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深圳旧版居住证于2016年6月1日统一失效。
虽然根据2007年7月31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69号公布,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市居住证试行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深圳市居住证》的有效期为十年,《深圳市临时居住证》的有效期为三个月。
但是,《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5年6月1日正式实施,在2015年6月1日当天仍然有效的《深圳市居住证》和《深圳市临时居住证》可继续使用一年,并将于2016年6月1日统一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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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居住证实行签注制度,每年签注一次,自签发之日起每满一年前六十日内申办签注。逾期不签注或者签注有效期届满的,使用功能中止。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连续满二年的,公安机关应当注销居住证。
2、持证人申办居住证签注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继续有合法稳定居所。持证人在申请签注之日前一年内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记录的居住时间累计满八个月的,视为继续有合法稳定居所;继续有合法稳定职业。
持证人在申请签注之日前一年内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累计满八个月的,视为继续有合法稳定职业;或是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和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的非深户籍人员。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市光明区政府-深圳市居住证试行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深圳旧版居住证6月1日失效
一般来讲,居住证的期限都是十年。而国家推行居住证也不过两三年功夫,你的就过期了?那未,只有一种可能,就是你的居住证在办理的时候就是临时的。你可以到当地派出所去补办就可以了。如果在深圳的话,现在补办流程也很简单,而且都免费了。
按照《条例》规定,非深户籍人员在深办理居住登记后,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办居住证:
1、符合“双稳定”条件,即同时满足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即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和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即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
2、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
3、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
办理过程中对居住登记的要求
1、在提交居住证申请时,申请人应当有有效的居住登记信息。居住证办理遵循“属地原则”,申请人应当向有效的居住登记地所属受理点提出办理申请。
2、以“两个稳定”条件提交居住证办理申请的,除满足条件(一)外,申请人需要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如因居所变更后未及时申报居住登记等情况,导致居住登记连续时间中断,且中断时间不超过30日的,仍视为连续居住。
此外,按照《深圳市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规定》要求,以下两种情形同样视为满足合法稳定居所条件:
1.《条例》实施后十二个月内,非深户籍人员申办居住证,自受理之日前一年内,申领人在我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系统登记的居住信息累计满十二个月的。
2.《条例》实施后十二个月内,持有深圳市居住证、深圳市临时居住证的非深户籍人员换领新证的,自受理之日前一年内,申领人持有有效深圳市居住证、深圳市临时居住证时间累计满十二个月的。
居住登记要如何办理呢?
按照《条例》规定,非深户籍人员在特区居住的,为其提供居所的单位或者个人即为申报义务人。申报义务人应当主动为其申报入住、搬离及变更等居住信息。
公安机关以及受公安机关委托的出租屋管理机构在抽查居住登记情况时,发现居住登记信息未申报或者申报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会予以采集和补正,同时对未按规定申报的申报义务人进行处罚。
简而言之,谁直接提供居所的,谁就是申报义务人。
具体如下:非深户籍人员租赁房屋居住的,出租人为申报义务人;非深户籍人员居所为用人单位、学校宿舍的,用人单位、学校为申报义务人;居所为旅馆业或者具有留宿功能的洗浴、桑拿、按摩等经营服务场所的,经营者为申报义务人;居所为自购(建)房屋的,本人为申报义务人;受他人委托实际管理房屋的,实际管理人为申报义务人。
深圳居住证分两种.一种临时有效期的三个月,另一种是长期(十年).
单从外表看不出有效期.你若要查询有效期可以上深圳市居住证信息网,输入所办人的身份证号码可以显示办理状态.有效期限.所以居住证有效期是以当时查询的结果为准.
一般在公司单位上班的,比较正规的公司人事都会以单位的名义录入员工信息到居住证信息网里.在职的员工居住证状态都会显示是长期有效的.如果离职后,人事把员工的信息更正注销,他的居住证信息就会显示是临时的.如果有办的证是临时的,公司人事变更信息后也可以变为长期的.
所以不要轻信一些说可以花多少钱办长期的,并可以上网查到的话.因为长期的当时可以查询到,过些时间别人注销后,你的信息就变成临时的了.
临时的居住证在到期后,可以自行拿证到派出所再刷一下卡延期三个月,到期后再刷.
可以续签,前提是:必须要到你之前办理的派出所续,你可以查询你之前是在哪个区哪个派出所,去户口部补办就可以了,直接续立刻走人,办理速度很快的。
为保障居民合法权益,完善居住服务,加强人口管理,促进人口信息化建设,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环境、资源的协调发展,2015年6月1日起《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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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申办居住证流程:
(一)通过网络申办深圳居住证:
①、在电脑登入深圳居住证网上办证系统;
②、在关注深圳居住证官方位置或者下载官方系统APP直接手机办理,申领人应当使用居住证账号登陆网上办证系统,按照系统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向居住地居住证受理点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完备并提交成功的,系统出具受理回执。
领取证件时,申领人应当凭本人身份证(不可代领)到其申请时选定的居住证受理点领取。居住证受理点应当核验申领人身份,打印居住证申请表,交申领人核对或者补充相关信息并签名确认后发放证件。
(二)到居住证受理点申办居住证的,申领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和近期数码照片图像号,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证受理点申请。
受理点应当对申领人是否符合办证条件进行初步核对。符合办证条件的,打印居住证申请表,交申领人核对、补充相关信息并签名确认后,出具受理回执。申领人可以凭受理回执到申办受理点领取证件,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领取证件,邮寄费用由申领人承担。
二、个人申办居住证签注流程:
(一)持证人到居住证受理点申请签注的,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受理点经初步核对,符合条件的,受理申请并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条件的,即时告知理由。
(二)持证人通过网络申请签注的,应当通过居住证账号登陆网上办证系统,填报有关信息,申请材料完备并提交成功的,系统出具受理回执。
各相关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即时签注;不符合条件的,受理点应当即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用人单位、学校代办居住证及签注:
用人单位、学校代办居住证及签注的,应当到所在地居住证受理点申请居住证代办账号。
申请居住证代办账号,应当提交用人单位、学校的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材料、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承办人员的身份证明材料。材料齐全的,受理点应当及时开通居住证代办账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其需要补齐的材料。
(一)用人单位、学校代办居住证的,应当使用代办账号登陆网上办证系统,通过身份证读卡器读取申领人身份信息,并提交系统初核。
经系统初核符合办证条件的,由用人单位、学校组织申领人核对、补充本人身份信息及照片等,打印申请表经申领人签名确认后提交系统,系统受理成功后出具代办受理回执。
用人单位、学校凭代办受理回执和经申领人签名确认的居住证申请表,到受理点领取代办的居住证。
(二)用人单位和学校代办签注的,应当使用居住证代办账号登陆网上办证系统,按系统要求填报持证人有关信息,申请材料完备并提交成功的,系统出具代办受理回执。
四、居住证补办、换领、再次申领流程:
居住证需要补领、换领的,申领人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到居住证受理点办理,也可以使用居住证账号通过网络办理。
居住证被注销后需要再次申领的,申领人应当按照居住证申领流程办理。
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申领人缴纳居住证工本费,并在申领人缴纳工本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
补领、换领、再次申领居住证的,申领人可以凭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到居住证受理点领取,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领取。邮寄费用由申领人承担。
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2年内,持证人需要补领、换领居住证的,应当先办理签注。
参考资料:深圳市居住证-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