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妨碍强制执行后结案对方又侵权,排除妨碍强制执行后结案对方又侵权怎么办

qq745048485 2024-11-29 阅读:1

在强制执行中产生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法院强制执行排除妨碍毁坏被执行人的果树,在强制执行中产生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

排除妨碍强制执行后结案对方又侵权,排除妨碍强制执行后结案对方又侵权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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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被执行人是老人的案件难度较大,还是以劝解做工作为主,劝解不成的,才考虑强制执行。但由于超过70岁,依法不得对其人身采取拘留等措施,强制带离还是法律允许的。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在行政法中属于强制执行的方式,但在民法中属民事责任。

法律分析

在排除妨害的案件判决后,如果已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该案就证明已经终结,依法是不可以再审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如果妨害人又继续实施原妨害行为,可以再行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判处对方排除妨害行为。排除妨碍是指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不法阻碍或妨害时有权请求加害人排除或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排除,以保障权利正常行使的行为。排除妨碍请求权是公民生活中一条重要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在适用范围方面,妨碍的适用范围比妨害更为广泛。妨碍是指对他人行使权利造成障碍,这种障碍不以产生实际损害为前提。妨害是指实施了某种侵害他人行使权益的行为,后果上已有某种损害结果的发生。在义务主体方面,排除妨碍的义务主体比排除妨害更广泛。排除妨碍的义务主体不但包括实际侵权人还包括具有某些履行事务职能的主体。排除妨害的权利人仅能诉求实施侵害行为的实际侵权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主观:

是。《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包括:(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在行政法中属于强制执行的方式,但在民法如《侵权责任法》中属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扩展资料

《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中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