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29、12345
东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查询电话:12329、12345,同时可以咨询人住房公积金查询、公积金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等问题。
温馨提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中介机构不得拒绝或变相拒绝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
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科室电话
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较多,其可以按照科室划分,提取管理科电话为0769-22337072,归集管理科电话为0769-22337172,贷款管理科电话为0769-22337076。
同时自2014年1月末开始,中心正式开通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第一期,其属于24小时自助语音服务,常见业务包括咨询服务、工作时间转接人工咨询服务、效能投诉与建议。
但需补充说明一点的是,在异地拨打东莞市公积金服务热线需加拨区号“0769”,同时由于技术方面的原因,中国移动用户暂时还无法拨打“12329”热线号码,需另行拨打固话号码“0769-22333700”自动转接“12329”热线号码进行咨询。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罗沙路岗贝路口银盈楼3、5、6楼。
3楼:公积金办事大厅。
5楼:归集管理科、综合科。
6楼:资金运作科、核算科。
建造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的,提交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其中,房屋已建造完成的,另应提交县级或以上职能部门核发的房地产权属证书。
可申请提取发证当月账户余额;房屋在建的,另应提交土地权属证明、县级或以上职能部门出具的用地批复和报建批复,可申请提取相关部门批准建造当月账户余额。
第三章提取条件:
第六条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一)项,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款;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不超过发票所载支出,且不超过计算单价20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的预(决)算金额。
购买自住住房的,已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可申请提取发证当月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以下简称“当月账户余额”);未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经当地职能部门登记备案后,申请提取房产备案当月账户余额,待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后,可申请提取发证当月账户余额。
归集、提取咨询电话:
0769-22337072 22337172
公积金贷款咨询电话:
0769-22337076
投诉电话:0769-22337073
传真:0769-22337074
建设银行咨询电话:
公积金业务专柜:22333201
公积金个人贷款:22385170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罗沙路岗贝路口银盈楼5楼
咨询电话:公积金业务咨询请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或政府热线12345。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73号正腾大厦(原三联大厦)综合楼二楼
东莞市常平镇常东路东田丽园领豪坊127号
东莞市塘厦镇花园街16号建行塘厦支行内
东莞市虎门镇港口路银丰大厦建设银行虎门支行内
东莞市石龙镇政府广场东北角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