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转城怎么转,农转城怎么办理

qq745048485 2024-12-01 阅读:3

重庆市人民政府出台了《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居民转户实施办法》,对农民转户问题作了规定。主城九区的农民,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登记为城镇居民。(一)购买商品住房。(二)务工经商五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住所。(三)投资兴办实业,三年累计纳税10万元或一年纳税5万元以上的,具有合法稳定住所。31区县城务工3年可入户远郊31个区县城入户条件。作为城市重要组成部分,全面发展远郊区县城,扩大城市规模,进一步放开中小城市落户条件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的具体体现。《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居民转户实施办法》规定,远郊31个区县城,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登记为城镇居民。(一)购买商品住房。(二)务工经商三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住所。(三)投资兴办实业,三年累计纳税5万元或一年纳税2万元以上,具有合法稳定住所。乡镇入户放开无限制在乡镇入户条件上,因重庆具有大城市、大农村、大库区、大山区的特点,鼓励农村居民在乡镇聚居区居住,全面放开其他乡镇户籍准入条件,允许本市籍农村居民本着自愿原则,就近就地转为城镇居民,更有利于集约农村资源,提高农村生产力和社会稳定。到2020年,使我市小城镇户籍人口达到300万人。办法对本市籍农村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夫妻投靠、年老父母投靠子女等情况作了规定,本市籍优秀农民工及其共同居住的生活的配偶、子女自愿转为城镇居民的,不受居住时间限制。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登记为城镇居民:(一)农村籍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夫妻投靠、年老父母投靠子女。(二)农村籍成年子女自愿投靠城镇身边无子女的年老父母。(三)本市高等学校、中职技校学生可迁入学校集体户或就地转为城镇居民。(四)优秀农民工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五)农村籍五保对象。(六)农村籍义务兵和服役期未满10周年的士官退役。

农转城怎么转,农转城怎么办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是城镇户口。户籍改革以后,公民户口性质(农村户口或者城镇户口)是需要到户籍部门才可以查询到的,因为现在统称为居民户口,是无法知道最原始的户口性质的。

“农转城”是对于那些已经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性质的省份地区来说的,有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

目前目前我国有13个省市已经取消了“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性质,而统称为居民户口。根据实际居住地和职业性质可分为“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

城市户口是指什么?

城市户口一般是指城镇户口,是指在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集镇注册登记的户口。就是指过去计划经济年代、我国实行二元体制时,拥有城镇户口、享有粮油肉等配给、招工等权利的居民,即城镇定量户口的居民,也简称“市民”。若在工矿企业工作,则被称为“城镇职工”。

以上“市民”或“城镇职工”所拥有的户籍称为城镇居民户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门对户口的分类,只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没有“城镇户口”这个类别。实际上,非农业户口就是“城镇户口”或“城市户口”。现泛指不享受农村土地分配权的人所拥有的户口,跟居住地域已经没有挂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农村养老保险可以转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但不同地区其程序不同。

以重庆市为例: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办发[2010]202号)和《关于重庆市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渝人社发[2010]182号)文件规定办理退地农转城养老保险,即2010年8月1日以后,本市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人员中,年满16周岁以上的人员,成户转为城镇居民并退出宅基地的转户人员,可从领取宅基地退出补偿费之月起,自愿选择参加退地农转城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办理程序:

对选择参加退地农转城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持公安机关出具的《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确认书》、退出宅基地领取补偿费相关手续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农村商业银行存折复印件、照片4张,向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障服务所申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填写《重庆市转户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申报表》和《重庆市转户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委托协议》。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9]85号)文件规定,在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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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转城”是对于那些已经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性质的省份地区来说的,有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

目前目前我国有13个省市已经取消了“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性质,而统称为居民户口。根据实际居住地和职业性质可分为“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

城市户口一般是指城镇户口,是指在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集镇注册登记的户口。城镇户口又叫城镇户籍,是指过去计划经济年代、我国实行二元体制时,拥有城镇户口、享有粮油肉等配给、招工等权利的居民,即城镇定量户口的居民,也简称“市民”。若在工矿企业工作,则被称为“城镇职工”。

以上“市民”或“城镇职工”所拥有的户籍称为城镇居民户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门对户口的分类,只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没有“城镇户口”这个类别。实际上,非农业户口就是“城镇户口”或“城市户口”。现泛指不享受农村土地分配权的人所拥有的户口,跟居住地域已经没有挂钩。

扩展资料:

农村居民户口特指在实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地区,与“城镇居民户口”相对应的户口类型。根据公安部门对户口的分类,只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后来,非农业户口被说成城镇户口或城市户口。

界定为农村户口,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现户口登记在村委会、依法承包农村责任田、2005年1月1日前缴纳农业税费并承担农村公益事业劳务、没有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城市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