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超速扣分标准
1、超速扣分标准如下:
(1)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暂不处罚;
(2)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50元罚款,记3分;
(3)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30%的,处以50元罚款,记6分;
(4)超过规定时速30%以上未达5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
(5)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70%的,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6)超过规定时速70%的,处以20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二、超速的影响有什么
1、超速行驶加剧了机件的磨损和损毁。车速越快,破坏了车辆在特定环境工作中的指数,加大了车辆的工作强度和负荷,加剧了机件的磨损和损毁。特别对车轮更是不利,跳跃性、拖滑性磨损不说,还提高了摩擦温度,轮胎极易老化和变形,引发爆胎事故。
2、超速行驶使制动非安全期延长。车辆的制动距离主要受车速制约。由于惯性作用,车速越快,制动距离越大,制动非安全期越长。
3、超速行驶影响车辆的操作稳定性。超速行驶车辆操作稳定性恶化,特别是在弯道处行驶,由于离心力的作用,易使车辆向回转中心外侧发生侧滑或倾斜。
4、超速行驶影响驾驶人的判断力。车速越快驾驶人视野的注视点越远、视野越窄,对速度的判断力越低,不但对所驾车辆速度不能正确判断,而且对行人、非机动车、其他机动车速度也会低估,同时对路况的判断能力减弱。
超速扣分标准如下:
(一)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暂不处罚;
(二)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50元罚款,记3分;
(三)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30%的,处以50元罚款,记6分;
(四)超过规定时速30%以上未达5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
(五)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70%的,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六)超过规定时速70%的,处以2000元罚款。
常见的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形有哪些
1、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5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
2、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2分;
3、不系安全带,记2分,罚100元;
4、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超速多少会扣分,具体如下:
1、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50元罚款,记3分;
2、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30%的处以50元罚款,记6分;
3、超过规定时速30%以上未达5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
扣9分的情形有哪些
1、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2、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
4、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第六十七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红绿灯超速通过扣6分。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扣六分。
红绿灯通行规则如下:
1、红灯是停止信号,表示停止,车辆禁止直行或左转弯,在不碍行人和车辆情况下,允许车辆右转弯;
2、绿灯是通行信号,表示通行,准许车辆直行或转弯;
3、黄灯是过渡信号,表示准备,停在路口停止线或人行横道线以内,可以继续通行。黄灯闪烁时,警告来往的车辆注意安全。
超速扣分及罚款的标准为:
1、车辆行驶的时速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的,不作处罚;
2、车辆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到20%的,则处50元罚款并扣3分;
3、车辆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到30%的,处50元罚款并扣6分;
4、车辆行驶超过规定时速30%以上未到50%的,处200元罚款并扣6分;
5、车辆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到70%的,处1000元罚款并扣12分,同时可并处吊销驾驶人的驾驶证;
6、车辆行驶超过规定时速70%的,处2000元罚款并扣12分,同时可并处吊销驾驶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2.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3.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第三十九条人行横道信号灯表示:
1.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2.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