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东省2022年城镇在职平均工资?
1、山东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975元。
2、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本单位在岗职工在报告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工资额。
3、计算公式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在岗职工平均人数。
4、在岗职工工资总额:本单位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在岗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1除各级各类工资外,还包括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
2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房费、水费、电费等;
3不论是否计入成本,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计入工资总额。
原标题:山东省社会平均工资公布,涨了多少?养老金也涨同样多吗?
山东省统计局公布了2022年山东省的社会平均工资情况,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达到了74768元,比上年度提升8%。今年退休的老人要使用社会平均工资计算养老金,是不是养老金也能涨8%呢?
社会平均工资有多种口径。
我们的社会平均工资实际上可以分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社会平均工资。一般来说,城镇私营单位的社会平均工资要低得多,不过这一次山东省并没有公布。
2022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社会平均工资是106837元(山东省没有赶上全国平均值,这一点挺奇怪的),而城镇私营单位只有62884元。城镇私营单位的社平工资只有非私营的60%左右。
另外,大家普遍觉得社会平均工资低也是正常的,因为统计范围内只包括城镇法人单位的就业人员,农村就业人员、城镇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法人单位就业人员不在统计范围内。另外,我们所说的社会平均工资,实际上都是包括了社保公积金在内的应发工资,还包括了每年的年终奖、加班费,所以会显得特别高。
山东省2022年的企业临时缴费基数下限为4121元,比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下限3746元高约10%。
养老金也能涨同样多吗?
按照山东省的养老金计算公式,退休养老金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构成。
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都是跟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相挂钩的,不过有关政策已经出现了变化。从2022年开始,山东省计算养老金使用的已经不再是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而是退休当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
2022年退休的人员,人们还是按照2018年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社会平均工资6260元计算的养老金。2022年有关养老金计发基数改为6573元,增长幅度是5%。2022年的有关养老金计发基数是去年9月份公布的,达到了6893元,增长幅度只有左右。
有关养老金计发基数的增长幅度远低于同期的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大约只有60%左右的幅度。实际上,相应的养老金计发基数还是远高于同期的上年度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2022年为6244元)的。由于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增速较快,相信没有几年社会平均工资会和养老金计发基数并轨的。
实际上,按照养老金计算公式,如果说养老金计发基数增长5%,个人的基本养老金只会增长~4%左右。养老保险一般个人账户每个月都在计算利息,退休以后不会出现变化。不过,有的地方是按年计息的,会根据退休月份出现一定的增幅。
总体来说,社会平均工资实际上是影响我们养老金待遇的重要因素,但是并不会同比例地影响我们养老金待遇高低。
随着我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推进,我们会实现统一保险缴费、统一待遇调整政策的。
您好,2022年度还没有过完,2022年度山东省社平工资官方还没有公布。下面根据山东省人社厅的官方公告,2021年度社评工资。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省
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省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根据省统计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经测算,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9597元。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2022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9899元,下限为3980元。
计发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的相关工伤保险待遇时,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基数。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8日
山东省平均工资标准具体如下:
1、临沂市7331元、青岛市7235元、济南市7098元、潍坊市6867元、滨州市6731元、德州市6707元、聊城市6672元、日照市6650元、菏泽市6600元、淄博市6548元、东营市6515元、济宁市6441元、威海市6294元、泰安市6326元、烟台市6230元、枣庄市6079元;
2、其中月平均工资过7000元的有3个市,余下13个市月平均工资都在6200元至6867元之间。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
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山东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10元、1730元、 1550元。这是山东省连续9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连续20年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上调后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第一档为1910元每月,第二档为1730元每月,第三档为1550元每月。同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调整为三档,第一档为19.1元每时,第二档为17.3元每时,第三档为15.5元每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