼯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资标准计算。
劳动者⼯作不满12个⽉的,按照实际⼯作的⽉数计算平均⼯资。
工伤期间工资的计算主要分为以下情况:
1.在法定工伤治疗期内,工资待遇为平时待遇,即不低于本人上一年度本单位岗位工资的60%。
2.医疗期后,如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按照本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涉及的岗位工资标准,安排适当的工作。
3.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由单位按照本单位同等岗位工资标准予以支付。
4.失业期间,按照本人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两者以较低者为准。
总之,企业按法律标准为工伤员工支付工资和医疗费用,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但工资的具体计算方式,还要根据企业政策、工伤赔付标准和人员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就工伤期间几天工资怎么计算: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伤期间的工资计算可以按照三点。具体如下:
1、发生工伤前在用人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2、未满12个月,则应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所发工资总额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3、未满1个月,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工伤期能辞退吗
工伤期间,公司不得辞退职工。但是工伤治愈康复后,应该报到上班,没有请假而又无正当理由不上班的,可以视为自动离职。工伤认定后,离职或辞退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在工伤期的员工如果被单位辞退了的话,可以要求单位给自己相应的补偿,被辞退的工伤期员工也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