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系统?公共安全系统包括哪些系统

qq745048485 2024-11-30 阅读:1

公共安全是指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的安全。破坏公共安全的行为是指故意或过失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公共安全系统?公共安全系统包括哪些系统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随着人流、物流、资金流的大规模暴涨,社会治安动态化的特征日益突出,人民群众对110报警服务工作的期望值也越来越高。在110报警服务实践中,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譬如报警电话号码过多不便记忆、三台分设容易重复浪费、各自接警难以发挥整体效能等等,直接影响和制约了110报警服务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为此,公安部提出,从2004年起,用三年时间,将全国市、县级公安机关110、119、122“三台合一”,以110为龙头,建立一个集中统一、快速高效的应急指挥系统,实现统一指挥、快速反应。

建立集中统一、快速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是现代警务发展的必然要求。现代警务机制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建立一个动态社会环境下有效控制违法犯罪的打控架构,做到以动制动,以快制快。而要实现这一点,就必须坚持集中统一指挥,决不能政出多门,令出多头,分散指挥。

建立集中统一、快速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符合我国的国情。110、119、122三台分设,容易造成重复投入、重复建设,客观上易导致人、财、物的浪费,使得本来就捉襟见肘的公安经费矛盾更加突出,这显然不符合当前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实施“三台合一”,有效整合各方面资源,集中力量建设110,不失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上乘之策。

建立集中统一、快速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是当前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客观需要。突发公共事件主要是指那些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危及公共安全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由于突发性使然,突发公共事件往往很难做到事前有效预防,这就要求必须做好事后应急处置,以最大限度地控制和降低突发公共事件给公众生命财产带来的严重损失。

作为政府应急机制建设中的重要一环,110在与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动,协调处理一些突发公共事件特别是紧急求助事务方面做了大量实践,积累了不少经验,也为建立应急机制奠定了一定的基础。目前,国内不少大中城市正在谋划以110为依托,构建城市应急指挥处置机构。实行“三台合一”,完善应急联动体系,对于政府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更好地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联动,无疑具有重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对于公众来说,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起码,当人们今后遇到火灾、交通事故的时候,再也不用为打119、122还是110费心思了,这一点也凸现了对公众的人文关怀。

各省都有相似的规定,如《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安全技术防范(以下简称技防),是指运用科学技术手段,预防、发现、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和重大治安事故,维护公共安全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技防产品,是指用于技防活动,具有防入侵、防抢劫、防盗窃、防破坏、防爆炸等功能的专用产品。

本条例所称技防系统,是指综合运用技防产品及其他相关产品组成的安全防范系统。

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目录

一、安全技术防范报警器材

1、入侵探测器

包括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微波入侵探测器、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超声波入侵探测器、振动入侵探测器、磁开关入侵探测器、超声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等。

2、防盗报警控制与传输设备

包括有限、无线的防盗报警控制器、传输、显示、存储等设备。

3、汽车防盗报警系统

包括车辆防盗报警设备和车辆反劫防盗联网报警系统等。

4、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设备

包括目标识别、信息处理、控制、执行的设备和系统等。

5、防盗保险柜(箱)

包括防盗保险柜、防盗保险箱、便携式防盗保险箱等。

6、机械防盗锁

包括用于防盗安全门、金库门、防盗保险柜(箱)、机动车防盗的专用锁等。

7、楼寓对讲(可视)系统

包括各类可视、非可视楼寓对讲设备和系统。

8、防盗安全门

包括防盗门、楼寓电控防盗门、金库门等。

9、防弹复合玻璃

包括各类防弹、防破坏玻璃。

10、视频监控与声音复核(监听)设备

包括视频入侵、探测、传输、控制、存储、显示以及各类型声音复核(监听)设备和系统。

二、安全技术防范安检器材

1、射线探测设备

包括使用直接观察、电视显示、扫描、照相方式的各类型射线探测设备和系统。

2、金属物品探测设备

包括通过式、台式、便携式金属物品探测设备和系统等。

安全防范系统的全称为公共安全防范系统,是以保护人身财产安全、信息与通讯安全,达到损失预防与犯罪预防目的。

一防盗报警系统

防盗报警系统是通过安装在防护现场的各种入侵探测器对所保护的区域进行人员活动的探测(入侵),一旦发现有入侵行为将产生报警信息,以达到防盗的目的。

二电视监控系统

电视监控系统是以图像监视为手段,对现场图像进行实时监视与录像。监视监控系统可以让保安人员直观地掌握现场情况,并能够通过录像回放进行分析。早期电视监控系统是应用电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安防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电视监控系统已经与防盗报警系统有机地结合到一起,形成一个更为可靠的监控系统。

