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泉扣缴是指以所得支付者为扣缴义务人,在每次向纳税人支付有关所得款项时,代为扣缴税款的做法。
实行源泉扣缴的最大优点在于可以有效保护税源,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防止偷漏税,简化纳税手续。
源泉扣缴常出现在非贸付汇领域。根据铂略咨询Linked-F对于最新非贸付汇最新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合发的公告2013年第40号的研究,源泉扣缴的税务稽查应对、税收筹划空间及主要政策依据如下:通常情况下,支付给境外投资方的股利和利息应支付10%的预提所得税。
扩展资料: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其应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对非居民企业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的,应当依照下列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收入全额,是指非居民企业向支付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扣款规定是扣收企业销货款项。在转账结算业务中,当遇到个别企业由于资金不足,无力偿还应支付的各种款项时,应按国务院规定:企业销货所得收入,首先要预留当月工资和大修理基金。
扣留上两项基金后,如果企业不能同时缴纳税款、利润、归还贷款和货款时,可按下列顺序扣款:应交纳的税款;偿还银行货款;偿还其他单位货款;上交利润、折旧基金和其他收入。扣款顺序正确处理了国家、企业、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
一笔交易总有付钱的一方,那它就是源泉。此源泉扣缴也称为源扣缴或属地原则扣缴,它最多出现于跨境之技术交易或者技术贸易,例如中国企业向日本企业购买一项技术,当谈判成功后,日本企业要输出此技术给中国企业。
中国企业就得支付特许权之技术引进费,但依中国税法规定同时也是国际通用规则,当中国企业支付此笔外汇之前得代扣交缴预提所得税,那么这就是源泉扣缴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源泉扣缴
法定源泉扣缴和指定扣缴有什么区别
1、是否适用源泉扣缴办法,要根据取得收入的性质确认.其实适用源泉扣缴办法的所得,象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等,对应的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一般都不会符合机构场所的条件(注意:"构成机构场所"与"常驻代表机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这是由此类所得的特点决定的.
2、技术转让收入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源泉扣缴管理办法,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10%(前提:先看协定)同一合同,有可能既涉及提供劳务又涉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分别处理.劳务所得实行自行申报或指定扣缴办法,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实行源泉扣缴,分别按规定办理备案、报送资料、计算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3、根据国税发〔2008〕120号及国税函〔2009〕50号两个文件的规定,劳务所得必须要在国税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实行源泉扣缴管理办法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则要看中方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是由哪个局征管的,就在哪个局申报缴纳.
4、另请详细参阅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及"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9号)两个重要文件.
源泉扣缴应如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十九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一)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对非居民企业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的,应当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第八条规定:"扣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扣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征收率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规定计算的下列应纳税所得额:(一)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得扣除税法规定之外的税费支出.(二)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征收率是指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税率,或者税收协定规定的更低的税率."
法定源泉扣缴和指定扣缴有什么区别?它们都有各自运用的情形跟适用的扣缴条件,并不是非居民企业想要用哪种方式扣缴企业所得税,就能够用哪种方式.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扣缴问题,也可以多留意本网站提供的相关介绍.
源泉扣缴的通俗理解为:以所得支付者为扣缴义务人,在每次向纳税人支付有关所得款项时,代为扣缴税款的做法。
实行源泉扣缴的最大优点在于可以有效保护税源,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防止偷漏税,简化纳税手续。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就其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
一笔交易总有付钱的一方,那它就是源泉。此源泉扣缴也称为源扣缴或属地原则扣缴。
实行源泉扣缴的最大优点在于可以有效保护税源,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防止偷漏税以及简化纳税手续。
源泉扣缴的扣缴义务人分为法定和指定两种类别。法定情况下,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其中,支付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组织和个人。指定情况下,税务机关可指定工程价款或劳务费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源泉扣缴的定义为:
源泉扣缴常出现在非贸付汇领域。根据铂略咨询Linked-F对于最新非贸付汇最新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合发的公告2013年第40号的研究,源泉扣缴的税务稽查应对、税收筹划空间及主要政策依据如下:
1、境外投资方是与中国签订双边税收协定国家的税收居民;
2、满足协定所列的低预提所得税条件;
3、境外投资方是此类收入的受益所有人;
4、向主管税局申请享受协定待遇;
5、境外投资方直接拥有该中国居民公司的资本比例,在取得股息前连续12个月以内任何时候均符合税收协定规定的比例。
实行源泉扣缴的最大优点在于可以有效保护税源,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防止偷漏税,简化纳税手续。
源泉扣缴常出现在非贸付汇领域。根据铂略咨询Linked-F对于最新非贸付汇最新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合发的公告2013年第40号的研究,源泉扣缴的税务稽查应对、税收筹划空间及主要政策依据如下:通常情况下,支付给境外投资方的股利和利息应支付10%的预提所得税。但是以下情况可享受较低的预提所得税税率:
1.境外投资方是与中国签订双边税收协定国家的税收居民;
2.满足协定所列的低预提所得税条件(国税发[2010]75号);
3.境外投资方是此类收入的受益所有人(国税函[2009]601号);
4.向主管税局申请享受协定待遇(国税发[2009]124号);
5.境外投资方直接拥有该中国居民公司的资本比例,在取得股息前连续12个月以内任何时候均符合税收协定规定的比例(国税函[2009]81号)。
40号公告的出台,在简化付汇流程的同时,对税务局和企业的专业能力都提出了重大挑战。旧规定下,企业不接受税务局的认定就无法取得税务证明办理付汇,许多情况下企业为了完成付汇无法与税务局争辩税收认定事宜;而新规下,付汇程序相对独立的操作使得企业有机会在完成付汇之后再返过身来与税务局进行一场纳税认定的持久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