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劳务报酬个税税率计算是怎样的1、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1)劳务报酬所得-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2)劳务报酬所得-一般劳务、其他劳务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计算公式为: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2、非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1-20%)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其中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按照综合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按月换算法律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该是因为这部分税法制定比较早。在那个时候,很少有自由职业者,能够拿一次性劳务报酬的基本都是工资外的额外收入,因此从重征收。稿酬也是如此。
第一、历史原因,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于1950年1月由政务院颁布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提出:“我国拟开征个人所得税、资本利得税等14个税种”,由于历史因素和征管水平,只是提出拟开征,并未付诸实践。
个税的真正开征始于1980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对外开放,为维护国家主权和税收收益权,主要针对外国来华人员开征个人所得税。其后,1986又开始对国内居民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1994年分税制改革,将上述两税与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合并,形成了目前个人所得税制的基本框架。当时为了保证税源,体现税收主权,所以结合历史现状开征的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其实从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就不难看出,劳务报酬所得税是个人所得税的兜底项目。研读过劳务报酬所得的童鞋可能会说劳务报酬不是22项征税,可是最后一项是“其他劳务所得”同时,我们在学习个人所得税法的过程中,立法内容里或多或少把取得应税收入的人群分为了三类,第一就是工资薪金所得,有雇佣关系,第二就是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体工商户必须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与税务登记同时生产经营为持续性,最后的兜底条款几乎就是劳务报酬所得了,不管你这个个人是不是前两类征税对象的范围,发生取得报酬的行为除了偶然所得及其他列明所得以外的项目,几乎无一例外按照劳务报酬征税,也就是说本宝宝今年在知乎的打赏收入不仅要被苹果扣一笔,还要去税局申报一笔个人所得税分享一组个人所得税的小数据。1994年,我国仅征收个人所得税73亿,1994年税收总收入5070亿元,个税占比到2016年个人所得税收入10089亿元,占当年税收总收入13万亿的第二、保持税率的一致性,由于劳务报酬主要的征收对象主要是针对除了有雇佣关系和个体工商生产经营以外,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取得的收入,所以按照2001年以前执行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的构成我们不难分析出一个结论,就是劳务报酬主要是保证当时这些收入畸高人群个人所得税足额缴纳入库,而不是成为一种避税的手段,所以劳务报酬的所得税率与工资薪金、个体工商业户的相应收入税率保持了一致。
法律主观:
在雇佣关系当中,一方支付给另一方的报酬就为劳务报酬,对于劳务报酬如果具体数额达到了国家规定的纳税标准的,则也是要按照规定纳税。一、劳务费扣工资税吗《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款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时,如果一次劳务的收入不超过四千元,则减除八百元的费用,四千元以上的,减除收入的百分之二十,然后再按适用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款=劳务收入*(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二、劳务费扣税计算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800元以下不交税,计算方法如下:应纳税款=劳务收入*(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附计算依据:1、不到4000元的,扣除费用800元:应纳税所得=收入-800元2、收入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应纳税所得=收入*(1-20%)3、收入超过20000元的,还要加成征收:20000元至50000元的加征五成,50000元以上的加征十成。4、应纳税款可以用速算公式计算:应纳税款=应纳税所得*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三、劳务费的范围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它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劳务报酬是指所得: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计、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所以劳务费也是需要扣工资税的。缴税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不管是劳务所得,还是其他所得,只要达到了纳税的标准,就应该纳税。
法律主观:
根据《税法》的规定,劳务费征收的是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是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劳务合同约定的薪酬属于劳务费,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它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九)偶然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