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定力
具体行政行为一旦作出,假定该行为合法,不因复议或诉讼而停止执行。
2、确定力
具体行政行为一旦作出,不得随意更改,已确定的行政决定公民无权自行变更,已确定的行政执法行为非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随意改变。
3、拘束力
具体行政行为生效后,必须按照已经确定的内容实施行为,即相对人必须遵守和实际履行行政行为规定的义务。
4、执行力
国家强制当事人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所要求的义务。
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所作出的具体行动,它具有一定的效力和法律后果。行政行为的效力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行政行为具有约束力。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所作出的具体行动,具有强制性质。行政行为可以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产生一定的约束力,使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履行法定义务。
第二,行政行为具有确认力。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所作出的具体行动,具有确认某种事实或权利的作用。行政行为确认的事实或权利,具有法律效力,能够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为产生一定的影响。
第三,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所作出的具体行动,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行政机关可以依据行政行为的内容和程序,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采取强制措施,确保其履行法定义务。
第四,行政行为具有撤销和变更的效力。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所作出的具体行动,具有撤销和变更的效力。行政机关可以对自己的行政行为进行撤销和变更,也可以对其他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撤销和变更,使其与法律规定相一致,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行政行为的效力包括了约束力、确认力、执行力和撤销变更力。这些效力的发挥,有助于维护国家法制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行政行为的四大效力为:公信力、确定力、拘束力、执行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条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
第五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八条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
行政行为的效力有以下方面:1、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2、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有关人员或组织必须遵守、服从;3、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相关的当事人都应当先加以遵守或服从;4、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依法有权采取一定手段。
一、行政行为的效力有
1、行政行为的效力有以下方面:
(1)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
(2)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有关人员或组织必须遵守、服从;
(3)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相关的当事人都应当先加以遵守或服从;
(4)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依法有权采取一定手段。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书面委托符合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具体事项、权限、期限等内容。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组织应当将委托书向社会公布。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二、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具体包括哪些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当合法;
2、行政行为应当在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内;
3、行政行为内容应当合法与适当;
4、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