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5%基本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
二、适用20%税率
小型微利企业。对于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
《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第一条
三、适用15%税率
1.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第一条
3.平潭综合实验区符合条件的企业。自2021年1月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设在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29号)第一条、第五条
4.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自2020年1月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第一条、第四条
5.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新增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自2014年10月1日起,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政策依据:《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4号)第一条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第一条
6.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自2020年1月1起,对新片区内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相关产品(技术)业务,并开展实质性生产或研发活动的符合条件的法人企业,自设立之日起5年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8号)第一条、第四条
四、适用10%税率
1.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企业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制定。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第四条、第十条
2.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法律分析:2021年最新的教育附加税税率如下:
城建税税率:市区7%、县城和镇5%、其他地区1%。
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
地方教育附加税率为2%。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是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款为计征依据,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实际缴纳消费税税额)×适用税率
附加税是“正税”的对称。随正税加征的税。旧中国的附加税,名目繁多,仅国民党时期的盐税就有中央附加、地方附加、外债附加、建设专款等,附加税额苛重往往超过正税的几倍乃至二十余倍。新中国成立后,废除了国民党的种种附加税,仅保留了少量的附加归地方支配,属于预算外收入,用于地方公益事业。如农业税附加、外国企业所得税附加等,附加比例都比较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2021年最新企业所得税税率:
1、企业所得税税率基本税率为25%;
2、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税率适用20%;
3、国家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税率适用15%;
4、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税率适用15%。对于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也同样适用税率15%。
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1、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一、正面回答
1、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税率为13%。
2、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货物,税率为9%:
3、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6%。
4、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二、分析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三、不同税率区别是什么
分析税收负担轻重,要注意区别名义税率和实际税率。实际税率是实纳税额占征税对象数额的比率。当实纳税额小于应纳税额,或税基小于征税对象数额,或两个条件同时具备时,实际税率均小于名义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