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派出所备案是什么意思
1、派出所备案是向主管机关报告事由存案以备查考。备案需要提供《备案表》一式两份;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责任状;计算机安全员证书复印件;国际联网备案用户信息网络安全基本情况表等材料。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一条
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人民警察应当向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出示工作证件,并填写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有被侵害人的,并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前款规定的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被处罚人的姓名、违法行为、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公安机关名称,并由经办的人民警察签名或者盖章。
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经办的人民警察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
二、派出所的工作内容有哪些
1、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
2、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和户口办理工作;
3、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危险物品等的管理工作;
4、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5、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6、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和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
7、参与火灾、交通、爆炸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8、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派出所备案的具体作用如下:
1、报警备案的用处在于公安机关会对报案进行审查,如果属于其管辖范围的,就会受理并立即进行调查,案件取得进展时会及时通知报案人;
2、另外报警备案也可以作为发生与此相关的纠纷时的证据来使用;
3、派出所备案对于双方当事人日后调查取证,以及上级机关了解详情有重要作用。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对接受过程录音录像。
第一百七十条
公安机关对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签名,并妥善保管。必要时,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
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1、《备案表》一式两份签名;
2、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3、责任状加盖公章;
4、网站悬挂网络警察岗亭以及警警、察察图标情况的屏拷复印件;
5、计算机安全员证书复印件;
6、国际联网备案用户信息网络安全基本情况表。
法律分析:一般是需要携带与身份相关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第三条法规、规章公布后,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送备案:
(一)地方性法规、自治州和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国务院备案;
(二)部门规章由国务院部门报国务院备案,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制定的规章,由主办的部门报国务院备案;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备案;
(四)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规章由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备案,同时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
(五)经济特区法规由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国务院备案。
一、如何去派出所报备
1、备案需要的材料如下:
(1)《备案表》一式两份;
(2)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3)责任状;
(4)网站悬挂“网络警察岗亭”以及“警警、察察”图标情况的屏拷复印件;
(5)计算机安全员证书复印件。
(6)国际联网备案用户信息网络安全基本情况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二、派出所抓人办案的流程是什么
1、立案,公安机关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2、侦查,已经批准立案的,立案单位应确定警力,及时展开侦查工作。在侦查进程中,公安机关可以依职权使用各种侦查手段,包括秘密手段和采取有关的的强制措施,以查明案情,收集证据并查获犯罪嫌疑人;
3、破案,经过侦查,具备以下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经侦部门可以宣布破案,并制作呈请逮捕报告书移送本局预审大队审查起诉,追究犯罪责任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