三出入口控制系统

出入口控制系统又称门禁系统,其功能是控制人员的出入,还能控制人员在防范区域内的活动。在防范区域内,必须使用各类卡片、密码或通过生物识别技术经控制装置识别确认,才能通过。停车场管理系统实际上也属于出入口控制系统。

四楼宇保安对讲系统

楼宇保安对讲系统为访客与室内人员提供双向通话或可视通话、遥控开锁以及报警功能。

五电子巡更系统

在大型楼宇或场院中,出入口很多,来往人员复杂,必须有专人巡逻,较为重要的地点应设巡更站,定期进行巡逻。电子巡更系统是保安人员在规定的巡逻路线上,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向中心控制室发回信号以示正常。

一、安全防范基本概念

●安全防范的一般概念

根据现在汉语词典的解释,所谓安全,就是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事故;所谓防范,就是防备、戒备,而防备是指作好准备以应付攻击或避免受害,戒备是指防备和保护。

综合上述解释,是否可以给安全防范下如下定义:做好准备和保护,以应付攻击或者避免受害,从而使被保护对象处于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现事故的安全状态。显而易见,安全是目的,防范是手段,通过防范的手段达到或实现安全的目的,就是安全防范的基本内涵。

●两种安全理念

中文所说的安全,在英文中有 Safety和 Security两种解释。牛津大学出版的现代高级英汉双解词典对 Safety一词的主体解释是:安全、平安、稳妥,保险(锁)、保险(箱)等;而对 Security一词的主体解释是:安全、无危险、无忧虑,提供安全之物,使免除危险或忧虑之物,抵押品、担保品,安全(警察)、安全(部队)等。

实际上,中文所讲的安全是一种广义的安全,他包括两层涵义:一指自然属性或准自然属性的安全,它对应英文中的 Safety,其二是指社会人文性的安全,即有明显认为属性的安全,它与 Security相对应。自然属性或准自然属性的安全的被破坏主要不是由人的有目的参与而造成的;社会人文性破坏,主要是由于人的有目的的参与而造成的。因此,广义的讲,安全应该包括 Safety和 Security两层含义,而我们常常说的安全防范主要是指狭义的安全 Security,国外通常叫“保安”。

●损失预防与犯罪预防——安全防范的本职内涵

在西方,不用“安全防范”这个词,而用损失预防和犯罪预防( Loss Prevention& Crime Prevention)这个概念。就像中文的安全与防范连在一起使用,构成一个新的复合词一样在西方, Loss Prevention和 Crime Prevention也是连在一起使用的。损失预防与犯罪预防构成了 Safety/Security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在国外, Loss Prevention通常是指社会保安业的工作重点,而 Crime Prevention则是警察执法部门的工作重点。这两者的有机结合,才能保证社会的安定与安全。从这个意义上说,损失预防和犯罪预防就是安全防范的本质内容。

综上所述,安全防范既是一项公安业务(警察执行部门),又是一项社会公共事业和社会经济事业。它们的发展和进步,既依赖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进步,同时又为科学技术的进步与发展提供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大公共安全理念

所谓大公共安全理念,就是综合安全理念,就是为社会公共安全提供时时安全、处处安全的综合性安全服务。所谓社会公共安全服务保障体系,就是由政府发动、政府组织、社会各界(绝不是公安部一家、更不是公安部执法部门内部的某一机构)联合实施的综合安全系统工程(硬件、软件)和管理服务体系。公众所需要的综合安全,不仅包括以防盗、防劫、防入侵、防破坏为主要内容的狭义“安全防范“,而且包括防火安全、交通安全、通信安全、信息安全以及人体防护、医疗救助防煤气泄漏等诸多内容。

二、安全防范的三种基本防范手段:人防、物防和技防

安全防范是社会公共安全的一部分,安全防范行业是社会公共安全行业的一个分支。就防范手段而言,安全防范包括人力防范、实体(物)防范和技术防范三个范畴。其中人力防范和实体防范是古已有之的传统防范手段,它们是安全防范的基础,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这些传统的防范手段也不断融入新科技的内容。技术防范的概念是在近代科学技术(最初是电子报警技术)用于安全防范领域并逐渐形成的一种独立防范手段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一种新的防范概念。由于现代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普及应用,“技术防范”的概念也越来越普及,越来越为警察执法部门和社会公众所认可和接受,以致成为使用频率很高的一个新词汇,技术防范的内容也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而不断更新。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当今时代,可以说几乎所有的高新技术都将或迟或早的移植、应用于安全防范工作中。因此,“技术防范”在安全防范技术中的地位和作用将越来越重要,它已经带来了安全防范的一次新的革命。

