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不一致

qq745048485 2024-11-30 阅读:1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入口: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不一致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可以及时查询收到的增值税发票的基本信息,可以查询的范围为:(1)增值税专用发票,(2)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普通发票、卷式发票、通行费发票),(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4)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5)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一、发票查验的操作步骤如下:

1、登录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后;

2、纳税人依据取得的纸质发票或发票电子信息,在页面中根据要求输入的相关的查验项信息:

根据纳税人查验的票种,其输入的校验项目也不相同,其中:

(1)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开具金额(不含税);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不含税价;

(3)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校验码后6位;

(4)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合计金额;

3、确认输入的信息无误后,点击查验按钮,系统自动弹出查验结果: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3)增值税普通发票

(4)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5)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6)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4、查验结果说明:

(1)发票状态为正常:纳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一致,且发票处于正常状态。

(2)发票状态为作废:纳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一致,但发票已被发票开具方做作废处理,此发票不可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3)不一致:纳税人输入的发票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至少有一项不一致,如确认输入的查验项目与票面一致,请与开票方或开票方主管税务机关联系核实。

(4)查无此票:由于存在开具方离线自开票、发票电子数据的同步滞后(通常至少1天)、查验人录入错误等问题,导致相关发票在税务机关的电子信息中无法检索到。如果确认输入项无误后,请于第二天再行查验。

(5)验证码失败:图片验证码过期或失效,请点击验证码图片重新获取验证码后再进行查验。

(6)验证码答案输入错误:图片验证码的问题答案录入错误,请修正输入项目后重新查验或点击验证码图片获取新的验证码进行校验。

(7)验证码请求失败:输入的发票代码有误、查询了系统尚未开通地区的发票或开票方主管税务机关的发票查验系统存在故障导致。

(8)查验失败:存在查询请求非法、请求处理超时、该发票超过系统限定的单日查验次数(5次)、提交的查验请求过于频繁等问题或存在网络、系统故障等。

PDF版电子签章真伪辨别

(两步完成)

第一步,在电脑上用Adobe Reader打开PDF格式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在发票右下角“发票专用章”位置单击鼠标右键,然后用鼠标左键选择“验证签名”。

弹出签名验证状态的提示窗口,检查签名的有效性以及是否经过修改。

第二步,点击“签名属性”,选择显示证书,查看电子签章的具体信息,如下图所示,如果是真的电子发票,可以看到证书里“小结”下显示的单位信息与票面上红色发票专用章的单位信息是一致的,且下方注明“选定的证书路径有效”,签名时间与发票票面上的开票日期一致。

如果发现下载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没有电子签章或者有电子签章但信息与票面不符,则可以认为收到的是具有安全隐患的发票或者是假发票,应立即联系开票方进行核实或者拒收。

OFD版电子签章真伪辨别

(四步搞定)

第一步,初次使用时,首先要安装OFD文件阅读器,单位和个人可以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点击“相关下载-OFD文件阅读器-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进行下载安装。

第二步,OFD文件阅读器下载安装成功后,在阅读器里进行“打开”操作,选择已经下载好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也可以直接鼠标双击已下载好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打开。将鼠标移至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票监制章”区域内,点击鼠标右键,选择“验证”功能,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点击“验证”后,弹出验证结果提示框,如下图所示,若签章有效且发票信息未被篡改,则验证结果显示为“该签章有效!自应用本签章以来,文档内容未被修改”,并且点击“签章属性”,属性中显示的签章信息应与票面签章一致,否则,应立即联系开票方进行核实或者拒收。

第四步,验证发票监制章有效后,鼠标移动到左下角销方信息处,点击右键,弹出提示框,如下图所示,点击“验证”,弹出验证结果。

如果销方签名有效,显示验证结果为“该签章有效!自应用本签章以来,文档内容未被修改”,如下图所示,否则,应立即联系开票方进行核实或者拒收。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面信息真伪辨别(只需两步)

第一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如下图所示,输入需要查询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相关信息,确认输入的信息无误后,点击“查验”按钮。

特别提示:单位和个人通过网页浏览器首次登陆平台时,应根据提示下载安装根证书文件,并仔细查看查验平台提供的发票查验操作说明。

第二步,点击“查验”按钮后,系统自动弹出查验结果,如下图所示,可查询到该张发票的票面信息,核对发票查验明细中的票面信息是否与接收到的发票票面信息一致,如果一致,则说明票面信息真实有效,如果核对发现不一致,或者系统弹出查验结果为“不一致”,请立即与开票方或开票方主管税务机关联系核实。

特别提示

1、当日开具发票当日可查验。

2、每份发票每天最多可查验5次。

3、可查验最近5年内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

查验发票真伪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该平台支持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在线查验。通过税务总局网站查询

国家税务总局最权威的发票真伪查询平台,话不多说,直接给大家上链接: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查询步骤:

1、发票查验之前请先正确安装根证书

(会有提示,按照步骤安装即可~~)

2、登录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后,首页显示如图所示

3、输入相关信息进行查询

按照发票上相关信息输入即可就好

4、确认输入的信息无误后,点击查验按钮

如果查询不到,则会显示如下两种情况:

(1)不一致

(2)查无此票

适用发票类型

除手写发票以外所有的纸质发票。

一般情况下在开具的次日就能查到。取得增值税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登陆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对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信息进行查验。单位和个人通过网页浏览器首次登录平台时,应下载安装根证书文件,查看平台提供的发票查验操作说明。注意事项应下载安装根证书文件。可以查验的时间范围:可查验最近1年内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当日开具的发票最快可以次日进行查验。每天每张发票可在线查询次数为5次,超过次数后请于次日再进行查验操作。平台仅提供所查询发票票面信息的查验结果。如对查验结果有疑议,需持发票原件至当地税务机关进行鉴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增值税纳税地点: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三)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四)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第二十三条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前两款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