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如何公证(房产继承如何公证有效)

qq745048485 2024-11-06 阅读:4

法律主观:

房产继承如何公证(房产继承如何公证有效)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房产继承如何公证:(一)房产继承公证程序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办理。房产继承公证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证件材料: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继承人身份证明。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二)诉讼继承公证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房产继承诉讼管辖地确定为不动产所在地,即被继承房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继承人是多人的,一部分继承人作为原告,另一部分继承作为被告参与诉讼。房产继承诉讼一般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3、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外籍继承人需要提供经过公证书予以认证。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如果继承人之间对于房产过户没有异议可以形成调解书,如果无法对于房产的继承达成一致的,由法院判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主观:

作为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公证类别之一,继承公证应该如何办理,老百姓并不熟悉,下面将为大家详细介绍。首先,要明确被继承人(即逝者)所遗留的遗产。办理房屋产权继承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继承合同权益需提供合同;继承存款需提供存折、存单等存款证明;继承股权需提供股权证明及公司章程。存款数额不清的可由继承人携带死者死亡证明(居民死亡户口注销证明或者医院死亡通知书)、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到公证处申请开具查询函。继承人持查询函可到银行、证券交易所等金融机构查询死者账户,明确被继承人的遗产。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继承人要证明自己与死者关系,应提供居委会、派出所或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三者之一即可)出具的以下证明:被继承人的出生、死亡情况、配偶情况、生育子女情况;被继承人的父母亲情况;一方被继承人在另一方被继承人死亡后有无再婚情况。所有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分配均达成一致意见后,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居民死亡户口注销证明或者医院死亡通知书,被继承人的结婚证,遗产证明以及上述家庭情况证明赴公证申请办理继承公证。若继承人中有人因为身体不便、瘫痪在床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公证处上门服务;若继承人中有人在国外或者外地工作且放弃继承遗产的,可以到当地公证处或中国驻当地大使馆办理公证,将公证书邮寄回来即可。另外,当事人领取公证书后,应按有关部门规定的期限及时办理财产过户转移登记的变更手续。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房产是很多人一生中最宝贵的财富了,就算房屋的主人不在了,也是会有人来继承房屋的。一般继承房屋,都是需要有遗嘱继承或是法定继承,但是无论是那种方式的继承房产,都需要进行公证。那么,房产继承权如何公证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房产继承权如何公证

1、办理房产继承权登记手续,需要经过房屋评估还有继承公证,以及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只要领取了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在房屋的权属人死亡之后,合法继承人就能申请办理房屋继承登记。

2、评估公司会对房屋进行估值,根据房屋所在的路段和坐向,还有楼层等等因素,给出专业的楼价评估,并确定准确的市值价格。申请人需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手续。领取测绘的成果图,这样方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3、申请人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去办理继承公证,并领取继承公证书。我们在办理公证的时候,一定要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并出去合法继承人的名单证明,还有房屋权属人立的遗嘱,提交遗嘱的原件。如果有部分的合法继承人愿意放弃继承权,那么需要出具放弃财产的承诺证明。

4、申请人需要携带房地产权证和继承公证书,还有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产权登记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资料,办案人员会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等所有的资料都审核完毕之后,便会发放已经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编辑总结:关于房产继承权如何公证呢?相信大家看完文章都有所了解了吧。希望上面的内容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和建议,如需了解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我们。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1)注销的户口;(2)医院的死亡证明书或火化证明。2、被继承人单位证明内容:(1)被继承人的姓名、姓别、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点、死亡原因、生前住址;(2)被继承人的父母生存状况(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注明死亡日期);(3)被继承人的配偶状况(注明是否原配);(4)被继承人的生子女(包括已死亡子女的死亡日期、其配偶和子女);(5)被继承人的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3、要继承的财产权利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存款凭证、股票帐户及证券公司出具的股票明细单、债券凭证、专利权证书等)。4、被继承人的遗嘱公证书。5、全部继承人均携带户口、身份证到公证处。6、要放弃继承权的人必须本人到公证处。在外地的,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在国外的,在驻在国的中国大使馆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7、被继承人的档案复印件(单位盖核对章、密封)。8、公证员审查所需要的其他材料。