安全防范的三个基本要素是:探测、延迟与反应。探测( Detection)是指感知显形和隐性风险事件的发生并发出报警;延迟( Delay)是指延长和推延风险事件发生的进程;反应( Response)是指组织力量为制止风险事件的发生所采取的快速行动。在安全防范的三种基本手段中,要实现防范的最终目的,都要围绕探测、延迟、反应这三个基本防范要素开展工作、采取措施,以预防和阻止风险事件的发生。当然,三种防范手段在实施防范的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有所不同。

基础的人力防范手段(人防)是利用人们自身的传感器(眼、耳等)进行探测,发现妨害或破坏安全的目标,作出反应;用声音警告、恐吓、设障、武器还击等手段来延迟或阻止危险的发生,在自身力量不足时还要发出求援信号,以期待做出进一步的反应,制止危险的发生或处理已发生的危险。

实体防范(物防)的主要作用在于推迟危险的发生,为“反应“提供足够的时间。现代的实体防范,已不是单纯物质屏障的被动防范,而是越来越多地采用高科技地手段,一方面使实体屏障被破坏地可能性变小,增大延迟时间;另一方面也使实体屏障本身增加探测和反应的功能。

技术防范手段可以说是人力防范手段和实体防范手段的功能延伸和加强,是对人力防范和实体防范在技术手段上的补充和加强。它要融入人力防范和实体防范之中,使人力防范和实体防范在探测、延迟、反应三个基本要素中间不断地增加高科技含量,不断提高探测能力、延迟能力和反应能力,使防范手段真正起到作用,达到预期的目的。

探测、延迟和反应三个基本要素之间是相互联系、缺一不可的关系。一方面,探测要准确无误、延迟时间长短要合适,反应要迅速;另一方面,反应的总时间应小于(至多等于)探测加延迟的总时间。

三、安全防范技术与安全技术防范

安全防范技术是用于安全防范的专门技术,在国外,安全防范技术通常分为三类:物理技术防范( Physical Protection)、电子防范技术( Electronic Protection)、生物统计学防范技术( Biometric Protection)。这里的物理防范技术主要指实体防范技术,如建筑物和实体屏障以及与其匹配的各种实物设施、设备和产品(如门、窗、柜、锁等);电子防范技术主要是指应用于安全防范的电子、通信、计算机与信息处理及其相关技术,如:电子报警技术、视频监控技术、出入口控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以及其相关的各种软件、系统工程等。生物统计学防范技术是法庭科学的物证鉴定技术和安全防范技术中的模式识别相结合的产物,他主要是指利用人体的生物学特征进行安全技术防范的一种特殊技术门类,现在应用较广的有指纹、掌纹、眼纹、声纹等识别控制技术。

安全技术防范是以安全防范技术为先导,以人力防范为基础,以技术防范和实体防范为手段,所建立的一种具有探测、延迟、反应有序结合的安全防范服务保障体系。他是以预防损失和预防犯罪为目的的一项公安业务和社会公共事业。对于警察执法部门而言,安全技术防范就是利用安全防范技术开展安全防范工作的一项公安业务;而对于社会经济部门来说,安全技术防范就是利用安全防范技术为社会公众提供一种安全服务的产业。既然是一种产业,就要有产品的研制与开发,就要有系统的设计与工程的施工、服务和管理。

四、安全防范技术的专业体系

安全技术防范作为社会公共安全科学技术的一个分支,具有其相对独立的技术内容和专业体系。根据我国安全防范行业的技术现状和未来发展,我们可以将安全防范技术按照学科专业、产品属性和应用领域的不同进行如下分类:

●入侵探测与防盗报警技术

●视频监控技术

●出入口目标识别与控制技术

●报警信息传输技术

●移动目标反劫、防盗报警技术

●社区安防与社会救助应急报警技术

●实体防护技术

●防爆安检技术

●安全防范网络与系统集成技术

●安全防范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

由于安全防范技术是正在发展中的新兴技术领域,因此上述专业的划分只具有相对意义。实际上上述各项专业技术本身,都涉及诸多不同的自然科学和技术的门类,它们之间又互相交叉和相互渗透,专业的界限会变得越来越不明显,同一技术同时应用于不同专业的情况也会越来越多。

法律分析:社会公共安全设备一般包括:消防设备及器材、取证鉴定器材、安全检查防爆器材、安全监视报警器等。

(一)消防设备及器材:自动化消防设备、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控制设备、湿式自动喷水系统、泡沫设备、

(二)取证鉴定器材:刑侦现场勘查器材、刑侦检验鉴定分析器材、刑侦技术器材;

(三)安全检查防爆器材:行李包裹检查设备、金属探测器材、爆炸物处置器材、防爆物防护器材等;

(四)安全监视报警器材:监控台、监视设备、防盗设备等;

(五)证件制作设备等:公共摄影设备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