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资料?企业拖欠工资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资料

qq745048485 2024-11-29 阅读:1

拖欠工资起诉需要材料;起诉状;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证明劳动合同法律关系或事实劳动法律关系存在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送达回证、不予受理通知书等证明劳动法律关系已经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先行处理的材料。

公司拖欠工资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资料?企业拖欠工资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资料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农民工讨薪应该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后,才可以向提讼。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

劳动者如果出现工资被拖欠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维权:可以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反映情况和投诉,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向用人单位发布责令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也可以直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拖欠工资。

被拖欠工资时讨回工资的方法:

1、协商。被拖欠工资时,其实最好的方法是先跟用人单位协商,因为若是协商成功,相对于其他方法来说更加省时省力省财。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通过下列法律途径解决。

向当地劳动监察机构投诉举报。第一,要找对劳动监察机构,劳动监察机构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下属的事业单位,在省一级叫劳动监察总队,在地市一级叫劳动监察支队,在区县一级叫劳动监察大队。第二,本人亲自带着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一份(或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填写投诉书即可。

2、仲裁。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要特别注意的是申请仲裁的时效,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诉讼。可以在被拖欠工资的第一时间就申请支付令,但是只要用人单位提出书面异议支付令就自动失效了,还不如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劳动仲裁过后不服仲裁结果或者仲裁过后用人单位仍不支付工资,都可以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

欠薪起诉流程具体如下:

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人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和论证。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宣判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欠薪诉讼时效是三年,最长20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协商和解】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公司拖欠工资劳动仲裁需要的资料有: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原件1份;

2、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原件2份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新一代身份证请复印双面);

4、被申请人注册登记资料复印件1份(打印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记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凭证、社保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公司欠薪劳动仲裁需要准备什么资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下是对其进行的分析: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申请劳动仲裁时需要准备劳动合同,身份证,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明材料及劳动仲裁申请书,不过,申请仲裁之前也能先到当地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的,只要证据充分,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是有义务处理劳动者的投诉的。

劳动仲裁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内容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

2、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3、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被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劳动关系证明,包括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交费证明、工作证等。

一、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如下:

1、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2、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4、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5、当事人接到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回申请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6、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将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7、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仲裁庭做出裁决前,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仲裁庭经审查后,认为其撤回申请成立的,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准予撤回申请决定书,但被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不影响反申请的审理。

二、申请劳动仲裁应具备的条件有:

1、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2、申请仲裁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3、该劳动争议属于该仲裁委员会管辖;

4、申请书及有关材料齐备;

5、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的做法严重侵犯了职工合法权利,按照规定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在法定期限内不能支付的还要付补偿金,不过,就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者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供的材料和证据包括申请书、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工资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