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人民检察院的职责,省级人民检察院的职责是什么

qq745048485 2024-11-30 阅读:1

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职责是:

省级人民检察院的职责,省级人民检察院的职责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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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国家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人民检察院的职责如下:1.领导市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按照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工作方针,研究、决定和部署本市检察工作任务,并指导、督促和检查检察工作任务的执行。2.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进行侦_,依法对需要直接受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领导市各级人民检察院的侦查工作。3.对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对公安、国家安全机关的立案和侦查活动进行法律监督;领导市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刑事犯罪案件的侦_监督工作。4.对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起诉,对市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领导市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工作和刑事审判监督工作。5.依法对刑罚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领导市各级人民检察院的监所检察工作。6.依法对民事和行政案件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领导本市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民事和行政案件审判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7.对市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8.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受理对贪污贿赂等犯罪的举报;领导市各级人民检察院的举报工作。9.依法对重大疑难案件的物证进行检验、鉴定和审核,指导市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技术工作。10.分析、研究贪污贿赂、渎职和侵权犯罪的动态、特点、规律及社会治安状况,提出防治对策;领导市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预防犯罪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11.负责对市各级人民检察院执行政策和法律的指导;对于检察工作中遇到的应用法律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解释和立法的建议。12.规划、指导本市各级人民检察院的财务、装备等后勤保障工作。

1、诉讼阶段在省院检察院范围内才可以提审,不是什么人、什么情况下都能提的,不同的部门有不同的要求;

2、省级院是可以提起公诉的,很少的,全国好象也没有几件。

3、省级院各职能部门不一样,所办理的案件也不一样,但有二点是共同的:一是大案,比如,二审的死刑案件,二是要案,比如,处以上干部的职务犯罪案件。

4、未成年人的抢劫案一般都是基层院办理,省级院没有权力去提审。因为未成年人不可能判处死刑的,管辖权都在基层检察院,也有个别的在市级检察院。

5、检察院和法院是对应的,有一个检察院就有一个对应的法院。不同的是,法院两级院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检察院两级院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直辖市的检察院为副部级,检察员为正处级

副省级市检察院为正厅级,检察员为副处级

地级市检察院为副厅级,检察员为正科级

县级市检察院为副处级,检察员为一级科员检察员的级别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等级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如下:

1、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员:一级高级检察官至四级高级检察官。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员:二级高级检察官至二级检察官。

3、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分院,自治州、省辖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员:三级高级检察官至三级检察官。

4、县、市、自治县、市辖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员:四级高级检察官至四级检察官。

扩展资料

检察员的相关情况

检察员履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体现在:

1、职业保障:

检察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或个人的干涉;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2、人身保障:

检察员的人身、财产和住所安全受法律保护。

3、工资保障:

检察员按规定获得劳动报酬,享受保险福利待遇。

4、其他保障:

履行检察员职责应当具有一定的职权和工作条件,还有辞职、申诉控告等权利。

参考资料:中国检察官等级

市的检察院检察长是副厅局级干部,与地级市的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副市长、市政协副主席是在同一个级别的,检察员为正科级。

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国家检察权来完成自己的任务。它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