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Equity Investment),是为参与或控制某一公司的经营活动而投资购买其股权的行为。可以发生在公开的交易市场上,也可以发生在公司的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场合,还可以发生在股份的非公开转让场合。
股权投资的动因,主要有:
①获取收益,包括获得股利和资本利得。
②获得资产控制权,通过资产的调整、调度和增值来获得利益。
③参与经营决策,以分散风险、发现商业机会。
④调整资产结构、增加可流动资产,在投资购买可交易股份的场合,这种动因时常存在。
⑤投机,以获取买卖价格的差额,在投资于可交易股份的场合,这种动因时常存在。
扩展资料:
股权投资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1)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2)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
(3)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
(4)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
一、股权投资的含义:
1、股权投资(一般长期)是指通过投资拥有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投资企业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按所持股份比例享有权益并承担责任。
2、狭义的股权投资又指私募股权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即Private Equity,简称PE,是指投资于非上市股权,或者上市公司非公开交易股权的一种投资方式。私募股权投资的资金来源,既可以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募集,也可以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向有风险辨别和承受能力的机构或个人募集资金。
二、股权投资的种类:
按照不同的投资阶段我们将股权投资划分为天使投资也叫A轮,VC风险投资B轮C轮等,还有最后阶段PE股权投资。
1、天使投资就是指企业刚创办阶段,这时候投资的是一个项目或者一个Idiea,一般投资人主要看创办企业的这个人或者这个小团队是否具有成功的特质,这个时期的投资非常考验投资人的眼光,就像找对象结婚,结婚后能否幸福,就看你怎么选对方了。
2、风险投资就是企业已经发展到一定的程度,有了比较完整的商业模式,有了盈利的苗头,有了相应的规模,这个时候投资叫风险投资,即我们经常听到的VC股权投资。
3、PE股权投资是指企业发展已经很成熟,已经形成一定的规模,并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熟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主要是指创业投资后期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如果能够成功IPO,那投资回报将相当可观。
三、股权投资获得收益的方式:
1、通过企业上市可获取几倍甚至几十倍的高额回报,很多成功人士就是从中得到第一桶金。
投资人买卖股票,是买卖已经上市IPO了的公司股票,股票市场叫做二级市场,任何的普通投资人都能买。股权投资叫做一级市场,即在公司还未上市前投资其股份,此时公司股票还不能自由流通,普通投资人一般没有渠道购买。且这时公司股票价格低,投资成本少,投资该公司等到其上市后能赚取更多的钱。
2、通过分红取得比银行利息高得多的现金分红。
很多人担心投资原始股是否一定上市才能赚钱获利,其实上市只是公司资本证券化,原始股的变性的方法,基本上只要公司体制好,年年获利,就算不上市,投资者仍然享有每年的高额分红获利。
扩展资料:
股权投资(Equity Investment),是为参与或控制某一公司的经营活动而投资购买其股权的行为。可以发生在公开的交易市场上,也可以发生在公司的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场合,还可以发生在股份的非公开转让场合。
股权投资的动因,主要有:①获取收益,包括获得股利和资本利得。②获得资产控制权,通过资产的调整、调度和增值来获得利益。③参与经营决策,以分散风险、发现商业机会。④调整资产结构、增加可流动资产,在投资购买可交易股份的场合,这种动因时常存在。⑤投机,以获取买卖价格的差额,在投资于可交易股份的场合,这种动因时常存在。
参考资料:股权投资百度百科
股权投资(Equity Investment),是为参与或控制某一公司的经营活动而投资购买其股权的行为。可以发生在公开的交易市场上,也可以发生在公司的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场合,还可以发生在股份的非公开转让场合。
股权投资的动因,主要有:
①获取收益,包括获得股利和资本利得。
②获得资产控制权,通过资产的调整、调度和增值来获得利益。
③参与经营决策,以分散风险、发现商业机会。
④调整资产结构、增加可流动资产,在投资购买可交易股份的场合,这种动因时常存在。
⑤投机,以获取买卖价格的差额,在投资于可交易股份的场合,这种动因时常存在。
扩展资料:
股权投资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1)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2)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
(3)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
(4)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
股权投资意义在于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获取收益,调整资产结构、增加可流动资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