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费用先付。
在起诉时需要先缴纳诉讼费。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又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
不交纳案件受理费情况如下:
1、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3、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4、行政赔偿案件。
综上所述,在日常生活当中,诉讼费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一般情况下诉讼费用是应当在起诉的时候就予以先行垫付,最终的费用承担问题应当是由法院来进行不同的判断的。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
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
上法院起诉,起诉费应当由原告在人民法院立案时预先缴纳,等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作出判决后,若是胜诉方不愿意承担的,再由败诉方承担所有诉讼费用;如果案件存在部分败诉、部分胜诉的情形,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双方当事人所要承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法律分析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的基本流程为:1、原告向有管辖、审判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以及相关证据材料;2、如果人民法院对该起案件作出受理立案决定的,会向起诉人送达受理立案通知书,原告需要在收到之日起的七天内,到通知书上所指定的银行预先缴纳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3、立案之日起五天内,人民法院通过直接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将起诉状副本、人民法院传票等诉讼文书送达给被告,通知被告答辩,要求其直接签收;4、被告在收到诉讼文书之日起的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递交其作出的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向原告发送答辩状副本;5、人民法院进行排期,在开庭前的三天通知要参与诉讼的当事人具体的开庭时间、地点;6、人民法院开庭,对案件进行审理,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相应判决。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二条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法律分析:起诉需要先交立案材料,立案庭审核材料合格后会让你交诉讼费,有些金额比较小的简单案件,法院可能走诉前调解,可能暂时不收费看情况,大部分先交钱,有的不交钱。一般案件,都是先交钱的,否则7日内不交,就会认为你撤回起诉。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一般都是结束后给钱,根据结果来判定是谁给钱。想要去法院起诉,要交的一共是诉讼费工本费。工本费是一定要先交的,诉讼费要分情况,一般如果是纠纷之类的,并不用先交,会先进行调解。侵权类的,如果当事人是弱者或生活困难也不用先交,否则就必须先交,但是胜诉之后,可以让对方支付。
诉讼费就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受理整个案件的过程中,当事人应当交给法院的费用,也就是法院需要维持基本的运行,需要诉讼人员的费用来维持运转。诉讼费既包括法院受理当事人案件的费用,又包括申请的费用,还包括其他的诉讼费用,也就是证人、鉴定人员、翻译等人员在指定日期出庭产生的住宿费、交通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财产案件是需要交诉讼费的,财产案件也就是因为财产的纠纷引起的官司,比如企业合同或者是借款纠纷,这时候就要缴纳一定的费用,费用的标准依据有争议的财产金额,财产金额越大,需要缴纳的诉讼费越多。除了财产纠纷的诉讼案,还包括非财产案件,例如离婚案、人权案。还有一些案件也需要交纳诉讼费,比如离婚案件、知识产权案件等,这些案件有相对来说比较固定的诉讼费,如果是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需要交纳五十元到一百元。在解决纠纷的过程中,必定会消耗一定的财力物力,通过当事人交纳的费用,整个诉讼案件才能保质保量完成。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数额,案件受理费依照下列规定处理:(一)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二)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
第二十二条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