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的确认条件新准则(工程收入的确认条件新准则)

qq745048485 2024-11-30 阅读:1

新准则收入确认的五个条件如下:

收入的确认条件新准则(工程收入的确认条件新准则)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已经向客户传递了商品或服务、客户同意支付相关费用、收入金额可以被合理地衡量、预计经济利益将流入企业、收入确认时,企业的相关义务已经完成或正在履行。

知识拓展:

1、传递商品或服务(Identification):

这个条件要求企业已经将商品或服务交付给客户,使客户可以使用或受益。传递可以是实物的移交,也可以是授权客户使用服务或获取权益。传递是收入确认的重要前提,意味着企业已经完成了合同中的一部分或全部义务,使客户可以享受到商品或服务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同意支付相关费用(Assurance of Payment):

这个条件要求企业对客户支付相关费用有足够的信心。即使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支付条款,但如果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企业可能不会确认收入。因此,企业需要根据客户信誉、历史交易记录、市场环境等因素来评估客户支付费用的可靠性。

3、收入金额可以被合理地衡量(Determination of the Transaction Price):

这个条件要求企业能够合理地确定收入金额。在确认收入时,企业需要考虑交易中的各种因素,如交易价格、折扣、退款、回报等。如果交易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或需要通过复杂的计算才能确定,那么收入确认可能会被推迟。

4、预计经济利益将流入企业(Control and Risks and Rewards):

这个条件要求企业对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拥有控制权,并有权享受与之相关的经济利益或承担相关的风险和责任。企业必须能够证明它在交易中具有实质上的控制权,而不仅仅是名义上的所有权。

5、相关义务已完成或正在履行(Performance Obligation):

这个条件要求企业已经完成或正在履行与收入相关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在确认收入时,企业必须评估自己对客户的服务或商品是否已经完成或正在进行中。如果仍有未完成的义务,收入确认可能会被推迟。

6、新准则的背景:

新准则即《收入》(ASC 606)是由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共同制定的全球性会计准则。

该准则于2014年5月发布,并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新准则主要针对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进行了重大改革,旨在提高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7、收入确认原则:

新准则强调了一种名为“控制权转移”的收入确认原则,即企业应在其将商品或服务转移给客户时确认收入。

与传统的“产权转移”原则相比,这种控制权转移原则更加强调对商品或服务的实际控制和经济利益的享有。这样可以更准确地反映企业在交易中的经济活动和义务履行情况。

8、收入计量:

根据新准则,企业应根据合同中约定的交易价格来计量收入。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价格,企业可以选择使用实际交易价格、市场价格或其他可靠的

新准则:

1.总原则:收入应当在企业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

2.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1)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2)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3)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相关的支付条款;

(4)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5)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法律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一条收入确认的基本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对收入的确认规定了唯一明确的标准,要求企业在履行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这一表述与原收入准则存在显著区别。原准则将收入区分为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并强调在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原准则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的标准不再执行,那么怎么理解控制权呢?控制权一般是指相对于所有权而言对某项资源的支配权,它并不一定对资产拥有所有权,支配权通常主要指商品的安排权且具有排他性特征,也就是说所有权包括控制权,如果销售方已经转移了商品所有权也自然就失去了控制权;由此不难看出,所有权较为复杂,而控制权则比较简单,就是指商品的支配权,作为收入确认的性质标志控制权比较容易分辨,与直接使用所有权相比,其性质标志更加具体明确。

新会计准则收入确认条件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如下:第二条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准则所涉及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第四条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如何确认?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一)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二)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如果收入已经产生,但还未到索取期,未开具发票,满足上述收入确认条件的,应该确认收入,不管是否开票,发生纳税义务都应该及时申报缴纳相关税金.流转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参考《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或《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新会计准则收入确认条件都有什么?

收入的确认条件: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4、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